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cí][tán][sāng,sàng][zhǔ][méng]
平仄:平平平仄平
赤舄生前事,青编身后名。
奠楹期已迫,曳履忽无声。
海宇摧隆栋,词坛丧主盟。
关情宁我辈,屑涕遍苍生。
出自:明代·袁宗道《挽周老师九首 其一》
【词坛】犹文坛。
【丧主】丧事的主持人。旧丧礼以死者嫡长子为丧主;无嫡长子,则以嫡长孙充任。若当家无丧主,则依次以五服内亲﹑邻家﹑里尹来担任。
【主盟】1.主持会盟。 2.指倡导并主持某事。 3.指做媒。 4.盟主,首领。
【词】
詞【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祠。《說文》意內而言外也。《釋名》嗣也。令撰善言,相嗣續也。《廣韻》說也。《正韻》言也。《字彙》文也。《公羊傳·昭十一年》春秋之信史也。其詞則丘有罪焉爾。《史記·儒林傳》是時天子方好文詞。《晉書·郭璞傳》璞詞賦爲中興之冠。《舊唐書·張九齡傳》張說常謂人曰:後來詞人稱首也。
又《陸贄傳》贄以博學宏詞登科。《韓非子·問田篇》驅於聲詞,眩乎辯說。
又《博雅》已也。
又《廣韻》請也,吿也。○按《說文》本作意內言外。韻會引作音內言外。
又引徐曰:惟也,思也,曰也,兮也,斯也。若此之類,皆詞也,語之助也。聲成文謂之音,此詞直音內之助,聲不出於音,故曰音之內。直言曰言,一字曰言,此詞皆在句之外爲助,故曰言之外。楚辭宋玉招魂:魂兮歸來,東方不可以託些。些,亦詞也。未詳音發爲言,言之成文爲詞,未可以內外岐之,且詞與兮些各別,非語助例也。字彙勦用韻會舊註,非是。
又按說文辭,訟也。辤,不受也。與言詞、文詞之詞各別。今經史以辭爲言詞之詞,如《禮·曲禮》,不辭費是也,以辭爲辤受之辤,如《論語》與之粟九百辭是也。以辤爲文詞之詞,如《楊修傳》絕妙好辤是也。循用已久,不能更正,然究心六書者,不可不辨。
【坛】
壇【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3画
《廣韻》《集韻》《韻會》唐干切《正韻》唐闌切,音彈。《說文》祭場也。壇之言坦也。一曰封土爲壇。《禮·祭義》燔柴于泰壇祭天也。《祭法》去祧爲壇。《註》遠廟八世祖則遷于壇,有禱則祭。互詳墠字註。《史記·文帝紀》其廣增諸祀壇場。
又楚人謂中庭曰壇,見《荆楚風俗通》。
又盟誓則立壇。《禮·雜記》孔子出魯東門,過故杏壇,曰:兹臧文仲誓盟之壇也。睹物思人,命琴而歌。
又國君朝會亦設壇。《左傳·襄二十八年》鄭伯如楚,舍不爲壇,子產曰:大適小則爲壇,小適大苟舍而已,焉用作壇。
又特拜將相亦設壇。《前漢·高帝紀》上設壇具禮,拜韓信爲大將,一軍皆驚。《唐書·裴度傳》度拜相,詔四登師壇。
又雞壇,友會也。《北戸錄》越人每相交,作壇,祭以白犬丹雞。
又瑤壇,仙境也。《張協·七命》眷椒庭于瑤壇。
又《集韻》儻旱切,音儃。《周禮·夏官·大司馬》九伐之法。一曰暴內陵外則壇之。《鄭註》出其君。置空壇之地。
又《集韻》《韻會》徒案切《正韻》杜晏切,音但。壇曼,寬廣貌。《史記·司馬相如傳》壇以陸離。《子虛賦》案衍壇曼。
又《集韻》《正韻》時戰切,音繕。除地也。
又《集韻》上演切,音善。野土也。《楚辭·九章》鸞鳥鳳凰,日以遠兮。燕雀烏鵲,巢堂壇兮。
又亭年切,音田。《桓君山仙賦》周覽八極,還崦華壇。氾氾濫濫,隨天轉旋。
又叶直良切,音長。《楚辭·九歌》蓀壁兮紫壇,播芳椒兮成堂。俗作壇,非。壇字从靣,不从㐭作。
【丧】
喪【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桑去聲。《玉篇》亡也。
又《正韻》失位也。《論語》二三子何患於喪乎。《註》喪,失位也。《左傳·昭二十四年》昭公曰:喪人不佞。
又《廣韻》息郞切《集韻》《韻會》《正韻》蘇郎切,音桑。《正韻》持服曰喪。《禮·檀弓》故孔氏之不喪出母,自子思始也。《又》子夏喪其子,而喪其明。《釋文》上喪字平聲,下喪字去聲。
又《廣韻》喪,器也,今謂之柩。《禮·曲禮》送喪不踰境。
又姓。《廣韻》楚大夫喪左。《說文》本作。
【主】
主【子集上】【丶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丶宔《唐韻》之庾切《集韻》《韻會》《正韻》腫庾切,音麈。君也。《董仲舒·賢良策》行高而恩厚,知明而意美。愛民而好士,可謂誼主矣。《呂氏春秋》朝臣多賢,左右多忠,如此者,國日安,主日尊,天下日服,此所謂吉主也。
又大夫之臣,稱其大夫曰主。《左傳·昭二十八年》成鱄對魏舒曰:主之舉也,近文德矣。
又天子女曰公主。周制,天子嫁女,諸侯不自主婚,使諸侯同姓者主之,故謂之公主。
又賔之對也。《禮·檀弓》賔爲賔焉,主爲主焉。
又《左傳·僖三十年》燭之武見秦伯曰:若舍鄭以爲東道主。《註》鄭在秦之東也。
又宰也,守也,宗也。《易·繫辭》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
又神主,宗廟立以棲神,用栗木爲之。《春秋傳》虞主用桑,練主用栗。
又匰主。《周禮·春官》司巫,掌羣巫之政令,祭祀則供匰主。《註》主神所依也。匰,盛主之器。
又《禮·曲禮》居不主奧。《疏》主,猶坐也。
又《晉語》陽子剛而主能。《註》上也。
又姓。隋主胄,明主問禮。
又主父,複姓。
又《正韻》陟慮切。同注。《荀子·宥坐篇》主量必平似法。《註》主,同註。
【盟】
盟【午集中】【皿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明。《釋名》明也。告其事於神明也。《類篇》誓約也。
又信也。《書·呂》罔中于信,以覆詛盟。《周禮·春官·盟祝》註:盟詛主於要誓。大事曰盟,小事曰詛。《疏》盟者,盟將來。詛者,詛往過。《春秋·正義》凡盟禮,殺牲歃血,告誓神明,若有背違,欲令神加殃咎,使如此牲也。《禮·曲禮》涖牲曰盟。《疏》割牲左耳,盛以珠盤。
又取血,盛以玉敦,用血爲盟書。書成,乃歃血讀書。
又盟府,司盟之官也。《左傳·僖五年》藏於盟府。
又《集韻》武永切,明上聲。義同。
又《集韻》眉病切,明去聲。《莊子·齊物論》其留如詛盟。郭象讀。
又《字彙補》謨耕切,音萌。義同䀅。徐邈讀。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莫更切。與孟通。地名。《左傳·隱十一年註》盟,今盟津。河內邑名。《史記·周本紀》武王東觀兵於盟津。《書·禹貢》作孟津。
又澤名。《前漢·地理志》道荷澤,被盟豬。《註》今南京虞城縣西北孟諸澤是也。《書·禹貢》作孟豬。
又叶莫郞切,音茫。《詩·小雅》君子屢盟,亂是用長。《史記·序傳》殺鮮放度,周公爲盟。大任十子,周以宗疆。
又叶莫浪切,茫去聲。《黃庭經》十讀四拜朝太上,先謁太帝後北向。黃庭內經玉書暢,授者曰師受者盟。《說文》本作。《字彙》俗通从皿,故附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