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hī][tán][jiān][fǎ][shè]
平仄:平平平仄仄
浮世何多事,祗园早息机。
定僧惊果落,沙鸟触帆飞。
香积初分饭,旃檀欲染衣。
诗坛兼法社,此会百年稀。
【诗坛】1.诗会﹔诗界。 2.纪念诗人的祭坛。
【法社】修道所结之会社。
【诗】
詩【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始平聲。《說文》志也。《釋名》之也,志之所之也。《書·舜典》詩言志。《傳》心之所之謂之志。心有所之,必形于言,故曰詩言志。《詩·國風·關雎序》在心爲志,發言爲詩。《前漢·藝文志》誦其言,謂之詩。《舊唐書·經籍志》詩以紀興衰誦歡。
又六詩。《周禮·春官·大師》敎六詩。《疏》按詩上下惟有風雅頌是詩之名也。三者之中有比賦興,故總謂之六詩。《鄭康成·六藝論》詩,絃歌諷諭之聲也。朱子曰:風雅頌,聲樂部分之名。賦比興,則所以制作風雅頌之體也。
又樂章也。《荀子·勸學篇》詩者,中聲之所止也。《註》詩謂樂章,所以節聲音,至乎中而止,不使流淫也。
又《類篇》承也,持也。《禮·內則》國君世子生三日,卜士負之,吉者宿齊,朝服寢門外,詩負之。《註》詩之言承也。《疏》《詩含神霧》云:詩者,持也。以手維持,則承奉之義,謂以手承下而抱負之。
又姓。《後漢·南蠻傳》詩索,交阯朱䳒人。
又《字彙補》讀作誅。《荀子·王制篇》修憲令,審詩商。《註》詩商,當爲誅賞。《樂論篇》作審誅賞。
【坛】
壇【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3画
《廣韻》《集韻》《韻會》唐干切《正韻》唐闌切,音彈。《說文》祭場也。壇之言坦也。一曰封土爲壇。《禮·祭義》燔柴于泰壇祭天也。《祭法》去祧爲壇。《註》遠廟八世祖則遷于壇,有禱則祭。互詳墠字註。《史記·文帝紀》其廣增諸祀壇場。
又楚人謂中庭曰壇,見《荆楚風俗通》。
又盟誓則立壇。《禮·雜記》孔子出魯東門,過故杏壇,曰:兹臧文仲誓盟之壇也。睹物思人,命琴而歌。
又國君朝會亦設壇。《左傳·襄二十八年》鄭伯如楚,舍不爲壇,子產曰:大適小則爲壇,小適大苟舍而已,焉用作壇。
又特拜將相亦設壇。《前漢·高帝紀》上設壇具禮,拜韓信爲大將,一軍皆驚。《唐書·裴度傳》度拜相,詔四登師壇。
又雞壇,友會也。《北戸錄》越人每相交,作壇,祭以白犬丹雞。
又瑤壇,仙境也。《張協·七命》眷椒庭于瑤壇。
又《集韻》儻旱切,音儃。《周禮·夏官·大司馬》九伐之法。一曰暴內陵外則壇之。《鄭註》出其君。置空壇之地。
又《集韻》《韻會》徒案切《正韻》杜晏切,音但。壇曼,寬廣貌。《史記·司馬相如傳》壇以陸離。《子虛賦》案衍壇曼。
又《集韻》《正韻》時戰切,音繕。除地也。
又《集韻》上演切,音善。野土也。《楚辭·九章》鸞鳥鳳凰,日以遠兮。燕雀烏鵲,巢堂壇兮。
又亭年切,音田。《桓君山仙賦》周覽八極,還崦華壇。氾氾濫濫,隨天轉旋。
又叶直良切,音長。《楚辭·九歌》蓀壁兮紫壇,播芳椒兮成堂。俗作壇,非。壇字从靣,不从㐭作。
【兼】
兼【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縑。《說文》幷也。从手禾。兼持二禾也。《徐曰》會意。秉持一禾,兼持二禾。可兼持者,莫若禾也。《易·繫辭》兼三才而兩之。《前漢·王莽傳》縣宰缺者,數年守兼。《註》師古曰:不拜正官,令人守兼也。
又姓。《韻會》衞公子兼之後。
【法】
法【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佱灋翻入聲。《爾雅·釋詁》法,常也。《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曰法。
又象也。《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易·繫辭》崇效天,法地。
又執法,星名。《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揚子·太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
【社】
社【午集下】【示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常者切,闍上聲。土地神主也。《禮·祭義》建國之神位,右社稷而左宗廟。《詩·小雅》以社以方。《疏》社,五土之神,能生萬物者,以古之有大功者配之。共工氏有子句龍爲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爲社。后土,土官之名,故世人謂社爲后土。杜預曰:在家則主中霤,在野則爲社。《白虎通》人非土不立,封土立社,示有土也。《禮·祭法》王爲羣姓立社曰大社,王自爲立社曰王社,諸侯爲百姓立社曰國社,諸侯自爲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羣立社曰置社。
又《郊特牲》社祭土,而主隂氣也。天子大社,必受霜露風雨,以達天地之氣也。○按:社爲地祭,但祭有二祭法,大社卽《郊特牲》所云受霜露風雨,以達天地之氣者,曰方丘,亦曰太折。夏日至,地示之祭,於此行焉,此北郊之社與郊對舉者也。
又王社,《載芟》詩序所謂春籍田而祈社稷,《良耜》詩序所謂秋報社稷者,於此行焉,祭土穀之神,而以句龍后稷配,此庫門內右之社,不與郊稱者也。蓋大社以祭率土之地示,王社以祭畿內之土穀,均名爲社,而大小則不同耳。
又私社。《前漢·五行志》建昭五年,兗州刺吏浩賞,禁民私所自立社。《臣瓚註》舊制二十五家爲一社,而民或十家五家共爲田社,是私社也。
又書社。《史記·孔子世家》楚昭王將以書社地封孔子。《註》二十五家爲里,里各立社。書社者,書其社之人名於籍。
又社日。《月令廣義》立春後五戊爲春社,立秋後五戊爲秋社。
又後世賓朋會聚曰結社。《事文類聚》遠公結白蓮社,以書招淵明。
又謝靈運求入淨社,遠師以心雜止之。
又江淮謂母爲社。《淮南子·說山訓》社何愛速死,吾必悲哭社。
又複姓。《風俗通》齊昌徙居社南,因以爲氏。《何氏姓苑》有社北氏。
又叶他魯切,音土。《前漢·敘傳》布歷燕齊,叔亦相魯。民思其故,或金或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