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欣南斗傍

出自:明代·胡直《送同省王君归觐建业》

拼音:[suǒ][xīn][nán,nā][dǒu,dòu][bàng]

平仄:仄平平仄仄

同居不知心,白首成按剑。
何况江东西,生小不相面。
于焉倾盖初,忻若宿所善。
奏我紫琼琴,赠我琅玕簟。
交欢苦未周,飙忽起长叹。
明月蔽玄云,榆叶飘若霰。
凉风吹行毂,回盼不得眷。
所欣南斗傍,持节返乡县。
入门拜黄发,华屋罗芳宴。
持觞诉久离,悲罢言笑晏。
兄弟各具觞,南陔慰缱绻。
所愿怀靡盬,佳期遇能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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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南斗】1.星名。即斗宿,有星六颗。在北斗星以南,形似斗,故称。 2.借指南方,南部地区。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所】

所【卯集中】【户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數上聲。《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

處所。《詩·鄭風》獻于公所。

《商頌》及爾斯所。

《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

《召誥》王敬作所。

語辭。《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

誓辭。《論語》予所否者。《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

指物之辭。《禮·檀弓》其高可隱也。《註》謂高四尺所。《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註》幾所,猶幾許也。《張良傳》父去里所復還。《註》里所,猶里許也。

姓。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

叶襄里切,音徙。《班固·西都賦》繚以宮牆,四百餘里。離宮別館,三十六所。

【欣】

欣【辰集下】【欠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許斤切,音訢。《說文》笑喜也。《禮·月令》慶賜遂行,無不欣說。《周語》事神保民,莫不欣喜。

欣欣,亦喜貌。《楚辭·九歌》君欣欣兮樂康。《陶潛·歸去來辭》木欣欣以向榮。亦作訢。《前漢·賈山傳》天下訢訢,將興堯舜之道。

作忻。《史記·管晏傳贊》爲之執鞭,所忻慕焉。

獸有力之名。《爾雅·釋獸》兔絕有力,欣。牛絕有力,欣犌。

州名。《廣韻》本漢陽曲縣地,隋置欣州,因欣口爲名。

姓。見《奇姓通》。

叶虛言切,音軒。《陸雲·贈顧尚書詩》華英已曜,餘光難延。會淺別速,哀以紹欣。《集韻》或作俽、惞。

【南】

南【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那含切,音男。《說文》草木至南方,有枝任也。《徐曰》南方主化育,故曰主枝任也。《前漢·律歷志》太陽者,南方。南,任也。陽氣任養物,於時爲夏。《白虎通》八月之律,謂之南呂何。南者,任也。言陽氣尚有任生薺麥也。

樂名。《詩·小雅》以雅以南。《韻會》南亦雅樂名,猶九夏也,南夏皆文明之方,故名南。周南召南,亦樂名。

姓。《韻會》魯大夫南遺。《宋書·律志》班左並馳,董南齊轡。

雙南,金也。《范仲淹金在鎔賦》英華旣發,雙南之價彌高。鼓鑄未停,百鍊之功可待。

《翻譯名義》合掌作禮曰和南。《淳化帖衞夫人書》衞和南。

《韻補》叶尼心切,音寧。《詩·邶風》遠送于南。沈重讀。《陸雲·喜霽賦》朱明啓,凱風自南,復火正之舊司,黜后土于重隂。

【斗】

斗【卯集下】【斗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當口切,音陡。《說文》大升也。《羣經音辨》升十之也。《史記·李斯傳》平斗斛度量。《前漢·律歷志》斗者,聚升之量也。

宿名。《春秋·運斗樞》第一至第四爲魁,第五至第七爲杓,合爲斗。居隂播陽,故稱北斗。《易·豐卦》日中見斗。《疏》日中盛明之時,而斗星顯見。《詩·小雅》維北有斗。《疏》維此天上,其北則有斗星。《史記·天官書》北斗七星,所謂璇璣玉衡以齊七政也。《又》衡殷南斗。《註》南斗六星爲天廟,丞相大宰之位。

酒器。《詩·大雅》酌以大斗。《疏》大斗長三尺,謂其柄也。蓋從大器挹之於樽,用此勺耳。《史記·滑稽傳》目眙不禁,飮可七八斗。

吳中市魚亦以斗計。《松陵倡和詩》一斗霜鱗換濁醪。

《前漢·王莽傳》作威斗,長二尺五寸。

《周禮·地官·序官掌染革註》染革藍蒨象斗之屬。《疏》象斗,染黑。

《尚書序》皆科斗文字。《疏》科斗,蟲名。蝦蟆子也。書形似之。

《史記·封禪書》成山斗入海。《註》謂斗絕曲入海也。

《韓愈·答張十一詩》斗覺霜毛一半加。

《集韻》《正韻》腫庾切,音主。枓,或省作斗。勺也。《周禮·春官·鬯人》大喪之大渳設斗。《註》所以沃尸也。《釋文》斗依注,音主。

【傍】

傍【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步光切《集韻》《韻會》蒲光切。通旁。《說文》近也。《廣韻》側也。

姓。唐北地羌豪傍企本。

《集韻》補朗切,音縍。左右也。《賈子保傅篇》成王之生,仁者養之,孝者强之,四聖傍之。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正韻》倚也。《集韻》亦近也。或作並䧛。

《正韻》補耕切,音綳。《詩·小雅》四牡彭彭,王事傍傍。《朱傳》傍傍然不得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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