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cán][bīng][yú][jī][shuǐ]
平仄:平平平平仄
春首及徐方,行来道路长。
残冰馀积水,霁雪带连冈。
远野通淮甸,悬流近吕梁。
征鞍行可解,不日上舟航。
【积水】1.聚水。 2.指积聚的水。 3.指江海﹑湖泊或池沼。
【残】
殘【辰集下】【歹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昨干切《集韻》《韻會》財干切,音䏼。《說文》賊也。《詩·小雅》廢爲殘賊。《孟子》賊義者謂之殘。
又《釋名》殘,踐也。踐使殘壞也。《書·泰誓》殘害于爾萬姓。
又《史記·樊噲傳》殘東垣。《註》謂多所殺傷也。
又惡也。《書·泰誓》取彼凶殘。《史記·陳餘傳》爲天下除殘。
又放逐也,殺也。《周禮·夏官》《大司馬》九伐之法,放弑其君,則殘之。《揚子·方言》㨆殺也。晉魏河內之北,謂㨆爲殘。㨆音廩。或洛感反。
又食餘也。《杜甫詩》殘杯與冷炙。
又煑肉之名。《張協·七命》鷰臛羊殘。
又殘缺也。《劉歆·移太常博士書》專已守殘。《註》師古曰:專執已所偏見,苟守殘缺之文。
又穿鑿傅會謂之蕞殘。《王充·論衡》蕞殘滿車,不成爲道。玉屑滿篋,不成爲寶。
又惡罵曰殘罵。《揚子·方言》南楚凡人殘罵謂之鉗。
又貪暴吏曰殘吏。《後漢·明帝紀》殘吏放手。
又五殘,星名。《史記·天官書》五殘星,出正東東方之野,其星狀類辰星。《正義曰》五殘,一名五鋒。《前漢·藝文志》有《五殘雜變星》二十一卷。
又與戔通。《易·賁卦》束帛戔戔。《註》引子夏《易》束帛殘殘。
又《魏志》辰韓名樂浪人爲阿殘。東方人名我爲阿,謂樂浪人本其殘餘之人也。
又膾殘,魚名。《皮日休詩》分明數得膾殘魚。
又《高僧傳》明瓚禪師,性懶而食殘,號懶殘。
又《韻補》叶財先切,音前。《班彪·北征賦》首身分而不寤兮,猶數功而辭諐。何夫子之妄說兮,孰云地脈而生殘。
又《夢溪筆談》王聖美治字學,演其義以爲右文。凡字其類在左,其義在右。如木類,其左皆从木。所謂右文者,如戔,少也,水之少者曰淺,金之小者曰錢,歹而小者曰殘,貝之小者曰賤,如此類皆以戔爲義。○按殘義本兼大小而言,姑附記於此。
【冰】
冰【子集下】【冫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逼平聲。《說文》本作仌。《徐曰》今文作冰。《韓詩》說冰者,窮谷隂氣所聚,不洩,則結而爲伏隂。《禮·月令》孟冬水始冰,仲冬冰益壯,季冬冰方盛。水澤腹堅,命取冰,冰以入。《周禮·天官》淩人共冰。秋刷冰室,冬藏春啓,夏頒冰。
又《爾雅·釋器》冰,脂也。《註》莊子云:肌膚若冰雪。冰雪,脂膏也。《疏》脂膏一名冰脂。
又矢筩蓋曰冰。《左傳·昭二十五年》公徒釋甲執冰而踞。《註》冰,櫝丸蓋。《疏》盛弓者也。或云:櫝丸是箭筩,其蓋可以取飮。
又《集韻》《正韻》魚陵切,音凝。同凝。《正韻》古文冰作仌,凝作冰。後人以冰代仌,以凝代冰。
又《集韻》讀去聲,逋孕切。《唐書·韋思謙傳》涕泗冰須。《註》謂涕著須而凝也。《李商隱詩》碧玉冰寒漿。
又《韻補》叶筆良切,音近浜。《琳·大荒賦》心慇懃以伊感兮,愵永思以增傷。悵太息而攬涕,乃揮雹而淚冰。
【馀】
余【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以諸切《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居切,音餘。《說文》語之舒也。《爾雅·釋詁》我也。
又四月爲余月。
又接余,荇菜也。
又《前漢·匈奴傳》單于衣繡,褡綺錦袷被各一,比余。《註》比余,髮之飾也。
又姓。由余之後。
又《集韻》詳於切,音徐。余吾,水名。在朔方。
又《集韻》同都切,音徒。史記檮余,匈奴山名。
又于遮切,音邪。褒余,蜀地名。一作褒斜。《漢陽厥》褒斜作褒余。
又叶演女切,音與。《楚辭·九思》鷃雀列兮讙譁,雊鳴兮聒余。抱昭華兮寶車,欲衒鬻兮莫取。
又與餘同。《周禮·地官》委人,凡其余聚以待頒賜。《註》余同餘。
【积】
积【備考·午集】【禾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五音篇海》音枳。(積)《廣韻》子昔切《集韻》《韻會》《正韻》資息切,也。《易·大有》大車以載,積中不敗也。
又《升卦》積小以高大。《詩·周頌》積之栗栗。《禮·月令》仲秋命有司,趣民多積聚。《前漢·食貨志》積貯者,天下之大命也。
又《儀禮·士冠禮》皮弁服素積。《鄭註》積猶辟也,以素爲裳,辟蹙其要中。
又《集韻》則歷切,音績。亦聚也。
又《廣韻》《集韻》《韻會》子智切《正韻》資四切,音恣。聚也,儲蓄也。《詩·大雅》乃積乃倉。《周禮·天官·小宰》掌其牢禮委積。《註》委積,謂牢米薪芻給賓客道用也。
又《大司徒》令野修道委積。《註》少曰委,多曰積,皆所以給賓客。
又叶恣此切,音子。《詩·周頌》有實其積,萬億及秭。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