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tuō][yǐ][yáo][huá,huà,huā][yīn]
平仄:平仄平平平
肃肃高馆静,对此修竹林。
焚香坐终夕,澹然怡我心。
虚窗度幽韵,凉飙散馀阴。
微雨从南来,冲思浩盈襟。
因之理瑶瑟,托以瑶华音。
永怀佳人节,如玉复如金。
出自:明代·王洪《题墨竹为周员外宗武赋》
拼音:[tuō][yǐ][yáo][huá,huà,huā][yīn]
平仄:平仄平平平
肃肃高馆静,对此修竹林。
焚香坐终夕,澹然怡我心。
虚窗度幽韵,凉飙散馀阴。
微雨从南来,冲思浩盈襟。
因之理瑶瑟,托以瑶华音。
永怀佳人节,如玉复如金。
【瑶华】1.亦作"瑶花"。 2.玉白色的花。有时借指仙花。 3.喻指霜﹑雪。 4.指美玉。 5.比喻诗文的珍美。亦用以对人诗文的美称。 6."瑶华圃"的省称。为传说中仙人居住的地方。
【托】
托【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集韻》《韻會》闥各切。同拓。見拓字註。
又不托,與餺飥通。《五代史·李茂貞傳》一日食粥,一日食不托。《歐陽脩·歸田錄》唐人謂湯餠爲不托。
又柈名。宋曰托子,今曰托盤。
【以】
以【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㠯《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
又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又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
又《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又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
又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註》韓文與多作以。
又《集韻》與似同。《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瑶】
瑤【午集上】【玉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余招切《集韻》《韻會》《正韻》餘招切,音遙。《說文》玉之美者。《書·禹貢》瑤琨篠簜。《傳》瑤琨皆美玉。《疏》王肅云:瑤琨,美石次玉者。《詩·衞風》投我以木桃,報之以瓊瑤。《前漢·禮樂志》徧觀此眺瑤堂。《註》瑤,石而似玉者也。
又《詩·大雅》惟玉及瑤。《箋》玉瑤,容刀之佩。
又山名。《山海經》有瑤碧之山。
又池名。《列子·周穆王篇》遂賔于西王母,觴于瑤池之上。
又星名。《楚辭·九歎》騰羣鶴于瑤光。《註》瑤光,北斗杓星也。
又人名。《左傳·哀二十三年》晉荀瑤伐齊。《註》荀瑤,荀躒之孫。《晉語》知宣子將以瑤爲後。《註》瑤,知伯也。
【华】
華【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䔢《唐韻》戸花切《集韻》胡瓜切,音划。《書·舜典》重華協于帝。《傳》華謂文德。
又《禮·檀弓》華而睆。《疏》凡繪畫,五色必有光華,故曰華畫也。
又《廣韻》草盛也。
又粉也。《曹植·洛神賦》鉛華弗御。
又髮白也。《後漢·陳蕃傳》蹇諤之操,華首彌固。
又華林,園名。《魏志》芳林園卽今華林園。
又地名。《戰國策》說趙王于華屋之下。《史記·秦本紀註》華陽,地名。《吳志·孫皓傳》皓舉大衆出華里。
又《水經注》河水東南徑華池。
又華表。《古今註》堯設誹謗木,今之華表。
又星名。《晉書·天文志》大帝九星曰華蓋。
又《韻會》胡化切,音話。《書·禹貢》至于太華。《爾雅·釋山》華山,爲西嶽。
又姓。《潛夫論》華氏子,姓也。《通志·氏族略》宋戴公子者,食采于華,因氏焉。
又《司馬相如·上林賦》華楓枰櫨。《註》華皮可以爲索。
又《集韻》呼瓜切,音譁。《禮·曲禮》爲國君者華之。《註》華,中裂之,不四拆也。《爾雅·釋木》瓜曰華之。
又與花同。《爾雅·釋草》華,荂也。《揚子·方言》齊楚之閒或謂之華,或謂之荂。《佩觿集》華有戸瓜,呼瓜二翻,俗別爲花。
又《韻補》呼戈切。《邊讓·章華賦》體迅輕鴻,榮曜春華。進如浮雲,退如激波。
又胡戈切。《徐鍇·說文繫傳》華,本音和,故今人謂華表爲和表。《棗據詩》矯足登雲閣,相伴步九華。徙倚憑高山,仰攀桂樹柯。
又《詩·本音》灼灼其華。《註》音敷。《考》《詩》如常棣之華,顏如舜華,維常之華,叶車韻。隰有荷華,叶下都韻。黍稷方華,叶下途韻,凡七見,皆讀敷。
又《唐韻古音》亦音敷。郭璞曰:江東謂華爲敷。陸德明曰:古讀華如敷,不獨江東也。漢光武曰:仕宦當作執金吾,娶妻必得隂麗華。
又《韻會》苦蛙切《正韻》枯瓜切,。
【音】
音【戌集中】【音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於今切,音隂。《說文》聲也。生於心,有節於外,謂之音。宮商角徵羽,聲。絲竹金石匏土革木,音也。从言,含一。《書·舜典》八音克諧。《禮·樂記》變成方謂之音。《疏》方謂文章,聲旣變轉和合,次序成就文章謂之音。音則今之歌曲也。《周禮·春官·大師》以六律爲之音。《疏》以大師吹律爲聲,又使其人作聲而合之,聽人聲與律呂之聲合,謂之爲音。《詩序》情發於聲,聲成文,謂之音。《疏》此言聲成文謂之音,則聲與音別。樂記註:雜比曰音,單出曰聲。記又曰:審聲以知音,審音以知樂,則聲音樂三者不同,以聲變乃成音,音和乃成樂,故別爲三名。對文則別,散則可以通。季札見歌《秦》曰:此之謂夏聲。公羊傳曰:十一而稅頌聲作,聲卽音也。下云治世之音,音卽樂也。是聲與音樂各得相通也。
又《易·中孚》翰音登于天。《禮·曲禮》雞曰翰音。
又姓。見《姓苑》。
又《正韻》於禁切。與䕃通。《左傳·文十七年》鹿死不擇音。《杜預註》音,所茠䕃之處。古字借用。○按註借用,是古字聲同,皆相假借,且釋文作於鳴反,不作去聲讀,正韻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