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光施社稷

出自:宋代·林正大《水调歌》

拼音:[shì][yè][guāng][shī][shè][jì]

平仄:仄仄平平仄仄

仕宦至卿相,富贵好归乡。高车驷马,都人夹道共瞻望。意气当年尤盛,荣比昔人衣锦,昼锦以名堂。海内知名士,久矣望馀光。大丈夫,荣与贵,视寻常。丰功令德,要将尧舜致君王。事业光施社稷,勋烈遍铭彝鼎,此志孰能量。妙语勒金石,千古一欧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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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事业】1.所从事或经营的事情:作何事业|家里偌大的事业,全靠他一人支撑呢! 2.成就;功业:事业心|干一番事业|男儿立事业|若非任城,朕事业不得就也。 3.有条理、有规模并有益于公众的事情:建设事业|共产主义事业。 4.特指没有生产收入,由国家、企业或私人团体开支其经费的社会工作。与“企业”相对:事业经费|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
【光施】广泛施行。
【社稷】古代帝王、诸侯所祭的土神和谷神。借指国家:宗庙社稷|执干戈以卫社稷。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事】

事【子集上】【亅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叓音示。大曰政,小曰事。《廣韻》使也,立也,由也。《釋名》事,偉也。偉立也。凡所立之功也。《書·大禹謨》六府三事允治。

《詩·小雅》三事大夫,莫肯夙夜。《註》三公也。

《詩·大雅》三事就緒。《註》三農之事也。

奉也。《禮·曲禮》年長以倍。則父事之。

營也,治也。《史記·曹參世家》卿大夫以下吏及賓客,見參不事事。

《廣韻》《類篇》側吏切。事刃,與倳剚同。別見人部倳字註。

《韻補》叶逝支切,音時。《蔡邕詞》帝曰休哉,命公三事。乃耀柔嘉,是式百司。

叶詩紙切,音始。《詩·召南》于以用之,公侯之事。叶沚。

叶疎語切,書上聲。《韓非子·揚權篇》使雞司夜,令狸執鼠。皆用其能,上乃無事。

叶常御切,音樹。《易林》雖慍不去,復職內事。

【业】

業【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音鄴。《說文》業,大板也,所以飾懸鐘鼓。《詩·大雅》虡業維樅。《疏》植鐘磐之木,植者名爲虡,橫牽者爲栒,栒上加大版爲之飾爲業。刻板捷業如鋸齒,故曰業。

功業。《易·繫辭》富有之謂大業。

事業。《易·坤卦》暢於四支,發於事業。

基業。《孟子》創業垂統。

學業。《禮·曲禮》所習必有業。

世業。《左傳·昭元年》子產曰:臺駘能業其官。

《爾雅·釋訓》業業,危也。《書·臯陶謨》兢兢業業,一日二日萬幾。

壯也。《詩·小雅》四牡業業,又凡所攻治者曰業,事物已爲而未成亦曰業。《孟子》有業履於牖上。

已然曰業。《前漢·吳王濞傳》高祖召濞相之,悔業已拜。

藝業。《史記·貨殖傳》田農,拙業也,賣漿,小業也。

建業,地名。《吳志》權改秣陵爲建業。

姓。《姓苑》有業氏。

《集韻》逆及切,音岌。亦壯也。

《集韻》玉盍切。亦危也。

叶宜戟切,音逆。《鶡冠子·泰鴻篇》兩治四致,閒以止息。歸時離氣,以成萬業。

叶逆約切,音虐。《前漢·藝文志述》伏羲畫卦,書契後作。虞夏商周,孔纂其業。○按《說文》从莘从巾。巾象版,不从木,收莘部,今誤入。

【光】

光【子集下】【儿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炗廣平聲。《說文》从火在人上。本作灮,今作光。《徐曰》光明意也。《易·需卦》有孚光亨。《程傳》有孚則能光明而亨通。《正韻》輝光,明耀華彩也。

《集韻》太歲在辛曰重光。

諡法,能紹前業曰光。

姓。《廣韻》田光後,秦末子孫避地,以光爲氏。晉有光逸。

《集韻》古曠切,廣去聲。飾色也。或作䊯。

【施】

施【卯集下】【方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詩。《說文》旗貌。齊樂施字子旗,知施者旗也。《註》徐鍇曰:旗之逶迤。一曰設也。《書·益稷》以五采彰施于五色。

《詩·邶風》得此戚施《傳》戚施,不能仰者。《箋》戚施,面柔下人以色,故不能仰也。

《詩·王風》將其來施施。《傳》施施,難進之意。《箋》施施,舒行伺閒,獨來見已之貌。《釋文》施如字。《孟子》施施從外來。《趙岐註》施施,猶扁扁,喜悅之貌。《音義》丁如字,張音怡。

《周禮·天官·內宰》施其功事。《註》施,猶賦也。

《禮·祭統》施于蒸彝鼎。《註》施,猶著也。

《晉語》秦人殺冀芮而施之。《註》施,其尸也。

《玉篇》張也。《增韻》用也,加也。

姓。《左傳·桓九年》施父。《註》魯大夫。《禮·雜記》孔子曰:吾食於少施氏而飽。《註》少施氏,魯惠公子,施父之後。

《廣韻》《集韻》《韻會》平去通押。

《集韻》《韻會》以豉切,音易。《詩·周南》葛之覃兮,施于中谷。《傳》施,移也。

《詩·大雅》施于孫子。《箋》施,猶易也,延也。

《儀禮·喪服》絕族無施服。《註》在旁而及曰施。

《集韻》《韻會》屯北邊。《註》施,讀曰弛。弛,解也。

《集韻》余支切,音移。㢮或作施。《史記·衞綰傳》劒人之所施易。《註》施,讀曰移。

《史記·賈生傳》庚子日施兮。《註》施,矢遺反。索隱曰:施,猶西斜也。

《韻補》叶詩戈切。《漢·高祖戚夫人歌》橫絕四海,又可奈何。雖有矰繳,尚安所施。

【社】

社【午集下】【示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常者切,闍上聲。土地神主也。《禮·祭義》建國之神位,右社稷而左宗廟。《詩·小雅》以社以方。《疏》社,五土之神,能生萬物者,以古之有大功者配之。共工氏有子句龍爲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爲社。后土,土官之名,故世人謂社爲后土。杜預曰:在家則主中霤,在野則爲社。《白虎通》人非土不立,封土立社,示有土也。《禮·祭法》王爲羣姓立社曰大社,王自爲立社曰王社,諸侯爲百姓立社曰國社,諸侯自爲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羣立社曰置社。

《郊特牲》社祭土,而主隂氣也。天子大社,必受霜露風雨,以達天地之氣也。○按:社爲地祭,但祭有二祭法,大社卽《郊特牲》所云受霜露風雨,以達天地之氣者,曰方丘,亦曰太折。夏日至,地示之祭,於此行焉,此北郊之社與郊對舉者也。

王社,《載芟》詩序所謂春籍田而祈社稷,《良耜》詩序所謂秋報社稷者,於此行焉,祭土穀之神,而以句龍后稷配,此庫門內右之社,不與郊稱者也。蓋大社以祭率土之地示,王社以祭畿內之土穀,均名爲社,而大小則不同耳。

私社。《前漢·五行志》建昭五年,兗州刺吏浩賞,禁民私所自立社。《臣瓚註》舊制二十五家爲一社,而民或十家五家共爲田社,是私社也。

書社。《史記·孔子世家》楚昭王將以書社地封孔子。《註》二十五家爲里,里各立社。書社者,書其社之人名於籍。

社日。《月令廣義》立春後五戊爲春社,立秋後五戊爲秋社。

後世賓朋會聚曰結社。《事文類聚》遠公結白蓮社,以書招淵明。

謝靈運求入淨社,遠師以心雜止之。

江淮謂母爲社。《淮南子·說山訓》社何愛速死,吾必悲哭社。

複姓。《風俗通》齊昌徙居社南,因以爲氏。《何氏姓苑》有社北氏。

叶他魯切,音土。《前漢·敘傳》布歷燕齊,叔亦相魯。民思其故,或金或社。

【稷】

稷【午集下】【禾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0画

〔古文〕,其米爲黃米。《通志》稷苗穗似蘆,而米可食。《月令章句》稷,秋種夏熟,歷四時,備隂陽,穀之貴者。《詩·王風》彼稷之苗。《禮·曲禮》稷曰明粢。

神名。《風俗通義》稷,五穀之長。五穀衆多,不可徧祭,故立稷而祭之。

農官名曰后稷。《書·舜典》汝后稷播時百穀。《左傳·昭二十九年》蔡墨曰:稷,田正也。有烈山氏之子曰柱,爲稷,自夏以上祀之。周棄亦爲稷,自商以來祀之。

疾也。《詩·小雅》旣齊旣稷。《註》齊整稷疾。言祭祀禮容莊敬也。○按《毛傳》訓稷爲疾。鄭箋仍訓黍稷之稷。朱註本《毛傳》,宜从毛訓爲是。

姓。漢上津令稷嗣。

地名。《左傳·宣十五年》晉侯治兵于稷。《註》稷,晉地。河東聞喜縣西有稷山。《前漢·地理志》西河郡美稷縣。

與昃通。《穀梁傳·定十五年》戊午日下稷,乃克葬。《註》稷,昃也。下稷謂脯時。○按《隷釋·郙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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