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树瑶枝分外清

出自:明代·王彦泓《无题四首 其三》

拼音:[qióng][shù][yáo][zhī,qí][fēn,fèn][wài][qīng]

平仄:平仄平平平仄平

琼树瑶枝分外清,雒川应是旧仪形。
阁中碧玉谁人识,楼上罗敷只自名。
二尺吐云嫌髻短,五铢含雾喜身轻。
从来不作多情调,羞读关雎第四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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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琼树】1.仙树名。 2.形容白雪覆盖的树。 3.树木的美称。 4.喻品格高洁的人。语本《晋书.王戎传》:"王衍神姿高彻,如瑶林琼树。" 5.喻美女。
【瑶枝】玉枝,传说中仙树的树枝。
【枝分】分支,分岔。
【分外】分外(fèn-) : 1.本分以外:分外事|不务分外之赏。 2.副词。表示程度高:久别重逢,分外高兴|月到中秋分外明。1.超过平常;特别:~高兴ㄧ月到中秋~明。 2.本分以外:他从来不把帮助别人看做~的事。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琼】

瓊【午集上】【玉部】康熙筆画:20画部外筆画:15画

《廣韻》《正韻》渠營切《集韻》葵營切,音煢。《說文》赤玉也。《詩·衞風》投我以木瓜,報之以瓊琚。《傳》瓊,玉之美者。《韻會》錢氏曰:詩言玉以瓊者多矣。瓊華,瓊英,瓊瑩,瓊瑤,瓊琚,瓊玖,皆謂玉色之美爲瓊,非玉之名也。許叔重云:瓊,赤玉也。然木瓜所謂瓊玖,玖乃黑玉。亦非赤也。

《玉篇》積石爲樹,名曰瓊枝,其高一百二十仞,大三十圍,以琅玕爲之寶。《前漢·司馬相如傳》咀噍芝英兮嘰瓊華。《張揖註》瓊樹生崑崙西流沙濵,大三百圍,高萬仞,華蘂也,食之長生。

人名。《古今注》魏文帝宮人絕愛者,有莫瓊樹,薛夜來,田尚衣,段巧笑,四人日夕在側。

州名。漢朱厓郡。唐析置瓊州。

《集韻》旬宣切,音旋。同琁。

《韻補》叶渠陽切,音强。《楚辭·招魂》砥室翠翹,挂曲瓊些。翡翠珠被,爛齊光些。

【树】

樹【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殊去聲。《說文》生植之總名。《左傳·昭二年》季氏有嘉樹,宣子譽之。《禮·祭義》樹木以時伐焉。《淮南子·原道訓》萍樹根于水,木樹根于土。

《爾雅·釋宮》屛謂之樹。《論語》邦君樹塞門。

《揚子·方言》牀謂之杠。北燕、朝鮮閒謂之樹。

獸名。《儀禮·鄉射禮》君國中射則皮樹中。《註》皮樹,獸名。謂皮作樹形以射之。

姓也。《後魏·官氏志》樹洛于氏。後改爲樹氏。

《唐韻》《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臣庾切,音豎。扶樹也。《徐鍇曰》樹之言豎也。種樹曰樹。《易·繫辭》古之葬者,不封不樹。《詩·小雅》荏染柔木,君子樹之。往來行人,心焉數之。

立也。《書·說命》樹后王君公,承以大夫師長。《泰誓》樹德務滋,除惡務本。《畢命》彰善癉惡,樹之風聲。

諸侯之適子,天子命爲之嗣者,曰樹子。《穀梁傳·僖九年》無易樹子。俗作,非。

【瑶】

瑤【午集上】【玉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余招切《集韻》《韻會》《正韻》餘招切,音遙。《說文》玉之美者。《書·禹貢》瑤琨篠簜。《傳》瑤琨皆美玉。《疏》王肅云:瑤琨,美石次玉者。《詩·衞風》投我以木桃,報之以瓊瑤。《前漢·禮樂志》徧觀此眺瑤堂。《註》瑤,石而似玉者也。

《詩·大雅》惟玉及瑤。《箋》玉瑤,容刀之佩。

山名。《山海經》有瑤碧之山。

池名。《列子·周穆王篇》遂賔于西王母,觴于瑤池之上。

星名。《楚辭·九歎》騰羣鶴于瑤光。《註》瑤光,北斗杓星也。

人名。《左傳·哀二十三年》晉荀瑤伐齊。《註》荀瑤,荀躒之孫。《晉語》知宣子將以瑤爲後。《註》瑤,知伯也。

【枝】

枝【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韻會》章移切《正韻》旨而切,音支。《說文》木別生條也。《徐曰》自本而分,故曰別生。《廣韻》枝柯也。《左傳·隱八年》疏枝布葉分。

散也。《易·下繫》中心疑者其辭枝。

與支通。《詩·大雅》本支百世。左傳作本枝。

支持也。《史記·項羽紀》諸將懾服,莫敢枝梧。《瓚曰》小柱爲枝,斜柱爲梧。

干支亦作幹枝。《博雅》甲乙爲幹。幹者,日之神也。寅卯爲枝。枝者,月之靈也。

手節曰枝。《孟子》爲長者折枝。《趙岐註》折枝,按摩手節也。

《管子·度地篇》水別于他水,入于大水及海者,命曰枝水。

枝江,縣名。《前漢·地理志》屬南郡。

姓。《姓苑》楚大夫枝如,子躬之後爲枝氏。

《集韻》翹移切,音祇。枝指,多指也。《莊子·駢拇篇》駢拇枝指。

《集韻》渠羈切,音奇。《字林》橫首枝也。

《集韻》居僞切,音攱。祭山名。

與校通。《儀禮·士昏禮》主人拂几授校。《註》校,几足,古文爲枝。與卽枚也。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外】

外【丑集下】【夕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歪去聲。內之對,表也。《易·坤卦文言》義以方外。《家人彖傳》男正位乎外。《禮·祭義》禮也者,動於外者也。《莊子·齊物論》六合之外,聖人存而不論。《列子·仲尼篇》遠在八荒之外。

疏斥也。《易·泰卦彖傳》內君子,而外小人。《前漢·霍光傳》盡外我家。

度外,置之也。《後漢·光武紀》暫置此兩子于度外。

方外,散人也。《淮南子·道應訓》吾與汗漫期于九垓之外。

《集韻》五活切,音杌。《黃庭經》洞視得見無內外,存嗽五牙不飢渴,神華執中六丁謁。

叶征例切,音制。《詩·魏風》十畝之外兮。叶下泄逝。《說文》外,遠也。卜尚平旦,今若夕卜,于事外矣。會意。

【清】

圊【丑集上】【囗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七情切《集韻》親盈切,音淸。《說文》厠淸也。《徐鍇曰》厠古謂之淸者,言汚穢常當淸除也。《博雅》圂厠也。《釋名》雜也,言人雜厠其上也。

《集韻》倉經切,音靑。義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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