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处芳菲著旧条

出自:明代·申时行《柳》

拼音:[dào][chǔ,chù][fāng][fēi,fěi][zhù,zhuó,zhe][jiù][tiáo,tiāo]

平仄:仄仄平平平仄平

泥融沙涨雪痕消,到处芳菲著旧条
隔水半藏青雀舫,迎风斜倚赤栏桥。
楼头人醉初横笛,灞口春阴不上潮。
陶令柴桑归去久,五株门外已飘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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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到处】处处,各处。
【芳菲】〈书〉1.花草的芳香:春草~。 2.花草:~满园,蝶飞燕舞。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到】

到【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正韻》都導切《集韻》《韻會》刀號切,音倒。《爾雅·釋詁》到,至也。《疏》到者,自遠而至也。《詩·大雅》靡國不到。

姓。《韻會》出彭城楚令尹屋到之後。

【处】

處【申集中】【虍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昌與切《集韻》《正韻》敞呂切,音杵。《玉篇》居也。《詩·王風》莫或遑處。

止也。《詩·召南》其後也處。《廣韻》留也,息也,定也。

居室也。《詩·大雅》于時處處。

歸也。《左傳·襄四年》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

分別也。《晉書·杜預傳》處分旣定,乃啓請伐吳之期。

制也。《晉書·食貨志》人閒巧僞滋多,雖處以嚴,而不能禁也。

姓。《前漢·藝文志》《處子》九篇。《師古註》《史記》云:趙有處子。《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

州名。《一統志》晉屬永嘉郡,隋置處州。

《廣韻》讀去聲,昌據切。所也。《詩·邶風》爰居爰處,爰喪其馬。《魯語》五三次。《註》次,處也。三處,野、朝、市也。

《集韻》居御切。通據。人名,齊有梁丘處。

通杵。《公羊傳·僖十二年》侯處臼卒。《註》《左傳》作杵臼。《說文》作処。《廣韻》俗作䖏。

【芳】

芳【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正韻》敷方切,音妨。《說文》香草也。《屈原·離騷》雜杜蘅與芳芷。《註》杜蘅、芳芷,皆香草名。

《玉篇》芬芳,香氣貌。《司馬相如·美人賦》芳香芬烈。

《屈原·離騷》芳與澤其雜糅兮。《註》芳,德之臭也。《晉書·元帝紀》文景垂仁,傳芳于南頓。

《韻會》州名。地多芳草,置在常芳縣。

姓。《通志·氏族略》《風俗通》云: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韻學集成》作芳。芳字从屮作屮下方。

【菲】

菲【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集韻》妃尾切《正韻》敷尾切,音斐。菜名。《說文》芴也。《詩·邶風》采葑采菲。《疏》郭璞曰:菲草生下濕地,似蕪菁,華紫赤色,可食。

《論語》菲飮食而致孝乎鬼神。《何晏註》薄也。

《揚子·方言》菲惄悵也。

《集韻》父沸切,音狒。義同。

與屝通。《禮·曾子問》不杖、不菲、不次。《註》菲,草履。《前漢·刑法志》菲履赭衣而不純。

《集韻》芳微切,音霏。草茂貌。《廣韻》芳菲也。

《博雅》菲菲,香也。《司馬相如·上林賦》郁郁菲菲。

《揚子·太經》白黑菲菲。《註》雜也。《後漢·梁鴻傳》志菲菲兮升降。《註》高下不定也。

【著】

著【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9画

《集韻》《韻會》《正韻》陟慮切,音箸。《博雅》明也。《中庸》形則著。《晏子·諫上篇》君之德著而彰。

《管子·立政篇》十二月一著。《註》著,標著也,使傰曹署著其名。《周禮·典婦功註》書其賈而著其物。

《前漢·景帝紀》廷尉與丞相更議著令。《註》著音著作之著。《晉書·職官志》魏太和中,詔置著作郞,於此始有其官。

《小爾雅》思也。

與貯通。《家語》子貢廢著鬻財於曹、魯之閒。《註》著,居也。

《詩·齊風》俟我于著乎而。《傳》門屏之閒曰著。

《左傳·昭十二年》若不廢君命則固有著矣。《註》著,位次也。《前漢·五行志》朝內列位有定處,所謂表著也。

《廣韻》直餘切,音除。《爾雅·釋天》太歲在戊曰著雍。《韻會》表著之著亦音除。

《羣經音辨》藥草也。《爾雅·釋草》味。荎著。《註》音儲。

《類篇》陟略切,音芍。被服也。《晉書·宣帝紀》關中多蒺䔧,帝使軍士二千人著軟材平底木屐前行。

《儀禮·士喪禮》幎目用緇,方尺二寸,䞓裏著組繫。《註》著,充之以絮也。《韓詩外傳》士褐衣縕著,未甞完也。

《集韻》直略切,音擆。《吳越春秋》從隂收著,望陽出糶。《註》著。置也。

《類篇》附也。《前漢·贾誼傳》黑子之著面。

《禮·明堂位》著,殷尊也。《註》著地無足。

《前漢·張騫傳》身毒國在大夏東南,其俗土著。《師古註》土著,謂有城郭常居,不隨畜牧移徙。《後漢·李忠傳》流民占著者五萬餘口。《直音》俗作着。

【旧】

舊【未集下】【臼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集韻》《韻會》巨救切《正韻》巨又切,音柩。《說文》鴟舊,舊留也。《徐曰》卽怪鴟也。

《廣韻》故也。《增韻》對新之稱。《詩·豳風》其新孔嘉,其舊如之何。《左傳·僖二十八年》輿人誦,原田每每,舍其舊,而新是謀。《公羊傳·莊二十九年》新延廄者何。修舊也。

久也。《詩·大雅》於乎小子,告爾舊止。《箋》舊,久也。

《韻會》昔也,老宿也。

姓。漢上黨太守舊彊。

與柩同。《金史·蔡珪傳》燕靈王舊。舊,古柩字通用。

《韻會》《正韻》巨九切,音臼。義同。

《集韻》許尤切,音休。與鵂同。

《韻補》叶巨己切,音技。《詩·大雅》匪上帝不時,殷不用舊。時音氏。《又》維今之人,不尚有舊。叶上里。

叶巨寄切,音忌。《韋成詩》天子我監,登我三事。顧我傷墜,爵復我舊。

《管子·牧民篇》不恭祖舊,則孝弟不備。◎按唐韻正,舊音忌,則忌亦正音,非叶音。

叶去九切,音糗。《前漢·敘傳》三枿之起,本根旣朽。枯楊生華,曷惟其舊。

【条】

條【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徒聊切《集韻》《韻會》田聊切,音迢。或作樤。《說文》小枝也。《徐曰》自枝而出也。《詩·周南》伐其條枚。《傳》枝曰條,榦曰枚。

長也。《書·禹貢》厥木惟條。

木名。橘屬。《爾雅·釋木》柚條。《詩·秦風》有條有梅。《埤雅》柚似橙而大于橘。一名條。

條理也。《書·盤庚》若網在綱,有條而不紊。

條然,嘯貌。《詩·王風》中谷有蓷,條其歗矣。

條達也。《前漢·郊祀歌》聲氣遠條。

條鬯也。《前漢·律志》隂陽萬物,靡不條鬯該成。

敎條。《史記·酷吏傳》以興化條。

條奏。《前漢·元帝詔》條奏無有所諱。

條例。《晉書·劉實傳》撰《春秋條例》二十卷。顏師古曰:凡言條者,一一而疏舉之,若木條焉。

繩也。《禮·雜記》喪冠條屬。

八風之一。《易緯通卦驗》東北曰條風。

《博雅》條條,擾亂也。

鳴條,地名,在河東郡安邑縣。

國名。漢周勃封條侯。

姓。《姓苑》晉有冉閔司空條枚。

《集韻》他彫切,音祧。枝落也。《詩·豳風》蠶月條桑。

癡宵切。義同。

與滌通。《周禮·秋官·之屬》條狼氏。《註》徒歷切,音滌。

叶徒流切,讀若頭。《陸雲·夏府君誄》百行殊揆,君望斯周。栖儀初九,戢翼洪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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