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
吾【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稱,詳其文意,余平而吾倨也。
又《廣韻》御也。執金吾,官名。《前漢·百官公卿表》中尉,秦官,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執金吾。《註》師古曰:金吾,鳥名也,主辟不祥。天子出行,職主先導,以禦非常,故執此鳥之象以名官。
又《後漢·百官志》執金吾掌宮外戒司非常水火之事,月三繞行宮外,及主兵器。吾猶禦也。《註》應劭曰:執金革,以禦非常。
又《集韻》棒名。《古今注》金吾,車輻棒也。漢官執金吾,吾,止也,執金革禦非常也,以銅爲之,黃金塗兩末謂之金吾,御史大夫司隷校尉亦得執焉。○按顏應二說,及古今注凡三義,各不相同,今存之。
又昆吾,國名。《詩·商頌》昆吾夏桀。《箋》已姓。
又地名。《前漢·揚雄傳》武帝廣開上林,南至宜春鼎湖,御宿昆吾。《註》晉灼曰:昆吾,地名,有亭。
又鍾吾,國名。漢爲司吾縣。《左傳·昭二十七年》公子燭庸奔鍾吾。《前漢·地理志》東海郡司吾縣。
又番吾,番音蒲,卽漢蒲吾縣。《史記·蘇秦傳》秦甲渡河踰漳,據番吾。《註》徐廣曰:常山有蒲吾縣。正義曰:疑古番吾公邑也。
又余吾,蠡吾,朱吾,已吾,皆縣名。《前漢·地理志》上黨郡余吾縣,涿郡蠡吾縣,日南郡朱吾縣。《後漢·郡國志》留郡已吾縣。
又伊吾,地名。《後漢·西域傳》伊吾,舊膏腴之地。
又余吾,水名。《前漢·匈奴傳》北橋余吾。《註》師古曰:於余吾水上作橋。
又《正字通》伊吾,除哦聲,亦作咿唔。
又姓。《廣韻》漢有廣陵令吾扈。
又複姓。五氏,徐吾以鄕爲氏。鍾吾,昆吾以國爲氏。由吾,由余之後。
又古有肩吾子,隱者。
又《正字通》借爲支吾。與枝梧通。
又《集韻》《類篇》牛居切,音魚。《晉語》暇豫之吾吾。《註》吾讀如魚,吾吾,不敢自親之貌。
又山名。《史記·河渠書》功無已時兮吾山平。《註》徐廣曰:東郡東阿有魚山,或者是乎。
又《廣韻》五加切《集韻》牛加切,音牙。允吾,縣名。《前漢·地理志》金城郡允吾縣。《註》應劭曰:允吾,音鈆牙。
又《讀書通》童通作吾。《管子·海王篇》吾子食鹽二升少半。《註》吾子,謂小男小女也。《正字通》古本管子作童。
【评】
評【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符兵切《集韻》《韻會》蒲兵切《正韻》蒲明切,音平。《博雅》平也,議也。《廣韻》平量也。《增韻》品論也。《後漢·許劭傳》劭好覈論鄕黨人物,毎月更其品題,故汝南俗有月旦評焉。《魏志·曹植傳》曹植與邯鄲淳評說混元造化之端。《舊唐書·陸贄傳》互相譏評。《文心雕龍》評者,平理。《新論·正賞篇》評者,所以繩理也。
又官名。《晉書·職官志》廷尉主法獄訟,屬官有正監評。《唐書·百官志》大理寺有評事八人,掌出使推按。
又邑名。《梁書·新羅國傳》其邑在內曰啄評,在外曰邑勒,亦中國之言郡縣也。
又姓,見《姓苑》。
又通作平。《後漢·霍諝傳》前者溫敎許爲平議。《蜀志·費褘傳》論平其是非。
又《玉篇》皮柄切《唐韻》《集韻》《正韻》皮命切,張,乖張。
【匪】
匪【子集下】【匚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府尾切《正韻》甫尾切,非上聲。《說文》匪如篋。《玉篇》竹器方曰匪。《廣韻》器如竹篋。今从竹爲筐篚字。
又《說文》一曰非也。《易·屯卦》匪㛰媾。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且其匪色。《註》匪采,貌也。
又《集韻》《正韻》芳微切,音霏。《禮·少儀》車馬之美,匪匪翼翼。《註》行而有文也。
又《集韻》同騑。騑騑,馬行不止貌。
又《正韻》敷文切,音分。《周禮·天官·大宰》八曰匪頒之式。《註》匪,分也,謂分賜羣臣也。《地官·廩人》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僭】
僭【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2画
《韻會》《正韻》子念切,尖去聲。《說文》假也。《廣韻》儗也。
又差也。《書·湯誥》天命弗僭。《詩·大雅》不僭不賊。
又側禁切,音譖。《詩·小雅》亂之初生,僭始旣涵。《註》僭始,不信之端也。由讒人以不信之言始入,王涵容不察眞僞也。
又七林切,音侵。亂也。《詩·小雅》以雅以南,以籥不僭。
【躐】
躐【酉集中】【足部】康熙筆画:22画部外筆画:15画
《廣韻》良涉切《集韻》《韻會》《正韻》力涉切,音獵。《玉篇》踐也。《爾雅·釋言》跋躐也。《疏》李巡曰:跋前行曰躐。《禮·玉藻》登席不由前曰躐席。《疏》失節而踐曰躐席。
又《學記》學不躐等也。《疏》躐,踰越也。《楚辭·九歌》凌余陣兮躐余行。《註》躐,踐也。一作。
又《後漢·崔駰傳》躐纓整襟。《註》躐,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