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艳朴谈诗

出自:明代·胡应麟《永叔方舟豪饮即事十首时行次齐鲁卫间 其一》

拼音:[huā][yàn][pǔ,pò,pō,piáo][tán][shī]

平仄:平仄平平平

彩服荣新命,绨袍恋旧知。
河梁晨舣棹,水国夜衔卮。
渡远携桃叶,滩长和竹枝。
疏灯解娱客,花艳朴谈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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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花艳】艳丽。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花】

花【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蘤《唐韻》《集韻》《正韻》呼瓜切,音譁。《正字通》草木之葩也。《歐陽修·花品序》洛陽人稱花曰某花某花,稱牡丹則直曰花。

地名。《廣州志》南海縣有花田。

姓。唐有花驚定。《杜甫詩》成都猛將有花卿。《通志·氏族略》宋有尚書郞花尹。

《韻補》音訶。《棗據詩》延首觀神州,廻晴盻曲阿。芳林挺修榦,一歲再三花。《說文》本作華。榮也。从艸,象華葉垂敷之形,亏象蔕萼也。《唐韻古音》按花字,自南北朝以上不見于書,晉以下書中閒用花字,或是後人攺易。唯《後漢書·李諧·述身賦》曰:樹先春而動色,草迎歲而發花。

云:肆雕章之腴旨,咀文藝之英華。花字與華用。而五經、諸子、楚辭、先秦、兩漢之書,皆古文相傳,凡華字未有攺爲花者。考太武帝始光二年三月初造新字千餘,頒之遠近,以爲楷式,如花字之比,得非造于魏晉以下之新字乎。

【艳】

艷【未集下】【色部】康熙筆画:24画部外筆画:18画

《類篇》與豔同。詳豆部豔字註。

【朴】

朴【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集韻》《韻會》匹角切,音璞。《說文》木皮也。《徐曰》藥有厚朴,一名厚皮,木皮也。《本草別錄》其樹名榛,其子名逐折。

與樸同。《史記·文帝紀》示敦朴爲天下先。

《戰國策》范雎曰:鄭人謂玉未理者樸,周人謂䑕未腊者朴。

《博雅》朴,大也,猝也,離也。

《正韻》匹各切。

《集韻》匹同。

《玉篇》普木切,音扑。本也。

《集韻》披尤切,音䬌。夷姓。《魏志》建安二十年,巴夷王朴胡舉巴夷來附。

叶蒲沃切,音僕。《陳琳·瑪瑙勒賦》太上去華尚素朴兮,所貴在人匪金玉兮。

【谈】

談【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徒甘切《正韻》徒藍切,音郯。《說文》語也。《徐曰》談者,和懌而悅言之。《廣韻》談話,言論也。《公羊傳·閔二年》魯人至今以爲美談。《禮·儒行》言談者,仁之文也。《史記·滑稽傳》談言微中。《晉書·阮修傳》王衍當時談宗。

《玉篇》戲調也。《詩·小雅》不敢戲談。

手談。《續博物志》王中郞以圍碁爲坐隱,或亦謂之爲手談。

縣名。《南齊書·州郡志》談縣屬益州始康郡。

蠻州名。《唐書·地理志》嶺南道有談州。

姓。《蜀錄》漢有征東將軍談巴。

《正韻》亦作譚。詳譚字註。

《韻會小補》叶徒黃切,音唐。《急就章》曹富貴,李尹桑。蕭彭祖,屈宗談。

【诗】

詩【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始平聲。《說文》志也。《釋名》之也,志之所之也。《書·舜典》詩言志。《傳》心之所之謂之志。心有所之,必形于言,故曰詩言志。《詩·國風·關雎序》在心爲志,發言爲詩。《前漢·藝文志》誦其言,謂之詩。《舊唐書·經籍志》詩以紀興衰誦歡。

六詩。《周禮·春官·大師》敎六詩。《疏》按詩上下惟有風雅頌是詩之名也。三者之中有比賦興,故總謂之六詩。《鄭康成·六藝論》詩,絃歌諷諭之聲也。朱子曰:風雅頌,聲樂部分之名。賦比興,則所以制作風雅頌之體也。

樂章也。《荀子·勸學篇》詩者,中聲之所止也。《註》詩謂樂章,所以節聲音,至乎中而止,不使流淫也。

《類篇》承也,持也。《禮·內則》國君世子生三日,卜士負之,吉者宿齊,朝服寢門外,詩負之。《註》詩之言承也。《疏》《詩含神霧》云:詩者,持也。以手維持,則承奉之義,謂以手承下而抱負之。

姓。《後漢·南蠻傳》詩索,交阯朱䳒人。

《字彙補》讀作誅。《荀子·王制篇》修憲令,審詩商。《註》詩商,當爲誅賞。《樂論篇》作審誅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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