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àn][xūn][fāng][lèi][dī][wú][shēng]
平仄:仄平平仄平平平
倦紫酣红总未醒,暗薰芳泪滴无声。
罗帏隐绣迷春色,绮縠笼香护晓晴。
薄暝枝头留睡蝶,轻阴树底咽啼莺。
东风卷到阑干曲,半湿游丝舞不成。
【无声】1.没有声音。 2.吞声;不说话。
【暗】
暗【辰集上】【日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集韻》《韻會》烏紺切。音闇。《說文》日無光也。《玉篇》不明也。
又《博雅》深也。《揚雄·甘泉賦》稍暗暗而靚深。《註》暗暗,深空之貌。
又《集韻》鄔感切,音黤。義同。
又《韻補》叶伊甸切。《歐陽修·送胡學士詩》都門春漸動,柳色綠將暗。挂帆千里風,水闊江灩灩。
【薰】
薰【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20画部外筆画:14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許云切,音勲。《說文》香草也。《本草註》古人祓除,以此草薰之,故謂之薰。《山海經》浮山有草焉,名曰薰草,佩之巳厲。《左傳·僖四年》一薰一蕕。《前漢·兩龔傳》薰以香自燒。
又《南方草木狀》薰陸香出大秦。
又灼也。《易·艮卦》厲薰心。《爾雅·釋訓》爞爞炎炎,薰也。《註》皆旱熱薰炙人。
又與獯通。《史記·周本紀》薰育戎狄攻之。
又與勳通。《漢·夏承碑》策薰著于王室。
又《韻補》音萱。《黃庭經》沐浴盛潔棄肥薰,入室東向誦玉篇。
又許運切,音訓。義同。
【芳】
芳【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正韻》敷方切,音妨。《說文》香草也。《屈原·離騷》雜杜蘅與芳芷。《註》杜蘅、芳芷,皆香草名。
又《玉篇》芬芳,香氣貌。《司馬相如·美人賦》芳香芬烈。
又《屈原·離騷》芳與澤其雜糅兮。《註》芳,德之臭也。《晉書·元帝紀》文景垂仁,傳芳于南頓。
又《韻會》州名。地多芳草,置在常芳縣。
又姓。《通志·氏族略》《風俗通》云: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韻學集成》作芳。芳字从屮作屮下方。
【泪】
泪【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字彙》與淚同。(淚)《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力遂切,音類。目液也。《本草》淚者,肝之液。《譚子化書珠玉篇》悲則雨淚。
又《集韻》劣戌切,音律。義同。
又《集韻》《韻會》郞計切《正韻》力霽切,音麗。疾流貌。《張衡·南都賦》漻淚淢汨。《註》引淮南子,水淚破舟。○按《淮南子·主術訓》本作戾。淚與戾古通。
又《集韻》力結切,音捩。義同。
又淒淚,寒涼貌。《前漢·武帝賦》秋氣憯以淒淚。亦作戾。
【滴】
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廣韻》都歷切《集韻》《韻會》《正韻》丁歷切,音的。《說文》水註也。《增韻》涓滴,水點。
又瀝下也。《王子年·拾遺記》香露滴瀝。《廣韻》亦作。《法華經》作渧,與滳異。
【无】
无【卯集下】【无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唐韻》武夫切,音巫。《說文》。王育說,天屈西北爲无。《易·乾卦》无咎。《釋文》无音無。易內皆作此字。《藝苑雄黃》无亦作亡。古皆用亡无,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無之無。詩、書、春秋、禮記、論語本用无字,變篆者變爲無,惟易、周禮盡用无。然論語亡而爲有,我獨亡,諸無字,蓋變隸時誤讀爲存亡之亡,故不改也。
又《廣韻》莫胡切,音模。南无,出《釋典》。(無)〔古文〕而無傲。
又《益稷》懋遷有無化居。
又《爾雅·釋詁》虛無之閒也。《註》虛無皆有閒隙。《老子·道德經》萬物生于有,有生于無。《周子·太極圖說》無極而太極。
又《禮·三年問》無易之道也。《註》無,猶不也。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越巂郡會無縣。
又姓。《正字通》漢無且明,無能。
又《廣韻》漢複姓無庸無鉤,俱出自楚。
又文無,藥名。《古今注》相別贈之以文無。文無,一名當歸。
又《說文奇字作无。《玉篇》虛无也。周易無字俱作无。
又《集韻》或作亡。《詩·衞風》何有何亡。
又通作毋。書,無逸。《史記·魯世家》作毋逸。
又通作毛。《後漢·馮衍傳》飢者毛食。《註》衍集:毛作無。今俗語猶然。或古亦通乎。《佩觿集》河朔謂無曰毛。《通雅》江楚廣東呼無曰毛。
又《集韻》或作武。◎按禮器:詔侑武方。註:武當爲無,聲之誤也。鄭註:明言其誤。集韻合無,武爲一。非。《集韻》無或作橆。韻會,,尤非。
又按讀書通云:通作勿莫末沒蔑微不曼瞀等字,或止義通,或止音近,實非一字也。讀書通誤。
又梵言,南無呼那謨。那如拏之上聲,謨音如摩,猶云歸依也。
【声】
声【丑集中】【士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字彙》同聖平聲。《說文》音也。《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傳》聲謂五聲,宮商角徵羽也。《禮·月令》仲夏之月,止聲色。《註》聲謂樂也。
又凡響曰聲。《張載·正蒙》聲者,形氣相軋而成。兩氣者,谷響雷聲之類。兩形者,桴鼓叩擊之類。形軋氣,羽扇敲矢之類。氣軋形,人聲笙簧之類。皆物感之良能,人習而不察耳。《韻會》韻書平上去入爲四聲。
又聲敎。《書·禹貢》東漸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曁聲敎,訖于四海。《左傳·文六年》樹之風聲。《註》因土地風俗,爲立聲敎之法。
又聲譽。《孟子》故聲聞過情,君子恥之。《註》聲聞,名譽也。
又宣也。《孟子》金聲而玉振之也。《註》聲,宣也。
又《諡法》不生其國曰聲。《註》生于外家。《春秋·經傳集解》繼室以聲子,生隱公。《註》聲,諡也。
又姓。
又《韻補》叶尸羊切,音商。《韓愈·贈張籍詩》嬌兒未絕乳,念之不能忘。忽如在其側,耳若聞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