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
苟【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垢。《說文》草也。
又誠也。《魯語》夫苟中心圖民,知雖不及,必將至焉。
又且也。《晏子·雜上篇》行廉不爲苟得,道義不爲苟合。
又但也。《揚子·法言》非苟知之。
又《韓詩外傳》指緣謬辭謂之苟。
又磯名。《水經注》苟磯,亦曰南陽磯。
又姓。《廣韻》漢有苟參。《急就篇》苟貞夫。《註》苟,草名也。所居饒之,因以爲氏。
又《集韻》居侯切,音鉤。苟吻,草名。
又《類篇》果羽切。《唐韻古音》讀矩。《蔡邕·述行賦》登高斯賦,義有取兮。則善戒惡,豈云苟兮。翩翩獨征,無疇與兮。
【得】
得【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
又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
又貪也。《論語》戒之在得。
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
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
又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易林》入市求鹿,不見頭足,終日至夜,竟無所得。《集韻》或作㝶。
【适】
適【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施隻切,音釋。《說文》之也。《廣韻》往也。《正韻》如也,至也。《詩·鄭風》適子之館兮。《禮·曲禮》將適舍,求毋固。
又《廣韻》樂也。《正韻》安便也,自得也。《詩·鄭風》適我願兮。《莊子·大宗師》適人之適,不自適其適。
又從也。《書·多士》惟我事不貳適。《註》言割殷之事無私心,一于從帝而無貳也。《左傳·昭十五年》民知所適。
又《正韻》適然,猶偶然也。《書·康誥》乃惟眚災適爾。《註》適,偶也。
又事之常然者。亦曰適然。《前漢·贾誼傳》以是爲適然耳。
又《韻會》適來,猶爾來也。
又甫爾之辭。《唐書·武元衡傳》適從何來。
又《廣韻》善也。《韻會》貢得其人曰適。《前漢·武帝紀》貢士有一適,再適,三適。
又《正字通》關西謂補滿曰適。《前漢·黄霸傳》馬不適士。《註》馬少士多,不相補滿。
又《玉篇》女子出嫁也。
又《廣韻》都歷切《集韻》《韻會》丁歷切,音的。與嫡同。《詩·大雅》天位殷適。《註》殷適,殷之嫡嗣也。《禮·檀弓》扶適子,南面而立。
又適士,上士也。《禮·祭法》適士二廟。
又適室,正寢也。《禮·檀弓》哭之適室。
又《韻會》主也,專也。《論語》無適也。《詩·衞風》誰適爲容。
又《小雅》誰適與謀。
又《集韻》《韻會》亭歷切《正韻》杜歷切,音狄。與敵同。《禮·燕義》君獨升立席上,西面特立,莫敢適之義也。《史記·田單傳贊》始如處女,適人閉戸。後如脫兔,適不敢距。
又《集韻》陟革切,音摘。與謫同。《詩·商頌》勿予禍適。
又《孟子》人不足與適也。
又《集韻》他歷切,音惕。適適然,驚貌。《莊子·秋水篇》適適然驚。
又《集韻》之石切,音隻。往也。
又叶式吏切,音世。《揚子·太經》銳首銳于時,得其適也。銳東亡西,不能迴避也。
又叶式列切,音設。《韓愈·進學解》紆餘爲姸,卓犖爲傑。較短量長,惟器是適。
又叶施灼切,音爍。《陸機·演連珠》煙出夫火,非火之和。情生于性,非性之適。故火壯則煙微,性充則情約。
【暂】
暫【辰集上】【日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藏濫切《集韻》《韻會》《正韻》昨濫切,音鏨。《說文》不久也。《類篇》須臾也。《書·盤庚》暫遇姦宄。《左傳·僖三十三年》婦人暫而免諸國。《註》暫,猶卒也。《五經文字》暫作蹔,訛。
【欣】
欣【辰集下】【欠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許斤切,音訢。《說文》笑喜也。《禮·月令》慶賜遂行,無不欣說。《周語》事神保民,莫不欣喜。
又欣欣,亦喜貌。《楚辭·九歌》君欣欣兮樂康。《陶潛·歸去來辭》木欣欣以向榮。亦作訢。《前漢·賈山傳》天下訢訢,將興堯舜之道。
又作忻。《史記·管晏傳贊》爲之執鞭,所忻慕焉。
又獸有力之名。《爾雅·釋獸》兔絕有力,欣。牛絕有力,欣犌。
又州名。《廣韻》本漢陽曲縣地,隋置欣州,因欣口爲名。
又姓。見《奇姓通》。
又叶虛言切,音軒。《陸雲·贈顧尚書詩》華英已曜,餘光難延。會淺別速,哀以紹欣。《集韻》或作俽、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