摽枝与野鹿

出自:明代·王恭《赠德成岩道者二首 其一》

拼音:[biào,biāo][zhī,qí][yǔ,yù,yú][yě][lù]

平仄:平平平仄仄

巢居迥无迹,浮人岂知名。
振文掇霞采,孤坐白云英。
神閒了遗境,欲澹将寡营。
摽枝与野鹿,邈然两忘形。
适来本何期,倏别宁钟情。
长啸忽归去,啾啾鸾鹤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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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野鹿】野生的鹿。喻不慕荣华﹑超然物外的神态。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摽】

摽【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古文〕牡也。

《爾雅·釋詁》摽蘦,落也。《詩·召南》摽有梅。

拊心貌。《詩·邶風》寤辟有摽。《傳》辟拊心也。《疏》謂拊心之時,其手摽然。

《集韻》被表切,音殍。亦落也。詩:摽有梅。徐邈讀。

《唐韻》撫招切《集韻》《正韻》紕招切,同。《左傳·哀十二年》長木之斃,無不摽也。《註》長木斃踣于地,不擇物而後摽擊。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匹妙切,音剽。讀若漂去聲。義同。

落也。

《集韻》毗召切,音驃。讀若瓢去聲。亦擊也。

匹歷切,音霹。義同。

《集韻》《韻會》《正韻》遙切,音飇。義同。

麾也。《公羊傳·莊十三年》曹子摽劒而去之。《孟子》摽使者,出諸大門之外。

刀末也。《前漢·王莽傳》摽末之功。《註》刀末之摽。

《唐韻》匹交切《集韻》《韻會》《正韻》披交切,與拋同。《說文》拋或从手票聲。通用摽。互見拋字註。○按《唐韻》符少切,本筱韻,上聲。《說文》誤收去聲。新添《廣韻》改頻小切,宜從之。

【枝】

枝【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韻會》章移切《正韻》旨而切,音支。《說文》木別生條也。《徐曰》自本而分,故曰別生。《廣韻》枝柯也。《左傳·隱八年》疏枝布葉分。

散也。《易·下繫》中心疑者其辭枝。

與支通。《詩·大雅》本支百世。左傳作本枝。

支持也。《史記·項羽紀》諸將懾服,莫敢枝梧。《瓚曰》小柱爲枝,斜柱爲梧。

干支亦作幹枝。《博雅》甲乙爲幹。幹者,日之神也。寅卯爲枝。枝者,月之靈也。

手節曰枝。《孟子》爲長者折枝。《趙岐註》折枝,按摩手節也。

《管子·度地篇》水別于他水,入于大水及海者,命曰枝水。

枝江,縣名。《前漢·地理志》屬南郡。

姓。《姓苑》楚大夫枝如,子躬之後爲枝氏。

《集韻》翹移切,音祇。枝指,多指也。《莊子·駢拇篇》駢拇枝指。

《集韻》渠羈切,音奇。《字林》橫首枝也。

《集韻》居僞切,音攱。祭山名。

與校通。《儀禮·士昏禮》主人拂几授校。《註》校,几足,古文爲枝。與卽枚也。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野】

野【酉集下】【里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埜音也。《說文》郊外也。《易·同人》同人于野,亨。《疏》野,是廣遠之處。《詩·魯頌》駉駉牡馬,在坰之野。《傳》邑外曰郊,郊外曰野。

《周禮·地官·遂人》掌邦之野。《註》郊外曰野,此野爲甸稍縣都。

《周禮·秋官》縣士掌野。《註》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

《韻會》朴野。《論語》質勝文則野。《禮·檀弓》故騷騷爾則野。《疏》田野之人,急切無禮。

官名。《左傳·昭十八年》使野司,縣士也。《禮·月令》季春之月,命野虞,毋伐桑柘。《註》野虞,謂主田及山林之官。

地名。《書·禹貢》原隰底績,至于豬野。《傳》猪野,地名。《左傳·宣十七年》晉人執晏弱于野王。《註》野王縣,今屬河內。

《昭二十五年》齊侯唁公于野井。《註》濟南祝阿縣東有野井亭。

鉅野,縣名。見《前漢·地理志》。

藪名。《書·禹貢》大野旣豬。《周禮·夏官·職方氏》河東曰兗州,其山鎮曰岱山,其澤藪曰大野。

東野,複姓。《呂氏春秋》東野稷以御見莊公。

《莊子·逍遙遊》野馬也,塵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註》野馬者,遊氣也。

《博雅》野雞,雉也。

《廣韻》《正韻》承與切《集韻》上與切。與墅同。《集韻》田廬也。《正韻》此正古墅字,田下已从土,後人以其借爲郊野字,復加土字。

《集韻》演女切,音與。郊外也。

《韻補》叶賞呂切,音暑。《詩·邶風》之子于歸,遠送于野。協上羽下雨。《左傳·昭二十五年》童謠曰:鸐鵒之羽,公在外野,往饋之馬。馬,音姥。

叶烏果切,倭上聲。《後漢·隴坻歌》念我所欲,飄然曠野。登高遠望,涕泣雙墮。

叶常御切,音樹。《班固·西都賦》罘網連紘,籠山絡野。列卒周匝,星羅雲布。

【鹿】

鹿【亥集下】【鹿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埤雅》仙獸也。牡者有角。《字統》鹿性驚防,羣居分背而食,環角向外以備人物之害。《易·屯卦》卽鹿無虞,惟入于林中。《疏》卽鹿若無虞官,虛入林木中,必不得鹿。《詩·小雅》呦呦鹿鳴。

鹿蜀,獸名。見《山海經》。

鉅鹿,郡名。《前漢·地理志》鉅鹿,卽禹貢大陸。○按今屬順德府。

獲鹿、束鹿,縣名。《唐書·地理志》隋鹿泉,唐攺獲鹿。隋鹿城,唐攺束鹿。

地名。《左傳·僖二十四年》出于五鹿。《註》在今衞縣西北。

山名。涿鹿在上谷。白鹿在荆州。鹿門舊名蘇嶺山,在襄陽。沙鹿在晉平陽元城縣東。

鹿門,關名。《左傳·襄二十四年》臧紇斬鹿門之關以出。《註》魯南城東門。

臺名。《書·武成》散鹿臺之財。《薛瓚曰》在朝歌城。

衡鹿,官名。《左傳·昭二十年》山林之木,衡鹿守之。

囷鹿。《吳語》大荒薦饑,市無赤米,而囷鹿空虛。《註》先儒以圓曰囷,方曰鹿。囷,聚也,亦散也。鹿善聚善散。故囷謂鹿。俗作簏。

鹿車小車也。《風俗通》鹿車小,裁容一鹿。

酒器。《魯相韓敕修孔廟禮器》有雷洗觴觚,爵鹿柤梪。

縷鹿,婦人冠名。見《蔡邕·獨斷》。

鹿豆。《爾雅·釋草》蔨,鹿,其實莥。《註》今鹿豆也。

活鹿,鹿蹄,鹿腸,鹿首,鹿麻,草名。見《本草綱目》。

與麓通。《詩·大雅》瞻彼旱麓,棒楛濟濟。《周語》作旱鹿。

姓。《正字通》漢鹿旗,明鹿麟。

五鹿,複姓。漢有五鹿充宗。

鹿鹿,與錄錄通。《前漢·蕭曹傳贊》錄錄未有奇節。《註》錄錄,猶鹿鹿也。亦作碌碌。

作陸陸。

《荀子·成相篇》剄以獨鹿,棄之江。《註》獨鹿,與屬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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