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chī][zǎo][gòng,gōng][fāng][fēi,fěi]
平仄:平仄平平平
璿杓丽清汉,金波流素辉。
池荷散香气,堤柳度凉飔。
高城夕眺迥,迥塘暝转迟。
爱此良夜永,佳人复在兹。
披襟一潇散,摛藻共芳菲。
旷怀颇云洽,清觞亦累持。
中宵忽惆怅,王事庶无违。
出自:明代·王洪《夜泊济宁城下呈同舟诸公》
拼音:[chī][zǎo][gòng,gōng][fāng][fēi,fěi]
平仄:平仄平平平
璿杓丽清汉,金波流素辉。
池荷散香气,堤柳度凉飔。
高城夕眺迥,迥塘暝转迟。
爱此良夜永,佳人复在兹。
披襟一潇散,摛藻共芳菲。
旷怀颇云洽,清觞亦累持。
中宵忽惆怅,王事庶无违。
【摛藻】铺陈辞藻。意谓施展文才。
【芳菲】〈书〉1.花草的芳香:春草~。 2.花草:~满园,蝶飞燕舞。
【摛】
摛【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丑知切《集韻》《韻會》《正韻》抽知切,音螭。《說文》舒也。《增韻》布也,掞也。
又發也。《班固·答賔戲》摛藻如春華。
又《集韻》《韻會》作。
【藻】
藻【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22画部外筆画:16画
《唐韻》《韻會》子皓切,音早。《說文》水草也。《詩·召南》于以采藻。《箋》藻之言澡也。《陸璣云》生水底。
又《班固·東都賦》鋪鴻藻。《陸機·文賦序》故作《文賦》,以述先士之盛藻。《註》《孔安國·尚書傳》曰:藻,水草之有文者,以喻文焉。
又《後漢·劉陶傳》武旅有鳧藻之士。《註》鳧得水藻,言喜悅也。
又《韻會》今屋上覆橑,謂之藻井。《風俗通》宮室象東井,刻荷蔆水草,所以厭火也。《張衡·西京賦》蒂倒茄于藻井。
又藻藉,所以薦玉者。詳藉字註。
又姓。《正字通》南北朝有藻重。
又《集韻》側絞切,音爪。義同,或作薻、。
又。
【共】
共【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渠用切,蛩去聲。《說文》同也。从廿卄。《徐曰》廿音入,二十共也,會意。《玉篇》同也,衆也。《廣韻》皆也。《增韻》合也,公也。《禮·王制》爵人于朝,與士共之。《史記·張釋之傳》法者,所與天下共也。
又《唐韻》九容切《集韻》《韻會》居容切,音恭。《前漢·王褒傳》共惟秋法,五始之要。《註》服虔曰:共,敬也。師古曰:共,讀曰恭。
又姓。《氏族略》以國爲氏。
又地名。《詩·大雅》侵阮徂共。《韻會》阮國之地,在河內共城。
又《集韻》古勇切《正韻》居竦切,恭上聲。《前漢·百官公卿表》垂作共工,利器用。《註》應劭曰:垂,臣名也。爲共工,理百工之事。共讀曰龔。
又向也。《論語》居其所而衆星共之。
又姓。《前漢·匈奴傳》太守共友。《註》師古曰:共友,太守姓名也。共讀曰龔。
又《集韻》《正韻》居用切,恭去聲。《左傳·僖四年》敢不共給。《前漢·成帝紀》無共張繇役之勞。《註》師古曰:共音居用反,謂共具張設。
又《律歷志》共養三德爲善。◎按,共給,共養,有平、去二音,音別義同,故《正韻》東、送二韻共供兩存之。
又《正韻》忌遇切,音具。《周禮·天官·內饔》掌共羞修膴胖骨鱐,以待共膳。《註》掌共,共當爲具。
又《集韻》胡公切,音洪。共池,地名。《字彙》本作卄,象兩手合持之形。今作共。
【芳】
芳【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正韻》敷方切,音妨。《說文》香草也。《屈原·離騷》雜杜蘅與芳芷。《註》杜蘅、芳芷,皆香草名。
又《玉篇》芬芳,香氣貌。《司馬相如·美人賦》芳香芬烈。
又《屈原·離騷》芳與澤其雜糅兮。《註》芳,德之臭也。《晉書·元帝紀》文景垂仁,傳芳于南頓。
又《韻會》州名。地多芳草,置在常芳縣。
又姓。《通志·氏族略》《風俗通》云: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韻學集成》作芳。芳字从屮作屮下方。
【菲】
菲【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集韻》妃尾切《正韻》敷尾切,音斐。菜名。《說文》芴也。《詩·邶風》采葑采菲。《疏》郭璞曰:菲草生下濕地,似蕪菁,華紫赤色,可食。
又《論語》菲飮食而致孝乎鬼神。《何晏註》薄也。
又《揚子·方言》菲惄悵也。
又《集韻》父沸切,音狒。義同。
又與屝通。《禮·曾子問》不杖、不菲、不次。《註》菲,草履。《前漢·刑法志》菲履赭衣而不純。
又《集韻》芳微切,音霏。草茂貌。《廣韻》芳菲也。
又《博雅》菲菲,香也。《司馬相如·上林賦》郁郁菲菲。
又《揚子·太經》白黑菲菲。《註》雜也。《後漢·梁鴻傳》志菲菲兮升降。《註》高下不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