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chán][tóu,tou][shuāng][jǐn][duàn]
平仄:平平平仄仄
高阁霭馀晖,双双燕子飞。
酒斟青玉案,歌唱白铜鞮。
眠柳惊春梦,流莺破晓迷。
缠头双锦段,争买醉如泥。
【缠头】古代歌舞者常以锦帛裹头,以为装饰,后因以称赠给歌伎舞女的绸缎、财物:五陵年少争缠头|缠头百万醉青楼。
【锦段】见"锦缎"。
【缠】
纏【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21画部外筆画:15画
《廣韻》直連切《集韻》《韻會》澄延切,音廛。《說文》繞也。《玉篇》約也。《廣韻》束也。《詩·唐風·綢繆束薪傳》綢繆,纏綿也。
又姓。《廣韻》漢有纏子著書。
又《廣韻》特碾切《集韻》《韻會》《正韻》直碾切,。
【头】
頭【戌集下】【頁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投。《說文》首也。《禮·玉藻》頭容直。《釋名》頭,獨也,於體高而獨也。
又古者謂一人爲一頭。《春秋元命苞》十紀,其一曰九頭紀,卽人皇氏。人皇兄弟九人故也。
又《儀禮·士相見禮》贄,冬用雉,夏用腒,左頭奉之。《註》頭,陽也。《疏》執禽者左首。雉以不可生服,故殺之。雖死猶尚左,以從陽也。
又人名。《左傳·僖二十四年》晉侯之豎頭須,守藏者也。《註》豎,小吏,名頭須。
又藥名。《本草綱目》百頭,貫衆也。一名鴟頭。《陶弘景曰》葉似大蕨,毛芒似老鴟頭。
又《唐韻》《正韻》古音徒。《古詩》東方千餘騎,夫壻居上頭。何用識夫壻,白馬從驪駒。《王延壽·魯靈光殿賦》上紀開闢,邃古之初。五龍比翼,人皇九頭。
又與兜通。《山海經》讙頭國。《註》讙兜,堯臣,有罪投南海而死,帝憐之,使其子居南海而祠之。《博物志》作讙兜國。
【双】
双【子集下】【又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韻會》雙,俗作双,非。(雙)《唐韻》所江切《集韻》《韻會》疎江切,音䉶。《說文》隹二枚也。从雔,又持之。《後漢·王喬傳》有雙鳧,從東南飛來。
又《玉篇》兩也。《儀禮·聘禮》凡獻執一雙。
又《玉篇》偶也。《詩·齊風》冠綏雙止。《箋》五人爲奇,而襄公往從而雙之。
又獸名。《山海經》南海之外,赤水之西,流沙之東,有三靑獸相幷,名雙雙。《註》郭璞曰:言體合爲一也。公羊傳所云雙雙而俱至者,蓋謂此也。吳任臣云:獸經曰:文文善呼,雙雙善行。駢志云:雙雙合體,蛩蛩假足。麟書曰:雙雙俱來,孟極是覆。
又鳥名。《公羊傳·宣五年》其諸爲其雙雙而俱至者與。《疏》舊說云:雙雙之鳥,一身二首尾,有雌雄,隨便而偶,常不離散,故以喩焉。○按公羊傳疏與山海經註異。
又《正字通》溫庭筠詩:招客先開四十雙。王弇州註云:雙,五畝也。四十雙,二百畝也。或曰唐書南詔傳:官給田,四雙爲二百畝。
又雲南雜志:俗耕田,三人使二牛,前牽,中壓,後驅,犂一曰爲一雙。
又陶九成輟耕錄,謂一雙爲四畝,佛地以二畝爲一雙,蓋各從其方俗而名之,非有成數也。
又姓。《正字通》南北朝孝子雙泰貞。
又《集韻》朔降切,音淙。偶也。
又叶所終反。《謝惠連·七夕詩》弄杼不成藻,聳轡騖前蹤。昔離秋已兩,今聚夕無雙。
【锦】
錦【戌集上】【金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說文》襄色織文也。从帛金聲。《徐曰》襄,雜色也。漢魏郡有縣,能織錦綺,因名襄邑。《釋名》錦,金也。作之用功重,其價如金,故字从金帛。《詩·衞風》衣錦褧衣。《傳》錦,文衣也。《左傳·襄三十一年》子有美錦,不使人學製焉。《拾遺記》員嶠山有冰蠶,霜覆之,然後成繭。其色五采,後代效之,染五色絲,織以爲錦。
又《五代史·吳越世家》臨安有大樹,錢鏐幼時戲於此,及貴歸,衣以錦,號其樹曰衣錦將軍。
又《南窗紀談》中散大夫,舊說謂之十樣錦。受命之初,不俟恩赦,便許封贈父母,一也。妻封郡君,二也。不隔郊奏薦,三也。奏子爲職官,四也。乗馬許行馳道,五也。馬鞍上施紫絲座,六也。馬前執破木板,七也。宴殿用金器具朶殿上,八也。許上遺表,九也。國史立傳,十也。
又姓。漢郞中令錦被。
又貝錦,蟲名。《詩·小雅》萋兮菲兮,成是貝錦。《註》水中介蟲,文似錦。
又水名。《前漢·司馬相如傳》漢宮有水錦,水有鴛。
又《廣輿記》成都府城南有錦江,一名汶江,織錦濯此則鮮麗,其地曰錦里,其城曰錦官城。
【段】
段【辰集下】【殳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緞。《說文》椎物也。一曰分段也。帛二曰緉,分而未丽曰匹,旣丽曰段。《張衡詩》美人贈我錦繡段。
又款段,馬名。《後漢·馬援傳》御款段。《註》款,猶緩也,言形段緩也。
又段谷,水名。《通典》秦州上邽縣有段谷水,姜維爲鄧艾破於此。《水經注》藉水又東合段溪水,出西南馬門溪,東北流。
又阿段,蠻獠之稱。《北史·蠻獠傳》獠無名字,以長幼次第呼之,丈夫稱阿謩、阿段。
又姓,出武威。《風俗通》段干木之後,有出遼西者,本鮮檀石槐之後。
又段干,複姓。
又卵不成也。與毈通。《管子·五行篇》羽卵者不段。
又《集韻》《韻會》《正韻》都玩切。同鍛。鍊也。一曰小冶也。《周禮·冬官考工記》段氏爲鏄器。
又通腶。《禮·昏義》婦執笲、棗、栗、段、脩以見。段,丁亂反。从殳,耑省聲。與叚別。叚乃假借之義,古馬切。俗通用,非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