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yǐn][xīng,xìng][yóu][xīn][yǔ,yù,yú][bìng][zhēng]
平仄:仄平平平平仄平
饮兴游心与病争,矮屏初摺见秋晴。
瓶分花影看无厌,药渍醇醪醉有名。
豉法近从开士写,茶香先遣侍儿评。
青娥乍见蹒跚态,笑咏陶诗谑长卿。
【饮兴】酒兴。
【游心】1.潜心;留心。 2.浮想骋思。 3.游惰之心。
【心与】以心相许。
【饮】
淾【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集韻》㱃,古作淾。註詳欠部十一畫。
【兴】
興【未集下】【臼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韻會》《正韻》。《爾雅·釋言》興,起也。《詩·小雅》夙興夜寐。《禮·中庸》國有道,其言足以興。《註》興,謂起在位也。
又《廣韻》盛也。《詩·小雅》天保定爾,以莫不興。《箋》興,盛也。
又《五音集韻》舉也。《周禮·夏官·大司馬》進賢興功,以作邦國。《註》興,猶舉也。
又動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弓人》下柎之功,末應將興。《註》興,猶動也。
又《詩·大雅》興迷亂于政。《箋》興,猶尊尚也。
又《周禮·地官·旅師》頒其興積。《註》縣官徵聚物曰興。今云軍興是也。
又《司稼》平其興。《註》所徵賦。
又州名。《五音集韻》漢置武都郡,魏立東西州。梁爲興州,因武興山而名。
又縣名。《李顒·涉湖詩》旋經義興境。
又殿名。《張衡·西京賦》龍興含章。《註》龍興,殿名。
又姓。《姓譜》漢濟陰王,謁者興渠。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許應切,音嬹。《集韻》象也。
又《韻會》比興。《增韻》興,况意思也。《周禮·春官·大師》敎六詩,曰風曰賦曰比曰興曰雅曰頌。《詩詁》興者,感物而發,如倉庚于飛,熠燿其羽,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之類。
又《正韻》悅也。《禮·學記》不興其藝,不能樂學。《註》興之言喜也。《殷仲文詩》獨有淸秋日,能使高興盡。
又《正韻》許刃切,音釁。《禮·文王世子》旣興器用幣。《釋文》音同釁。
又《韻補》叶火宮切,音凶。《馬融·長笛賦》曲終闋盡,餘弦更興。繁手累發,密櫛重。重平聲。
又叶虛良切,音香。《徐幹·雜詩》沈隂增憂愁,憂愁爲誰興。念與君相別,乃在天一方。《潘乾》實天生德,有漢將興。子子孫孫,俾爾熾昌。
又叶丘侵切,音欽。《詩·大雅》殷商之旅,其會如林。矢于牧野,維予侯興。
【游】
游【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汓《唐韻》以周切《集韻》《韻會》夷周切,音猷。水名。《水經注》淮水於淮浦縣枝分,北爲游水。
又浮行也。《爾雅·釋水》順流而下曰遡游。《詩·秦風》遡游從之。
又《周禮·天官》閽人,王宮每門四人,囿游亦如之。《註》游,離宮也。
又《管子·首憲篇》分理以爲十游,游爲之宗。
又《尚書·考靈曜》地有四游,常動而人不知。
又玩物適情之意。《禮·少儀》士依於德,游於藝。
又閒曠也。《禮·王制》無游民。
又自適貌。《詩·小雅》愼爾優游。
又枝葉扶疏貌。《詩·鄭風》隰有游龍。《傳》龍紅草也。《箋》游,猶放縱也。言紅草放縱枝葉于隰中。
又《集韻》徐由切,音囚。義同。
又《集韻》《正韻》力求切,音留。旌旗之旒也。本作斿。亦作旒。《左傳·桓二年》鞶厲游纓。
又九游,星也。《史記·天官書》九游九星,在玉井西南。
又《韻補》叶延知切,音移。《司馬相如·上林賦》拖蜺旌,靡雲旗。前皮軒,後道游。
又叶衣虛切,音於。《萬震南州異物志贊》合浦之人,習水善游。上視層潭,如猿仰株。
【心】
心【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息林切《集韻》《韻會》《正韻》思林切。《說文》人心,土藏,在身之中。象形。博士說以爲火藏。《徐曰》心爲大火,然則心屬火也。《玉篇》《廣韻》訓火藏。
又《荀子·解蔽篇》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禮·大學疏》總包萬慮謂之心。
又《釋名》心,纖也。所識纖微無不貫也。
又本也。《易·復卦》復其見天地之心乎。《註》天地以本爲心者也。《正義曰》言天地寂然不動,是以本爲心者也。《禮·禮器》如松柏之有心也。《註》得氣之本也。《孔疏》得氣之本,故巡四時,柯葉無凋攺也,心謂本也。
又中也。心在身之中。《詩序》情動于中。《正義曰》中謂中心。凡言中央曰心。《禮·少儀》牛羊之肺,離而不提心。《註》不提心,謂不絕中央也。《古歌》日出當心,謂日中也。《邵雍淸夜吟》月到天心處,言月當天中也。
又東方五度,宿名。《史記·天官書》心爲明堂。
又《禮·明堂位》夏后氏祭心。《註》氣主盛也。
又《月令》季夏祭先心。《註》五藏之次,心次肺,至此則心爲尊也。
又去聲。《吳棫·韻補》息吝切。《外紀》禹曰:堯舜之民,皆以堯舜之心爲心。下心字去聲。
又叶思眞切,音新。《前漢·安世房中歌》我定歷數,人告其心。敕身齊戒,施敎申申。
又叶先容切,音松。《詩·大雅》吉甫作頌,如淸風。仲山甫永懷,以慰其心。《前漢·禮樂志》流星隕,感惟風,籋歸雲,撫懷心。
又叶思征切,音騂。《揚子·太經》勤于心否貞。
又叶桑鳩切,音修。《荀子·解蔽篇》鳳凰秋秋,其翼若干,其聲若簫。有鳳有凰,樂帝之心。簫叶疏鳩切。
又叶思敬切,音性。《王微觀海詩》善卽誰爲御,我來無別心。聊復寓兹興,兹興將何詠。《說文》長箋》借華心形,故惢字从心,就今文言也。若精蘊同文諸書,各以意闡古文,與今文稍遠,槪不泛引。《類篇》偏旁作忄。亦作㣺。◎按《字彙》《正字通》心俱音辛,誤。辛在眞韻,齊齒音也。心在侵韻,閉口音也。如心字去聲,音近信,然不得竟以信字音之者,蓋信字爲眞韻內辛字之去聲,乃齊齒音也。若侵韻內心字之去聲,乃閉口音,有音而無字矣。字有不可下直音者,此類是也。蓋齊齒之辛,商之商也,閉口之心,商之羽也。每一音中,具有五音,不可無別。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又《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又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又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又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又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又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又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又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又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又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又《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又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又姓。
又《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又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又《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又《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又《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又《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又《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又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又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又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又《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病】
病【午集中】【疒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正韻》與正氣在膚體中也。
又《廣韻》憂也。《禮·樂記》病不得其眾也。《注》病,猶憂也。以不得眾心為憂。
又苦也。《書·呂》人極于病。《傳》欲使惡人極于病苦,莫敢犯者。《左傳·襄二十四年》范宣子為政,諸侯之幣重,鄭人病之。
又恨也。《左傳·文十八年》閻職曰:與刖其父,而弗能病者,何如。《註》言不以父刖為病恨。
又困也。《禮·表記》君子不以其所能者病人。《註》病謂罪咎之。《疏》謂不以已之所能使他人必能。若他人不能,則為困病。
又辱也。《禮·儒行》今眾人之命儒也妄,常以儒相詬病。《註》詬病,猶恥辱也。
又短也。《晉語》公曰:舅所病也。《註》病,短也。
又病,坊閒曹也。《類要》唐以祕書監望雖淸雅,實非要劇,以監為宰相病坊,丞及著作郎為尚書郎病坊,祕書郎及著作佐郎為監察御史病坊。
又《韻補》叶被旺切,音傍。《黃庭經》宅中有士,常衣絳,子能見之,可不病。橫立長尺,約其上,子能守之,可無恙。
【争】
爭【巳集中】【爪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二手而曳之,爭之道也。《廣韻》競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
又《玉篇》諫也。
又訟也。《增韻》理也,辨也。《禮·曲禮》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又姓。《正字通》印藪有爭不識,爭同。
又《集韻》側逬切,箏去聲。義同。
又《廣韻》本作諍,諫諍也,止也。《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韻會》俗作争,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