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huǐ][fàn][xiāo][shēng]
平仄:仄仄平平
甚匆匆岁月,又人家、插柳记清明。正南北高峰,山传笑响,水泛箫声。吹散楼台烟雨,莺语碎春晴。何地无芳草,惟此青青。谁管孤山山下,任种梅竹冷,荐菊泉清。看人情如此,沉醉不须醒。问何时、樊川归去,叹故乡、七十五长亭。君知否,洞云溪竹,笑我飘零。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泛】
泛【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韻會》孚梵切,音汎。《說文》浮也。一曰流也。通作汎。《前漢·郊祀歌》泛泛滇滇從高斿。
又《集韻》方勇切,音捧。覆也。《前漢·武帝紀》泛駕之馬。《註》本作覂,後通用。
又《廣韻》房法切《韻會》扶法切,,聲微小貌。
【箫】
簫【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禮·月令》仲夏之月,命樂師均琴瑟管簫。《蔡邕·月令章句》簫長則濁,短則淸。以蠟蜜實其底而增減之,則和管而成音,無所復調,當與琴瑟相參。《周禮·春官》笙師掌敎龡簫。《爾雅·釋言》大簫謂之言,小者謂之筊。《疏》李巡曰:大簫,聲大者言言也。小者聲揚而小,故言筊。筊,小也。郭璞曰:簫,一名籟。《莊子·寓言篇》顏成子遊謂南郭子綦曰:汝聞人籟,而未聞地籟。汝聞地籟,而未聞天籟。《註》郭象曰:籟,簫也。《前漢·元帝紀贊》鼓琴瑟,吹洞簫。《註》如淳曰:洞簫,簫之無底者。《段龜龍·涼州記》呂纂,咸寧二年,人發張駿冢,得玉簫。《丹陽記》江寧縣南三十里有慈姥山,積石臨江,上生簫管竹,圓緻異于他處,自泠倫採竹嶰谷,其後惟此簳見珍,故歷代常給樂府,而俗呼曰鼓吹山。《正韻》亦作箾。
又弓末謂之簫。《禮·曲禮》凡遺人弓者,右手執簫,左手承弣。《註》簫,弭頭也。謂之簫,簫邪也。《正義》:簫,弓頭,頭稍剡差邪似簫,故謂爲簫也。
又與篠通。《馬融·長笛賦》林簫蔓荆。《註》簫與篠通。
又叶音脩。《劉邵·趙都賦》擊靈鼓,鳴籟簫。乘素波,鏡淸流。
【声】
声【丑集中】【士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字彙》同聖平聲。《說文》音也。《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傳》聲謂五聲,宮商角徵羽也。《禮·月令》仲夏之月,止聲色。《註》聲謂樂也。
又凡響曰聲。《張載·正蒙》聲者,形氣相軋而成。兩氣者,谷響雷聲之類。兩形者,桴鼓叩擊之類。形軋氣,羽扇敲矢之類。氣軋形,人聲笙簧之類。皆物感之良能,人習而不察耳。《韻會》韻書平上去入爲四聲。
又聲敎。《書·禹貢》東漸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曁聲敎,訖于四海。《左傳·文六年》樹之風聲。《註》因土地風俗,爲立聲敎之法。
又聲譽。《孟子》故聲聞過情,君子恥之。《註》聲聞,名譽也。
又宣也。《孟子》金聲而玉振之也。《註》聲,宣也。
又《諡法》不生其國曰聲。《註》生于外家。《春秋·經傳集解》繼室以聲子,生隱公。《註》聲,諡也。
又姓。
又《韻補》叶尸羊切,音商。《韓愈·贈張籍詩》嬌兒未絕乳,念之不能忘。忽如在其側,耳若聞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