谬以染翰职

出自:明代·王绂《偶成题画》

拼音:[miù][yǐ][rǎn][hàn][zhí]

平仄:仄仄仄仄平

玉署坐凉思,野人忝簪缨。
谬以染翰职,遂得陪群英。
疏雨澹东旭,嘉树荫西清。
乐兹馆阁静,悠然抱閒情。
于焉弄豪素,涧谷纷纵横。
幽径遵曲岸,鸣泉绕孤亭。
同游固未暇,寓目犹可并。
菲才惜何补,生幸承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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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染翰】1.以笔蘸墨。翰,笔。 2.指作诗文﹑绘画等。 3.指写字。 4.指书写的墨迹。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谬】

謬【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正韻》靡幼切《集韻》《韻會》眉救切,音繆。《說文》狂者之妄言也。《博雅》誤也,欺也。《玉篇》亂也,詐也。《廣韻》差也。《書·囧命》繩愆糾謬,格其非心。《史記·李斯傳》謬其說,絀其辭。《前漢·司馬遷傳》差以豪氂,謬以千里。《蜀志·向朗傳》手自挍書,刊定謬誤。

姓。《前漢·儒林傳》謬生,申公弟子。與繆同。

通作繆。《禮·大傳》一物紕繆。《註》紕繆猶錯也。本又作謬。《史記·司馬相如傳》臨邛令繆爲恭敬。

叶眉侯切,音謀。《韓愈·房使君鄭夫人墳此非其丘。

叶彌笑切,音妙。《陸機·演連珠》動循定檢,天有可察,應無常節,身或難照。是以望景揆日,盈數可期,撫臆論心,有時而謬。《說文》本作。《集韻》或作嘐。

【以】

以【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㠯《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

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

《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

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註》韓文與多作以。

《集韻》與似同。《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染】

染【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而琰切,音冉。《說文》以繒彩爲色。从水杂聲。徐鍇引裴光遠云:从水,水者所以染。从木,木者桅茜之屬。从九,九者染之數也。《周禮·天官》染人掌染帛。《爾雅·釋器》一染謂之縓,再染謂之赬,三染謂之纁。

柔貌。《詩·小雅》荏染柔木。

《博雅》染耦,和諧也。

姓。《姓譜》晉染閔,五代染于。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而豔切,冉去聲。汚也,漬也。《書·胤征》舊染汚俗,咸與維新。《韻會》《周禮》染人有上、去二音。从九會意。俗从丸,非。○按《說文》收水部,今誤入。

【翰】

翰【未集中】【羽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0画

《廣韻》《集韻》《韻會》侯旰切,音旱。《說文》天雞赤羽也。逸周書曰:文翰若翬雉,一名鷐風。周成王時獻之。

《玉篇》飛也。《易·中孚》翰音登于天。《註》翰,高飛也。

《易·賁卦》白馬翰如。《疏》鮮潔其馬,其色翰如。《禮·檀弓》戎事乘翰。《註》翰,白色馬也。

《詩·大雅》維周之翰。《爾雅·釋詁》翰,榦也。

《前漢·揚雄傳》故藉翰林以爲主人,子墨爲客卿以風。《註》翰,筆也。《文選·李善註》翰林,文翰之多若林也。

《廣韻》胡安切《集韻》《韻會》《正韻》河干切,音寒。義同。《正韻》翰有平去二音。凡稱書翰者,謂以羽翰爲筆以書。平去二音皆通。《正字通》爾雅作鶾,亦作㲦。

【职】

職【未集中】【耳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2画

《廣韻》之弋切《集韻》《韻會》質力切,音織。《說文》記微也。《徐曰》國有六職,皆主記事之微也。《增韻》執掌也。《爾雅·釋詁》職,主也。《博雅》職,事也。《書·周官》六卿分職,各率其屬,以倡九牧。《周禮·天官·大宰》九曰閒民,無常職。《註》謂無事業者。《史記·張丞相傳》沛公以周昌爲職志。《註》職,主也。志,旗幟也。謂掌旗幟之官也。

《爾雅·釋詁》職,常也。

貢也。《左傳·襄二十八年》共其職貢。《淮南子·原道訓》海外賓伏,四夷納職。《註》職,貢也。

專也。《詩·大雅》民之罔極,職涼善背。《註》專由小人,名爲直諒。而實善背也。

《揚子·方言》憐職,憐者,吳越之閒謂之憐職。

職職,多也。《莊子·至樂篇》萬物職職。

姓。《姓譜》周禮有職方氏,後因官爲氏。《風俗通》漢山陽令職洪之後。

《集韻》敵德切,音特。杙也。周官有職人。戚兗讀。或作樴樲。

《集韻》逸織切,音弋。義同。

與幟同。《史記·叔孫通傳》於是皇帝輦出房,百官執職傳警。《註》職,音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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