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jǔ][zhǐ][shì][shēn][gēng]
平仄:仄仄仄平平
春雨鸣布谷,土膏三月足。
举趾事深耕,竟亩水云绿。
【举趾】1.举足;抬脚。 2.指举动。
【深耕】耕地深度达六﹑七寸以上。适当的深耕可以改良土壤结构,提高土壤肥力,增加收成。
【举】
【未集下】【臼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1画
〔古文〕也。一曰輿也。《徐曰》輿輦。《增韻》扛也。
又挈也。《廣韻》擎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廬人》觴白眼望靑天。
又《增韻》立也。《左傳·文元年》楚國之,立也。
又言也。《禮·曲禮》主人不問,客不先。
又《雜記》過而,猶言也。
又動也。《楚語》夫事君者,不爲外內行,不爲豐約。
又《韻會》稱也,揚也,拔也。《禮·檀弓》所之於君,以爲大夫土也。
又《儒行》懷忠信以待,力行以待取。
又皆也。《左傳·哀六年》君書其數。
又合也。《史記·刺客傳》韓門扣頭,以向空坐。
又行也。《周禮·地官·師氏》凡祭祀賔客,會同喪紀,軍旅王,猶行也。
又起也。《晉語》王,興起之王。
又《詩·大雅》靡神不,猶宗也。
又《禮·王制》以三十年之通,雖有凶旱水溢,民無菜色,然後天子食,日。
又《儀禮·特牲饋食禮》嗣,猶飮也。
又《周禮·地官·司門》凡財物,犯禁者之,沒入官。
又《司關》凡貨不出于關者,其貨。《註》從私道出避稅者,則沒其財。
又鳥飛也。《論語》色斯。
又《儀禮·特牲饋食禮》乃食食。
又唐人舉止端麗曰江南子。
又《小爾雅》二十四銖曰兩,兩有半曰捷,倍捷曰,三兩。
又姓。出《姓苑》。
又木名。《山海經》萯山之首,曰敖岸之山,北望河林,其狀如蒨如,櫸柳,大者連抱數仞。
又獸名。《山海經》崇吾之山,有獸焉,其狀如禺而文,臂豹虎而善投,名曰父也。
又地名。《春秋·定四年》蔡侯以吳子及楚人戰于柏,楚地。
又山名。《山海經》讙之山。
又《集韻》《韻會》《正韻》。《註》叶去聲。
又《集韻》羊諸切,音余。對舉也。
【趾】
趾【酉集中】【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廣韻》《集韻》《韻會》諸市切《正韻》諸氏切,音止。《爾雅·釋言》趾,足也。《釋名》趾,止也。言行一進一止也。《易·賁卦》賁其趾。《詩·豳風》四之日舉趾。《禮·曲禮》請袵何趾。
又《左傳·宣十一年》略基趾。《註》趾,城足也。
又《禮·王制》南方曰蠻,雕題交趾。《前漢·地理志》交趾郡,屬交州。
又通作止。《前漢·法志》當斬左止者,笞五百。《註》師古曰:止足也。
【事】
事【子集上】【亅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叓音示。大曰政,小曰事。《廣韻》使也,立也,由也。《釋名》事,偉也。偉立也。凡所立之功也。《書·大禹謨》六府三事允治。
又《詩·小雅》三事大夫,莫肯夙夜。《註》三公也。
又《詩·大雅》三事就緒。《註》三農之事也。
又奉也。《禮·曲禮》年長以倍。則父事之。
又營也,治也。《史記·曹參世家》卿大夫以下吏及賓客,見參不事事。
又《廣韻》《類篇》側吏切。事刃,與倳剚同。別見人部倳字註。
又《韻補》叶逝支切,音時。《蔡邕詞》帝曰休哉,命公三事。乃耀柔嘉,是式百司。
又叶詩紙切,音始。《詩·召南》于以用之,公侯之事。叶沚。
又叶疎語切,書上聲。《韓非子·揚權篇》使雞司夜,令狸執鼠。皆用其能,上乃無事。
又叶常御切,音樹。《易林》雖慍不去,復職內事。
【深】
深【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水名。《說文》水出桂陽南平,西入營道。
又邃也。《增韻》深者,淺之對。《詩·邶風》深則厲,淺則揭。
又深微也。《易·繫辭》惟深也能通天下之志。
又藏也。《周禮·冬官考工記》梓人必深其爪。
又衣名。《禮·深衣疏》衣裳相連,被體深邃,故謂之深。
又州名。《韻會》後漢博陸郡,隋置深州。《廣輿記》今屬眞定府。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式禁切,音諗。度淺深曰深。《周禮·地官》以土圭測土深。
【耕】
耕【未集中】【耒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畊《唐韻》古莖切《韻會》古庚切《正韻》古衡切,音更。《說文》犂也。古者井田,故从井。《易·无妄》六二不耕穫,不葘畬,則利有攸往。《禮·王制》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山海經》稷之孫曰叔均,是始作牛耕。
又《正字通》凡致力不怠,謂之耕。
又假它事代食,若力田然,亦曰耕。《揚子·法言》耕道得道,獵德得德,是獲饗也。吾不睹參辰之相比也。《拾遺記》賈逵門徒來學,不遠千里,獻粟盈倉。或云:逵非力耕,所謂舌耕也。《任彥昇·薦士表》旣筆耕爲養。《唐書·王勃傳》心織而衣,筆耕而食。《宋史·王韶傳》家酷貧,執卷不輟。家人誚其不耕。韶曰:我嘗目耕。
又人名。《史記·仲尼弟子傳》司馬耕,字子牛。
又鬼名。《山海經》東南三百里曰豐山,神耕父處之。《張衡·東京賦》囚耕父於淸冷。《註》耕父,旱鬼。
又鳥名。《山海經》西北一百里,曰堇里之山,有鳥焉,其狀如鵲,靑身白喙,白目白尾,名曰靑耕,可以禦疫。
又琴曲名。《張衡·思賦》嘉曾氏之歸耕兮。《註》琴操曰:歸耕者,曾子之所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