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àn][zhǐ][yú][xiāng][cǎo]
平仄:仄仄平平仄
已觉长沙北,犹瞻岳麓西。
天浮湘水阔,树入楚山低。
岸芷馀香草,丛篁染旧啼。
昔贤游览地,我亦为留题。
出自:明代·薛瑄《舟发长沙四首 其二》
【香草】1.含有香味的草。 2.比喻忠贞之士。 3.比喻寄情深远的诗篇。
【岸】
岸【寅集中】【山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五旰切《集韻》魚旰切《韻會》疑旰切《正韻》魚幹切,音犴。《說文》水厓而高者。《爾雅·釋地》望厓洒而高岸。《註》厓峻而水深曰岸。《詩·衞風》淇則有岸。《小雅》高岸爲谷。
又階也。《張衡·西京賦》襄岸夷塗。《註》襄,高也。岸,殿階也。
又魁岸,雄傑也。《前漢·江充傳》爲人魁岸。《註》岸者,有廉稜如崖岸形。《唐書·宦者傳》仇士良以李石稜稜有風岸深忌之。
又道岸。《詩·大雅》誕先登于岸。《註》道之極至處也。
又露額曰岸。《後漢·馬援傳》帝岸幘見援。
又獄名。《詩·小雅》宜岸宜獄。《註》鄕亭之繫曰岸,朝廷曰獄。韓詩作犴。
【芷】
芷【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韻會》《正韻》諸市切,音止。白芷,藥名。《本草》一名芳香,一名澤芬,生河東川谷中,主長肌膚,潤澤顏色,可作面脂。《荀子·勸學篇》蘭槐之根是爲芷。《屈原·離騷》扈江蘺與辟芷兮。
又地名。《前漢·夏侯嬰傳》戰于藍田芷陽。《註》芷陽,後爲霸陵縣。◎按芷陽《史記》作茝陽,音義同。
【馀】
余【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以諸切《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居切,音餘。《說文》語之舒也。《爾雅·釋詁》我也。
又四月爲余月。
又接余,荇菜也。
又《前漢·匈奴傳》單于衣繡,褡綺錦袷被各一,比余。《註》比余,髮之飾也。
又姓。由余之後。
又《集韻》詳於切,音徐。余吾,水名。在朔方。
又《集韻》同都切,音徒。史記檮余,匈奴山名。
又于遮切,音邪。褒余,蜀地名。一作褒斜。《漢陽厥》褒斜作褒余。
又叶演女切,音與。《楚辭·九思》鷃雀列兮讙譁,雊鳴兮聒余。抱昭華兮寶車,欲衒鬻兮莫取。
又與餘同。《周禮·地官》委人,凡其余聚以待頒賜。《註》余同餘。
【香】
香【戌集下】【香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㿝《廣韻》許良切《集韻》《韻會》《正韻》虛良切,》至治馨香,感于神明。《詩·周頌》有飶其香。《禮·月令》中央土,其臭香。
又草木之香,如沉香,棧香,蜜香,檀香,具載。《洪芻·香譜》及《葉延珪·香隸》諸書。
又獸亦有香。《談苑》商女山中多麝,其性絕愛其臍,爲人逐急,卽投巖舉爪,剔裂其香。
又《本草》麝香有三等:第一生香,亦名遺香,乃麝自剔出者。其次臍香。其三心結香。
又有小麝,其香更奇。
又風香。《庾信詩》結客少年塲,春風滿路香。
又含香。《漢官儀》尚書郞含雞舌香,伏奏事。
又酒香。《王績詩》稍覺池亭好,偏宜酒甕香。《杜甫詩》浩蕩風塵外,誰知酒熟香。
又花名。《廬山記》一比丘晝寢盤石上,夢中聞花香酷烈,及覺,求得之,因名睡香。四方聞之,謂爲花中祥瑞,遂名瑞香。
又丁香。《本草》一名丁子香,花紫白色,生子,小者爲丁香,大者爲母丁香。
又酒名。《蘇軾·送碧香酒詩》碧香近出帝子家,鵝兒破殼酥流盎。《劉子翬詩》未饒赤壁風流在,且向何家醉碧香。
又阿香。《搜神記》永和中,義興人姓周,出都,日暮。道邊有一新草小屋,一女子出門,周求寄宿。一更中,聞外有小兒喚阿香聲,云:官喚汝推雷車。女乃辭去。夜遂大雷雨。
又人名。黃香,仇香,見《後漢書》。
又姓。明四譯館通事香牛。
又山名。《唐書·白居易傳》與香山僧如滿結香火社,自稱香山居士。
又水名。《述異記》吳故宮有香水溪。
又殿名。《三輔黃圖》武帝時,後宮八區,有披香殿。
又享名。《李白詩》沉香亭北倚闌干。
【草】
草【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屮《唐韻》采老切《集韻》在早切《韻會》《正韻》采早切,音懆。《說文》作艸,百卉也。經典相承作草。《書·禹貢》厥草惟繇。《詩·小雅》在彼豐草。《禮·祭統》草艾則墨,未發秋政,則民弗敢草也。《註》草艾,謂艾取草也。《論衡》地性生草,山性生木。《大戴禮·易本命》食草者善走而愚。
又《史記·陳丞相世家》惡草具進。《註》草,粗也。
又《篇海》苟其禮也。《疏》草次,猶造次也。
又《詩·小雅》勞人草草。《傳》草草,勞心也。
又《易·屯卦》天造草昧。《疏》言天造萬物于草創之始。
又《前漢·淮南王傳》常召司馬相如等視草廼遣。《註》謂爲文之草藳。《百官志註》一曹有六人,主作文書起草。《後漢·寵傳》蕭何草律。
又《魏志·衞覬傳》覬好古文,隷、草無所不善。
又姓。《正字通》草中。
又《韻補》脞五切,徂上聲。《徐幹·齊都賦》焚梗林,燎圃草。
又此苟切,凑上聲。《邊讓·章華賦》攜西子之弱腕兮,援毛嬙之素肘。形便纖以嬋娟兮,若流風之靡草。
又《說文》自保切,音皁。草斗,櫟實也,一曰橡斗子。《徐鉉曰》今俗以此爲艸木之艸,別作皁字,爲黑色之皁。案櫟實可染白爲黑,故曰草,通用。今俗書或从白从十,或从白从七,皆無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