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
卻【子集下】【卩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俗卻字。(卻)《唐韻》去約切《集韻》《韻會》《正韻》乞約切,羌入聲。《說文》節欲也。从卩,谷聲。《增韻》止也,不受也。《孟子》卻之爲不恭。
又《廣韻》退也。《前漢·袁盎傳》引卻愼夫人坐。《註》蘇林曰:卻謂而退之也。
又《儀禮·士昏禮》啓會,卻于敦南。《疏》卻,仰也,謂仰於地。《韻會》俗作却。
又訛作㕁。
【借】
借【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子夜切,嗟去聲。假也,貸也,助也,推獎也。《家語》在貧如客,使其臣如借。《註》言不有其身,如借使也。《前漢·文帝紀》假借納用。
又艸履曰不借。《釋名》言賤易有各自蓄之,不假借人也。
又設辭。《詩·大雅》借曰未知,亦旣抱子。
又與藉耤通。
又與假通。《後漢·李充傳》無所借借。《註》下音假。
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隸省作借,別作徣。
【韩】
韓【戌集中】【韋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胡安切《韻會》《正韻》河干切,音寒。《說文》井垣也。从韋,取其帀也。幹聲。
又國名。《詩·大雅·韓奕箋》韓,姬姓之國也,後爲晉所滅,故大夫韓氏以爲邑名。《左傳·桓三年》韓萬御戎。《韻會》曲沃桓公之子萬,食邑于韓,後分晉爲國。
又三韓,國名,辰韓,弁韓,馬韓也。見《後漢·東夷傳》。
又《廣韻》姓也。《韻會》秦滅韓,以國爲氏。
又叶胡千切,音焉。《孫楚·白起贊》神機電斷,氣齊卒然,南折勁楚,走魏禽韓。《說文》本作。《集韻》亦作榦幹。
【众】
众【補遺·子集】【人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篇海類編》魚琴切,音吟。衆立也。與乑異。俗書爲衆字。非。(眾)〔古文〕之仲切,終去聲。《說文》多也。《徐曰》國語三人爲眾。數成於三也。《易·說卦》坤爲眾。《疏》取其地載物非一也。《書·湯誓》格爾眾庶。《詩·周頌》命我眾人。《黌山子損益篇》寡者,爲人上者也。眾者,爲人下者也。
又眾雨。《禮·月令·淫雨蚤降註》雨三日以上爲霖,今月令曰眾雨。
又星名。《史記·天官書》婁爲聚眾。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安眾縣,秦置,屬南陽郡。
又《唐韻》職戎切《集韻》《韻會》之戎切,音終。義同。
又草名。《爾雅·釋草疏》眾,一名秫。稷之黏者也。
又濼,一名貫眾,藥草也。
又姓。《左傳》有眾仲,眾父,以字爲氏。
又叶諸良切,音章。《道藏歌》攜袂明眞館,仰期無上皇。北鈞唱羽人,玉女粲賢眾。
又叶諸仍切,音蒸。《揚子·太經》減於艾無以涖眾也,減黃貞臣道丁也。
又叶才淫切,音琴。《揚子·太經》減其儀欲自禁也,減於艾無以涖眾也。《正字通》从橫目,从㐺,人數多也。目,數也。字彙作衆,列血部,非。
【鹿】
鹿【亥集下】【鹿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埤雅》仙獸也。牡者有角。《字統》鹿性驚防,羣居分背而食,環角向外以備人物之害。《易·屯卦》卽鹿無虞,惟入于林中。《疏》卽鹿若無虞官,虛入林木中,必不得鹿。《詩·小雅》呦呦鹿鳴。
又鹿蜀,獸名。見《山海經》。
又鉅鹿,郡名。《前漢·地理志》鉅鹿,卽禹貢大陸。○按今屬順德府。
又獲鹿、束鹿,縣名。《唐書·地理志》隋鹿泉,唐攺獲鹿。隋鹿城,唐攺束鹿。
又地名。《左傳·僖二十四年》出于五鹿。《註》在今衞縣西北。
又山名。涿鹿在上谷。白鹿在荆州。鹿門舊名蘇嶺山,在襄陽。沙鹿在晉平陽元城縣東。
又鹿門,關名。《左傳·襄二十四年》臧紇斬鹿門之關以出。《註》魯南城東門。
又臺名。《書·武成》散鹿臺之財。《薛瓚曰》在朝歌城。
又衡鹿,官名。《左傳·昭二十年》山林之木,衡鹿守之。
又囷鹿。《吳語》大荒薦饑,市無赤米,而囷鹿空虛。《註》先儒以圓曰囷,方曰鹿。囷,聚也,亦散也。鹿善聚善散。故囷謂鹿。俗作簏。
又鹿車小車也。《風俗通》鹿車小,裁容一鹿。
又酒器。《魯相韓敕修孔廟禮器》有雷洗觴觚,爵鹿柤梪。
又縷鹿,婦人冠名。見《蔡邕·獨斷》。
又鹿豆。《爾雅·釋草》蔨,鹿,其實莥。《註》今鹿豆也。
又活鹿,鹿蹄,鹿腸,鹿首,鹿麻,草名。見《本草綱目》。
又與麓通。《詩·大雅》瞻彼旱麓,棒楛濟濟。《周語》作旱鹿。
又姓。《正字通》漢鹿旗,明鹿麟。
又五鹿,複姓。漢有五鹿充宗。
又鹿鹿,與錄錄通。《前漢·蕭曹傳贊》錄錄未有奇節。《註》錄錄,猶鹿鹿也。亦作碌碌。
又作陸陸。
又《荀子·成相篇》剄以獨鹿,棄之江。《註》獨鹿,與屬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