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前【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歬音錢。《增韻》前,後之對。
又進也。《廣韻》先也。
又《禮·檀弓》我未之前聞也。《註》猶故也。
又《儀禮·特牲》祝前主人降。《註》前猶導也。
又《集韻》《韻會》《正韻》子淺切,湔上聲。《說文》齊斷也。俗作剪。
又《正韻》淺黑色。《周禮·春官·巾車》木路前樊,鵠纓。《註》前,讀爲緇翦之翦。淺黑也。
又《韻補》叶慈鄰切,淨平聲。《劉向·九歎》陸魁堆以蔽視兮,雲冥冥而暗前。山峻高以無垠兮,遂曾閎而廹身。
【部】
部【酉集下】【邑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正韻》裴古切《集韻》《韻會》伴姥切,音蔀。《集韻》總也,統也。《前漢·地理志》凡十三部置刺史。《後漢·宗室傳》柱天都部。《註》柱天者,若天之柱。都部者,都統其衆也。
又《廣韻》署也,六卿之署曰六部。
又分也。《荀子·王霸篇》名聲部發於天地之閒。《註》部,猶分布。言聲稱四溢也。
又《正韻》部曲也。《前漢·李廣傳》行無部曲。《註》將軍領軍皆有部曲,大將軍營五部,部校尉一人,部下有曲,曲有軍侯一人。廣尚易,不立部曲也。
又星辰布列亦曰部。《史記·歷書》分其天部。《註》分部二十八宿爲距度也。
又五行謂之五部。《前漢·律歷志》起五部。《註》五部,謂金木水火土也。
又書分四部。《正字通》晉李充爲著作郞,刪定典籍,以類相從,分五經爲甲部,史記爲乙部,諸子爲丙部,詩賦爲丁部,甚有條貫,祕閣以爲永制。《唐書·藝文志》聚書四部,以甲乙丙丁爲次,因充制也。
又星名。《晉書·天文志》北斗七星,七曰部星,亦曰應星主兵。
又《字彙補》斗蓋也。《周禮·冬官考工記》輪人爲蓋,部長二尺。
又與棓同。大杖也。《淮南子·說山訓》羿死桃部。
又百部,藥名。蔓生,根多百十相連。一名野天門冬。
又《唐韻》蒲口切《集韻》《韻會》薄口切,音培,讀與剖近。部婁,小阜也。《左傳·襄二十四年》部婁無松柏。
又《字彙補》府九切,音否。《闞駰·十三州志》諺云:仕宦不偶値冀部。
【声】
声【丑集中】【士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字彙》同聖平聲。《說文》音也。《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傳》聲謂五聲,宮商角徵羽也。《禮·月令》仲夏之月,止聲色。《註》聲謂樂也。
又凡響曰聲。《張載·正蒙》聲者,形氣相軋而成。兩氣者,谷響雷聲之類。兩形者,桴鼓叩擊之類。形軋氣,羽扇敲矢之類。氣軋形,人聲笙簧之類。皆物感之良能,人習而不察耳。《韻會》韻書平上去入爲四聲。
又聲敎。《書·禹貢》東漸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曁聲敎,訖于四海。《左傳·文六年》樹之風聲。《註》因土地風俗,爲立聲敎之法。
又聲譽。《孟子》故聲聞過情,君子恥之。《註》聲聞,名譽也。
又宣也。《孟子》金聲而玉振之也。《註》聲,宣也。
又《諡法》不生其國曰聲。《註》生于外家。《春秋·經傳集解》繼室以聲子,生隱公。《註》聲,諡也。
又姓。
又《韻補》叶尸羊切,音商。《韓愈·贈張籍詩》嬌兒未絕乳,念之不能忘。忽如在其側,耳若聞啼聲。
【催】
催【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集韻》《韻會》倉回切,音崔。促也,迫也。本作趣,古有趣無催,催促皆後人所增。催趣同聲,實一字。
【檀】
檀【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徒干切《集韻》唐干切《正韻》唐闌切,音壇。《說文》木也。《詩·小雅》爰有樹檀。《註》善木。《鄭風》無折我樹檀。《註》强韌之木。《周禮·冬官考工記》鄭註:輻以檀。
又《本草》紫檀白檀。《綱目》總謂之旃檀。
又州名。《前漢·地理志》白檀縣,屬漁陽郡。唐置檀州。
又姓。《統譜》齊公族有食瑕丘檀城,因以爲氏。
又《集韻》時戰切,音善。人名。春秋饔人檀。
【板】
板【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布綰切《集韻》《韻會》補綰切,同版。《說文》判也。
又籍也。《莊子·徐無鬼篇》金板六弢。或作鈑。
又《玉篇》片木也。《急就篇》木瓦也。《詩·秦風》在其板屋。《正義》西戎之俗,民以板爲屋。
又詔板。《後漢·竇武傳》曹節召尚書官屬,使作詔板。
又《松窗小牘》鐵券謂之金板。
又板官、假板,官品之者。《隋書·官志》有板咨議叅軍,板長史等名。《宋書·百官志》除拜,則爲叅軍事。府板,則爲行叅軍。
又手板,笏也。《文獻通考》晉宋以來,謂之手板。
又《宋國史補》爲尹者,例置板記事。
又《詩·小雅·鴻雁篇》毛傳:一丈爲板,五板爲堵。
又箕屬也。《管子·弟子職》坐板排之,以葉適巳。
又板板,反側也。《詩·大雅》上帝板板。
又負板,悲哀貌。《儀禮·喪服·鄭註》孝子前有衰,後負板。《疏》謂負其悲哀於背也。
又《集韻》蒲限切,音阪。籍也。
又叶免切,音匾。《韓愈·祭張徹文》乃遷殿中,朱衣象板。惟義之趨,豈利之踐。《自註》踐,上聲讀。
【传】
傳【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11画
《廣韻》直攣切《集韻》《韻會》《正韻》重緣切,音椽。轉也。《左傳·莊九年》公喪戎路,傳乗而歸。《註》戎路,兵車。傳乗,乗他車。《釋文》傳,直專反。
又丁戀反。
又《正韻》授也,續也,布也。《周禮·夏官·訓方氏》誦四方之傳道。《註》傳說往古之事也。讀平聲。
又《禮·曲禮》七十曰老而傳。《註》倦勤,傳家事于子也。
又《禮·內則》父母,舅姑之衣衾,簟席枕几不傳。《註》移也。
又《集韻》《韻會》《正韻》株戀切,專去聲。傳舍。《釋名》傳,轉也。人所止息,去者復來。轉,相傳無常主也。《史記·酈食其傳註》高陽傳舍。
又《說文》遽也,驛遞曰傳。《禮·玉藻》士曰傳遽之臣。《註》驛傳車馬,所以供急遽之令,士賤而給役使,故自稱如此。
又古者以車駕馬,乗詣京師,謂之傳車。後又置驛騎,用單馬乗之,若今之遞馬。凡四馬高足爲置傳,四馬中足爲馳傳,四馬下足爲乗傳,一馬二馬爲軺傳。漢律,諸當乗傳及發駕置傳者,皆持尺五寸木傳信,封以御史大夫印章,其乗傳參封之。參,三也。有期會絫封兩端,端各兩封,凡四封。乗置馳傳五封之,兩端各二,中央一軺,傳兩馬再封之,一馬一封,以馬駕軺車而乗傳,曰一封軺傳。
又關傳。《周禮·地官·司關》凡所達貨賄,則以節傳出之。《前漢·文帝紀》《註》張晏曰:信也,若今過所也。如淳曰:兩行書繒帛,分持其一,出入關,合之乃得過,謂之傳。師古曰:今或用棨刻木爲合符。《後漢·蕃傳》投傳而去。《註》符也。丁戀切。《釋名》傳,轉也。轉移所在,執以爲信也。
又《集韻》《韻會》《正韻》柱戀切,音瑑。訓也。賢人之書曰傳。
又紀載事迹以傳於世亦曰傳,諸史列傳是也。《釋名》傳,傳也。以傳示後人也。
又續也。《孟子》傳食於諸侯。
又叶重倫切,音。《前漢·敘傳》帝庸親親,厥國五分,德不堪寵,四支不傳。◎按諸字書傳本有直攣、知戀、直戀三切,《廣韻》分析極細,《正韻》因之。然歷考經史註疏,驛傳之傳,平、去二音可以互讀,至傳道、傳聞、傳授之傳,乃一定之平聲,紀載之傳,一定之去聲。此音之分動靜,不可易者也。《正字通》專闢動靜字音之說,每於此等處,爲渾同之說以亂之,此斷斷不可从者。
又按《廣韻》二仙,傳,直攣切,音椽,又持戀,丁戀二切。三十三線,傳,直戀切,卽持戀切。知戀切,卽丁戀切。丁戀切蓋用交互門法,不如用音和知戀切爲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