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仪混莫分

出自:明代·胡直《度钻天坡感怀四绝 其二》

拼音:[èr][yí][hùn,hún][mò,mù][fēn,fèn]

平仄:仄平平仄平

六合同一色,二仪混莫分
何处瞻亲舍,茫茫尽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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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二仪】1.指天地。 2.指日﹑月。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二】

二【子集上】【二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弍《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而至切,音樲。地數之始,卽偶之兩畫而變之也。《易·繫辭》分而爲二,以象兩。《左傳·定四年》衞侯將會,使祝佗從。佗曰:若又共二徼大罪也。《註》謂兼二職。《荀子·議兵篇》權出於一者强,權出於二者弱。《史記·韓信傳》功無二於天下。《前漢·嚴助傳》詔曰:子在朕前之時,知略輻輳,以爲天下少雙,海內寡二。

巽二,風神名。

古貨布文帝字。見《六書略》。二。

【仪】

儀【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集韻》魚羈切《韻會》疑羈切,音宜。兩儀,天地也。

三儀,天地人也。

容也。《詩·曹風》其儀不忒。

威儀。《詩·邶風》威儀棣棣,不可選也。

《周禮·地官·保氏》敎國子以六儀,一祭祀,二賔客,三朝廷,四喪紀,五軍旅,六車馬之容。

《春官·典命》掌諸侯之五儀。《註》公、侯、伯、子、男也。

《秋官·司儀》掌九儀之賔客相之禮,以詔儀容辭令揖讓之節。

唐禮部之長曰大儀。

《釋名》宜也。得事宜也。

由儀,笙詩。《序》由儀,萬物之生,各得其宜也。

象也,法也。《詩·大雅》儀文王。

《爾雅·釋詁》匹也。《疏》詩鄘風,實維我儀。

《周語》丹朱馮身以儀之。《通雅》偶也。謂牉合也。

度也。《詩·大雅》我儀圖之。

《揚子·方言》來也。淮穎之閒曰儀。

儀栗,周邑名。見《左傳·定七年》。

姓。秦大夫儀楚,漢儀長孺。

通作擬。《前漢·外戚傳》皆心儀霍將軍女。《註》心儀卽心擬。

《韻補》叶牛何切,音俄。《揚子·太玄經》陽氣氾施,不偏不頗。物無爭訟,各遵其儀。本作。

【混】

混【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正韻》胡本切《集韻》《韻會》戸袞切,音倱。《說文》豐流也。一曰雜流。或作渾。

混沌,元氣未分也。《老子·道德經》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集韻》胡昆切,音䰟。人名。漢有屬國公孫昆邪,或作混。

《集韻》《韻會》《正韻》公渾切,音昆。混夷,西戎名。或作緄。通作昆。《詩·大雅》混夷駾矣。

同崑。《周禮註》混淪,卽崑崙。

《集韻》《韻會》《正韻》古本切,音袞。與滾同。大水流貌。《孟子》原泉混混。

【莫】

莫【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寞。《韻會》無也,勿也,不可也。《易·繫辭》莫之與,則傷之者至矣。

定也。《詩·大雅》監觀四方,求民之莫。

謀也。《詩·小雅》秩秩大猷,聖人莫之。

《博雅》强也。《論語》文莫吾猶人也。《晉書·欒肇·論語駁曰》燕齊謂勉强爲文莫。《揚子·方言》侔莫,强也,凡勞而相勉謂之侔莫。《淮南子·謬稱訓》猶未之莫與。《註》莫,勉之也。

削也。《管子·制分篇》屠牛垣,朝解九牛而刀可莫鐵。

《博雅》莫莫,茂也。《詩·周南》維葉莫莫。《註》莫莫,茂密之貌。

《莊子·逍遙遊》廣莫之野。《註》莫,大也。

姓。《通志·氏族略》卽幕氏省文。漢有富人莫氏,見《游俠傳》。唐有比部員外郎莫藏用。

《史記·夏本紀註》五湖之一有莫湖。

與瘼通。《詩·小雅》莫此下民。

與幕通。《史記·李廣傳》莫府省約文書籍事。

《說文》莫故切。同暮。《易·夬卦》莫夜有戎。

菜也。《詩·魏風》彼汾沮洳,言采其莫。《註》音暮。《陸璣疏》莫,莖大如箸,赤節,節一葉,似柳葉,厚而長,有毛刺,今人繅以取繭緒。其味酢而滑,始生可以爲羹,又可生食。五方通謂之酸迷,冀州人謂之乾絳,河、汾之閒謂之莫。

通膜。《禮·內則》去其皽。《註》皽謂皮肉之上魄莫也。

《韻會》莫白切,音陌。靜也。《詩·小雅》君婦莫莫。《註》言淸靜而敬至也。《左傳·昭二十八年》德正應和曰莫。

《唐韻古音》平聲,音謨。《漢書》註引《詩》聖人莫之作謨。《直音》作。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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