江雁落鸣弦

出自:元代·贡奎《次韵袁伯长舟中杂书三首 其二》

拼音:[jiāng][yàn][là,luò,lào][míng][xián]

平仄:平仄仄平平

忆昔相逢日,维舟夕树边。
岸花飞别酒,江雁落鸣弦
梦断三年客,云分万里天。
因君共行役,抚卷重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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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鸣弦】1.亦作"鸣弦"。 2.《论语.阳货》:"子在武城,闻弦歌之声。"原谓子游以礼乐为教,故邑人皆弦歌。后以"鸣弦"泛指官吏治政有道,百姓生活安乐。 3.拨动琴弦,使之作响。 4.指琴瑟琵琶等弦乐器。 5.指弓弦。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江】

江【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韻會》古雙切,音杠。水名。《風俗通·山澤篇》江者,貢也。出珍物,可貢獻也。《釋名》江,共也。小江流入其中,所公共也。《說文》水出蜀湔氏徼外岷山,入海。《書·禹貢》岷山導江。《家語》夫江始於岷山,其源可以濫觴。及其至江津也,不舫舟,不避風雨,不可以涉。

《書·禹貢》三江旣入。《韋昭國語註》吳松江,錢塘江,浦陽江。《郭璞·山海經註》岷山,大江水所出。崍山,南江水所出。崌山,北江水所出。南江,北江,皆東流注於大江。《庾闡·揚都賦註》松江,東北行七十里得三江口,東北入海爲婁江,東南入海爲東江,幷松江爲三。《前漢·地理志註》三江,謂北江、中江、南江。

九江,在荆州。《書·禹貢》九江孔殷。《正義》江以南,水無大小,俗人皆呼爲江。

州名。春秋時爲吳楚地,秦爲九江郡,晉爲潯陽郡,卽古江州。《地理通釋》漢九江郡,本在江北,而今所謂江州者,實武昌郡之柴桑縣。後以江北之潯陽幷柴桑而立郡,又自江北徙治江南,以故江南得有潯陽之名。後又因潯陽而攺爲江州,實非古江州地也。

姓。本伯益之後,爵封于江,後以國爲氏。

星名。《史記·天官書》天潢旁江星。江星動,人涉水。

帝江,神鳥。出天山,識歌舞。見《山海經》。

《韻補》叶古紅切,音公。《楚辭·九章》將運舟而下浮兮,上洞庭而下江。去終古之所居兮,今逍遙而來東。今滇語呼江爲公。

名江魚爲公魚。

【雁】

雁【戌集中】【隹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五宴切《集韻》魚㵎切,音贗。《說文》鳥也。从隹从人厂聲。讀若鴈。《註》徐鉉曰:雁,知時鳥。大夫以爲摯,昏禮用之,故从人。《爾雅·釋鳥》鳧雁醜。《詩·邶風》雝雝鳴雁。餘詳鳥部鴈字註。

【落】

落【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盧各切《集韻》《韻會》《正韻》歷各切,音洛。《禮·王制》草木零落,然後入山林。

《爾雅·釋詁》落,始也。

《左傳·昭七年》楚子成章華之臺,願與諸侯落之。《註》宮室始成,祭之爲落。

叔孫爲孟鐘,饗大夫以落之。《註》以豭豬血釁鐘曰落。

《博雅》居也。《綱目集覽》人所聚居,故謂之村落、屯落、聚落。

《後漢·竇憲傳》躡冒頓之區落。

蕃籬曰虎落。《前漢·鼂錯傳》爲中周虎落。《註》以竹篾相連遮落之也。

廢也。《莊子·天地篇》子高曰:夫子盍行耶,無落吾事,耕而不顧。

落落,不相入貌。《老子·道德經》落落如石。

牢落。《司馬相如·上林賦》牢落陸離。

陸落。《論衡》見文吏便而儒生陸落,則詆訾儒生,以爲淺短,稱譽文吏,謂之深長。

拓落。《揚雄·解嘲》何爲官之拓落也。

《韻會》錯落,閒厠貌。

歲名。《爾雅·釋天》太歲在巳曰大荒落。

星名。《史記·天官書》軍西爲壘,旁有一大星爲北落。

山名。《水經注》伊水東北過郭落山。

草名。《本草》土落,生嶺南山谷。

角落,生江西山谷,似茱萸,獨莖。

木名。《爾雅·釋木》檴,落。《疏》檴,一名落,可作杯圈,皮韌,繞物不解。

姓。《通志·氏族略》漢有落下閎。

與絡通。《莊子·秋水篇》落馬首,穿牛鼻。《前漢·李廣傳》上召禹刺虎,禹從落中斫絕纍,上壯之。《師古註》謂當時繦絡之而下也。

《唐韻古音》讀路。《晉庾闡·弔賈誼文》張高弦悲聲激柱落。叶下濩韻。

【鸣】

鳴【亥集中】【鳥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武兵切《集韻》《韻會》《正韻》眉兵切,音明。《說文》鳥聲也。《玉篇》聲相命也,嘷也。《詩·大雅》鳳凰鳴矣,于彼高岡。

獸亦曰鳴。《易·說卦傳》其於馬也爲善鳴。

《增韻》凡出聲皆曰鳴。《禮·學記》叩之以小,則小鳴。叩之以大,則大鳴。《莊子·德充符》子以堅白鳴。

鳥名。《山海經》弇州山有五彩之鳥,仰天鳴,名曰鳴鳥。《書·召誥》我則鳴鳥不聞。《音義》馬云:鳴鳥,謂鳳凰也。

姓。出《姓苑》。

《集韻》《韻會》《正韻》眉病切,音命。鳥相呼也。《馬融·長笛賦》山雞晨羣,野雉朝雊。求偶鳴子,悲號長嘯。《註》鳴,命也。《曹植詩》鳴儔嘯匹侶。

叶謨郞切,音芒。《前漢·郊祀歌》寒暑不忒況皇章,展詩應律鋗玉鳴。函宮吐角激徵淸,發梁揚羽申以商。《張華·俠曲》孟嘗東出關,濟身由雞鳴。信陵西反魏,秦人其彊。

【弦】

弦【寅集下】【弓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正韻》戸田切《集韻》《韻會》戸千切,音賢。《說文》弓弦也。从弓,象絲軫之形也。《儀禮·鄕射禮》有司左執弣,右執弦而授弓。

半月曰弦。《釋名》弦,半月之名也。其形一旁曲,一旁直,若張弓施弦也。《前漢·律歷志》淳于陵渠復覆太初歷,晦朔弦望皆最密。

國名。《春秋·僖五年》楚人滅弦,弦子奔黃。《註》弦國在弋陽軑縣東南。

姓。《廣韻》風俗通云:弦子後。《左傳·僖二十三年》鄭商人弦高。《哀四年》齊乞弦施救范氏。《哀十一年》使問弦多以琴。

脈數曰弦。《史記·倉公傳》脈長而弦。

弦蒲,弦中,皆地名。《前漢·地理志》正西曰雍州,藪曰弦蒲。《註》在汧縣,又雍州山北有蒲谷鄕弦中谷。

與絃通。《禮·文王世子》春誦夏弦。《樂記》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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