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bù,fǒu][wèi][tài][xuán][wáng,wú]
平仄:仄仄仄平平
一病归何早,空斋种白杨。
尚期中散出,不谓太玄亡。
旧宅扃南院,新阡树北邙。
乍宵邻笛过,涕泪尽山阳。
出自:明代·胡应麟《挽杨明府遇二首 其二》
【不谓】1.不告诉。 2.不以为。 3.不算作;不称为。 4.不意,不料。
【太玄】深奥玄妙的道理。
【不】
不【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又《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
又《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又《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又《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
又《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䳡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又未定之辭也。《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又姓。《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又《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詩·小雅》鄂不韡韡。《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陸璣詩疏》柎作跗。《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又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又《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又與丕同。《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秦·和鐘銘》不顯皇祖。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又《韻補》叶補美切,音彼。《荀子·賦篇》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谓】
謂【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集韻》《韻會》于貴切,音胃。《說文》報也。《徐曰》謂之是報之也。《廣雅》說也。《廣韻》告也,言也。《增韻》與之言也。《易·乾卦》何謂也。《疏》假設問辭,故言何謂。《詩·召南》求我庶士,迨其謂之。《傳》但相告語而約可定矣。《左傳·昭八年》子盍謂之。
又《韻會》事有可稱曰有謂,失於事宜不可名言曰無謂。《莊子·齊物論》今我則有謂矣,而未知吾所謂之,其果有謂乎,其果無謂乎。《前漢·景帝紀》姦法與盜,盜甚無謂也。
又《正韻》非與之言而稱其人亦曰謂,《論語》子謂子賤,子謂子產,是也。指事而言亦曰謂。《詩·召南》謂行多露,《小雅》謂天蓋高之類,是也。稱其言,亦曰謂。《論語》此之謂也,其斯之謂與,是也。
又《正字通》援古釋義而言亦曰謂。《易·臨卦》大君之宜,行中之謂也。《禮·樂記》明聖者述作之謂也。
又《爾雅·釋詁》勤也。《詩·小雅》心乎愛矣,遐不謂矣。《箋》謂,勤也。勤思君子也。
又《廣雅》使也。《玉篇》信也,道也。
又姓。《萬姓統譜》宋有謂準,太平興國登科。《說文》本作。
【太】
太【丑集下】【大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1画
《集韻》他蓋切,音汰。與大泰、大廟、大學及官名大師、大宰之類。
又作泰,如泰卦、泰壇、泰誓、泰春、泰夏、泰秋、泰冬之類。范氏撰《後漢書》父名泰,避家諱,攺从太。毛氏韻增,經史古太字無點,後人加點以別小大之大,非。《字彙》引之,失考。
又姓。文王四友太顚之後。見《統譜》。
又叶力至切,音利。《歐陽修·祭龍文》宜安爾居,靜以養智。冬雪春雨,其多已太。
又《集韻》他達切,音獺。太末,漢縣名。在會稽西南。亦作太。
【玄】
泫【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戸畎切,音鉉。《說文》湝流也。
又露光也。《謝靈運詩》花上露猶泫。
又露垂貌。《謝惠連詩》泫泫露盈條。
又流涕貌。《禮·檀弓》孔子泫然流涕。
又《集韻》《韻會》《正韻》胡涓切,音懸。困泫,水深廣貌。《郭璞·江賦》瀇滉困泫。
又水名,屬上黨。《前漢·地理志》上黨郡有泫氏縣。《註》山海經,泫水所出者也。《後漢·萬修傳註》今澤州高平縣也。
又《集韻》胡千切,音賢。義同。
又熒絹切,音縣。泫湣,混合也。通作眩。
【亡】
亡【子集上】【亠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集韻》《韻會》武方切,音忘。失也。《孟子》樂酒無厭謂之亡。《註》謂廢時失事也。《家語》楚人亡弓,楚人得之。
又滅也。《莊子·田子方》楚王與凡君坐。少焉,楚左右曰:凡亡者三。凡君曰:凡之亡也,不足以喪,吾存。
又《周禮·春官·大宗伯》以喪禮哀死亡。
又逃也。《大學》舅犯曰:亡人無以爲寶。
又《前漢·韓信傳》蕭何聞信亡,自追之。
又與忘同。《詩·邶風》心之憂矣,曷維其亡。
又《正韻》同無。《詩·邶風》何有何亡,黽勉求之。《毛傳》亡謂貧也。《說文》从入从音隱,隸作亡。《藝苑雌黃》古惟用兦字,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兦之兦,今又變林爲四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