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记琵琶弦

出自:明代·胡应麟《寄陆太史敬承二首 其二》

拼音:[yóu][jì][pí][pá][xián]

平仄:平仄平平平

尔作承明客,吾归已判年。
花香鸾掖底,柳色凤池前。
醉任眠中秘,閒仍草太玄。
燕姬无限好,犹记琵琶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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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琵琶】拨弦类弦鸣乐器。南北朝时由印度经龟兹传入内地。木制。音箱呈半梨形,张四弦,颈与面板上设用以确定音位的“相”和“品”。演奏时竖抱,左手按弦,右手五指弹奏。是可独奏、伴奏、合奏的重要民族乐器。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犹】

犹【巳集下】【犬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集韻》尤救切,音宥。獸名。(猶)《唐韻》以周切《集韻》《韻會》夷周切,。《爾雅·釋獸》猶如麂,善登木。《註》健上樹。《禮·曲禮》所以使民決嫌疑,定猶與也。《疏》猶與,二獸,皆進退多疑。人多疑惑者似之,故謂之猶與。《淮南子·兵略訓》擊其猶猶,凌其與與。

《說文》隴西謂犬子爲猶。

《廣韻》似也。《詩·召南》寔命不猶。《傳》猶,若也。

《小雅》淑人君子,其德不猶。《禮·喪服》兄弟之子猶子也。

《集韻》可止之辭也。《詩·魏風》上愼旃哉,猶來無止。《傳》猶,可也。

本作猷。《詩·小雅》克壯其猶。《傳》猶,道也。《箋》猶,謀也,兵謀也。《疏》能光大其運謀之道。《又》謀猶回遹。《箋》謀爲政之道。

《大雅》王猶允塞。《箋》猶,謀也。

《廣韻》尚也。《禮·檀弓》仲子亦猶行古之道也。

《詩·周頌》嶞山喬嶽,允猶翕河。《箋》猶,圖也。小山及高嶽,皆信按山川之圖而次序祭之。

夷猶。《禮·檀弓》君子蓋猶猶爾。《註》疾舒之中。《楚辭·九歌》君不行兮夷猶。

《管子·地員篇》下土曰五猶。五猶之狀如糞。

《前漢·地理志》厹猶縣,屬臨淮郡。

姓。《正字通》宋猶道明。

《集韻》《正韻》餘招切,音遙。《集韻》本作䚻。徒歌也。或作謠。

與搖通。《禮·檀弓》咏斯猶,猶斯舞。《註》猶當爲搖,謂身動搖也。秦人猶搖聲相近。《釋文》猶依註作搖,音遙。

《廣韻》《集韻》居祐切,音究。《爾雅·釋獸音義》弋又反。

《廣韻》《集韻》《韻會》余救切,音柚。《爾雅·釋獸音義》羊救反。

叶余久切,音酉。《詩·小雅》式相好矣,無相猶矣。好叶許厚反。(猶)

【记】

記【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韻會》策,記載所當行之禮儀。《唐書·于志寧傳》左有記言之史,右有記事之官。《關尹子·五鑑篇》昔遊再到,記憶宛然。

《博雅》書也。《前漢·蕭望之傳》待詔鄭朋奏記于蕭望之。《註》記,書也。奏記自朋始。《文心雕龍》後漢始有公府奏記,記之言志,進己志也。

《正字通》文符也。《後漢·鍾離意傳》少爲郡督郵,時部縣亭長有受人酒禮者,府下記案考之,意封還記,太守甚賢之。

官名。《後漢·百官志》記室令史,主上表章報書記。

與其通。《字彙補》助語辭。《詩·王風》彼其之子。《箋》其或作記。或作己。讀聲相似。

叶苟起切,音几。《崔琰·述初賦》望高密以亟征,戾衡門而造止。覿游夏之峩峩,聽大猷之篇記。一說本作紀,紀與止叶,譌作記。

【琵】

琵【午集上】【玉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房脂切《集韻》《韻會》頻脂切《正韻》蒲麋切,琵琶序云:漢送烏孫公主,念其道遠,思慕故國,使知音者於馬上作之。《古今樂錄》琵琶出於絃鞉,杜摯以爲興之秦末,蓋古長城役,百姓絃鞉而鼓之。

魚名。《左思·吳都賦》鮫鯔琵琶。《註》會稽琵琶魚無鱗,形似琵琶。

《容齋隨筆》白樂天以琵字作入聲讀。如云:四絃不似琵琶聲,亂瀉眞珠細撼鈴。

:忽聞水上琵琶聲,主人忘歸客不發。皆入聲也。

【琶】

琶【午集上】【玉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蒲巴切,音爬。琵琶。註詳上。

《韻補》叶蒲波切,音婆。《白居易·小庭有月詩》菱角執笙簧,谷兒挾琵琶。紅綃信手舞,紫綃隨意歌。

【弦】

弦【寅集下】【弓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正韻》戸田切《集韻》《韻會》戸千切,音賢。《說文》弓弦也。从弓,象絲軫之形也。《儀禮·鄕射禮》有司左執弣,右執弦而授弓。

半月曰弦。《釋名》弦,半月之名也。其形一旁曲,一旁直,若張弓施弦也。《前漢·律歷志》淳于陵渠復覆太初歷,晦朔弦望皆最密。

國名。《春秋·僖五年》楚人滅弦,弦子奔黃。《註》弦國在弋陽軑縣東南。

姓。《廣韻》風俗通云:弦子後。《左傳·僖二十三年》鄭商人弦高。《哀四年》齊乞弦施救范氏。《哀十一年》使問弦多以琴。

脈數曰弦。《史記·倉公傳》脈長而弦。

弦蒲,弦中,皆地名。《前漢·地理志》正西曰雍州,藪曰弦蒲。《註》在汧縣,又雍州山北有蒲谷鄕弦中谷。

與絃通。《禮·文王世子》春誦夏弦。《樂記》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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