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琵琶

出自:宋代·林正大《江神子/江城子》

拼音:[zòu][pí][pá]

平仄:仄平平

狂胡鞍马自为家。遣宫娃。嫁胡沙。万里风烟,行不见京华。马上思归哀怨极,推却手,奏琵琶。胡儿共听亦咨嗟。貌如花。落天涯。谁按新声,争向汉宫夸。纤手不知离别苦,肠欲断,恨如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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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琵琶】拨弦类弦鸣乐器。南北朝时由印度经龟兹传入内地。木制。音箱呈半梨形,张四弦,颈与面板上设用以确定音位的“相”和“品”。演奏时竖抱,左手按弦,右手五指弹奏。是可独奏、伴奏、合奏的重要民族乐器。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奏】

奏【丑集下】【大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切,諏去聲。進也,薦也。《書·舜典》敷奏以言。《詩·小雅》以奏膚公。

樂一更端曰奏,故九成謂之九奏。《周禮·春官》九奏乃終,謂之九成。《詩·小雅》樂具入奏。《禮·樂記》節奏合以成文。《註》節謂曲節,奏謂動作。《漢書》作族。《嚴安傳》調五聲,使有節族。

類。《晉法》召王公以一尺奏,王公以下用一尺版。

人臣言事章疏曰奏。《前漢·汲黯傳》上嘗坐武帳,黯前奏事。

與腠通。《儀禮·公食大夫禮》載體進奏。《註》奏,謂牲體皮膚之理也。

與輳湊通。《前漢·成帝紀》帝帥羣臣,橫大河,奏汾隂。

叶則古切,音珇。《詩·大雅》予曰有奔奏。叶下侮。本作从屮。屮,上進之義。今通作奏。

【琵】

琵【午集上】【玉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房脂切《集韻》《韻會》頻脂切《正韻》蒲麋切,琵琶序云:漢送烏孫公主,念其道遠,思慕故國,使知音者於馬上作之。《古今樂錄》琵琶出於絃鞉,杜摯以爲興之秦末,蓋古長城役,百姓絃鞉而鼓之。

魚名。《左思·吳都賦》鮫鯔琵琶。《註》會稽琵琶魚無鱗,形似琵琶。

《容齋隨筆》白樂天以琵字作入聲讀。如云:四絃不似琵琶聲,亂瀉眞珠細撼鈴。

:忽聞水上琵琶聲,主人忘歸客不發。皆入聲也。

【琶】

琶【午集上】【玉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蒲巴切,音爬。琵琶。註詳上。

《韻補》叶蒲波切,音婆。《白居易·小庭有月詩》菱角執笙簧,谷兒挾琵琶。紅綃信手舞,紫綃隨意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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