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fēn,fèn][cháng,chǎng][zhuó][yǐn][zhān,zhàn][suǒ][yí]
平仄:平平平仄平仄平
东方日出露未晞,群雉角角鸣且飞。
雌从其雄雏后随,羽毛五色纷葳蕤。
分场啄饮占所宜,我草我野我泉池。
或东而西众击之,绣头断,锦翼披。
采色岂不美,恃勇而愎,反为黄雀之所嗤。
君不见凤凰雍雍食竹实,逍遥太和安所适。
【啄饮】啄食饮水。
【所宜】适宜;妥当。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场】
場【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直良切《集韻》《韻會》《正韻》仲良切,音長。《說文》祭神道也。《師古曰》築土爲壇,除地爲場。
又收禾圃曰場。《詩·豳風》九月築場圃。《周禮·地官》場人掌國之場圃,而樹之果蓏。
又校士曰文場。《班固·答賔戲》婆娑乎術藝之場。《沈佺期詩》累年同畫省,四海接文場。
又戰爭之地曰戰場。李華有弔古戰場文。
又釋氏開堂設戒曰選佛場。《傳燈錄》丹霞將應舉,道遇一禪客,曰:選官何如選佛。霞曰:選佛當往何所。客曰:江西馬大師出世,此選佛場也。
又《集韻》尸羊切,音商。《揚子·方言》蚍蜉犁鼠之場謂之坻場,一曰浮壤。場與埸別。或作㙊畼。俗作塲。
【啄】
啄【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竹角切,音涿。《說文》鳥食也。《廣韻》鳥啄也。《詩·小雅》率場啄粟。《戰國策》俛啄蚉䖟而食之。《集韻》通作噣。《韻會》通作啅。
又剝啄。《韓愈·剝啄行》剝剝啄啄,有客至門。我不出應,客去而嗔。
又《廣韻》丁木切《集韻》都木切,音豰。義同。《集韻》咮也。《易林》鳧得出沒,喜笑自啄。毛羽悅澤,利以攻玉。
又《廣韻》啄木鳥。
又《正韻》職救切,音晝。與咮噣同。《韓詩外傳》鳥之美羽句啄者,鳥畏之。《前漢·東方朔傳》尻益高者,鶴俛啄也。《註》師古曰:啄音竹救反。
【饮】
淾【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集韻》㱃,古作淾。註詳欠部十一畫。
【占】
占【子集下】【卜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職廉切《集韻》《韻會》《正韻》之廉切,音詹。《說文》視兆問也。从卜口。《徐曰》會意。《易·繫辭》以卜筮者,尚其占。
又《爾雅·釋言》隱占也。《疏》占者,視兆以知吉凶也。必先隱度,故曰隱占也。
又《玉篇》謂之占。占亦瞻也。
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廣韻》固也。《韻會》固有也。《增韻》擅據也,著位也。《前漢·宣帝紀》流民自占八萬餘口。《王安石詩》坐占白鷗沙。
又《韻會》隱度其辭,口以援人曰口占。《後漢·遵傳》遵常召善書吏於前,治私書謝親故,馮几口占書數百封,親疎各有意。
又有也。《韓愈·進學解》占小善者,率以錄。
又《顏延之·陶潛誄》敬述靖節,式遵遺占。《註》遺占,卽遺令也。
【所】
所【卯集中】【户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數上聲。《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
又處所。《詩·鄭風》獻于公所。
又《商頌》及爾斯所。
又《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又《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
又《召誥》王敬作所。
又語辭。《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
又誓辭。《論語》予所否者。《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
又指物之辭。《禮·檀弓》其高可隱也。《註》謂高四尺所。《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註》幾所,猶幾許也。《張良傳》父去里所復還。《註》里所,猶里許也。
又姓。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
又叶襄里切,音徙。《班固·西都賦》繚以宮牆,四百餘里。離宮別館,三十六所。
【宜】
宜【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儀。《說文》所安也。《增韻》適理也。《易·泰卦》后以財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禮·王制》齊其政,不易其宜。
又《左傳·成二年》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註》職方氏所謂靑州宜稻粱,雍州宜黍稷之類是也。
又《詩·周南》宜其室家。《傳》宜者,和順之意。
又《爾雅·釋詁》宜,事也。《詩·大雅》公尸來燕來宜。《毛傳》宜其事也。
又《玉篇》當也,合當然也。《禮·樂記》武之遲久,不亦宜乎。
又祭名。《書·泰誓》類于上帝,宜于冢土。《註》祭社曰宜。冢土,社也。《禮·王制》宜乎社。《註》引爾雅,起大事,動大衆,必先有事乎社,令誅罰得宜。
又州名。古百越地,庸置粵州,改宜州。
又姓。《正字通》元宜桂可,博通經史。
又通作儀。《前漢·地理志》伯益能儀百物。儀讀與宜同。
又叶五何切,音俄。《詩·鄘風》如山如河,象服是宜。叶上佗下何。◎按《音學五書》宜古音魚何反。宜字《詩》凡九見,《易》一見,《儀禮》一見,《楚辭》一見,同。後人誤入五支韻,據此則又非但叶音矣。《集韻》宐,隸作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