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
詩【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始平聲。《說文》志也。《釋名》之也,志之所之也。《書·舜典》詩言志。《傳》心之所之謂之志。心有所之,必形于言,故曰詩言志。《詩·國風·關雎序》在心爲志,發言爲詩。《前漢·藝文志》誦其言,謂之詩。《舊唐書·經籍志》詩以紀興衰誦歡。
又六詩。《周禮·春官·大師》敎六詩。《疏》按詩上下惟有風雅頌是詩之名也。三者之中有比賦興,故總謂之六詩。《鄭康成·六藝論》詩,絃歌諷諭之聲也。朱子曰:風雅頌,聲樂部分之名。賦比興,則所以制作風雅頌之體也。
又樂章也。《荀子·勸學篇》詩者,中聲之所止也。《註》詩謂樂章,所以節聲音,至乎中而止,不使流淫也。
又《類篇》承也,持也。《禮·內則》國君世子生三日,卜士負之,吉者宿齊,朝服寢門外,詩負之。《註》詩之言承也。《疏》《詩含神霧》云:詩者,持也。以手維持,則承奉之義,謂以手承下而抱負之。
又姓。《後漢·南蠻傳》詩索,交阯朱䳒人。
又《字彙補》讀作誅。《荀子·王制篇》修憲令,審詩商。《註》詩商,當爲誅賞。《樂論篇》作審誅賞。
【以】
以【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㠯《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
又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又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
又《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又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
又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註》韓文與多作以。
又《集韻》與似同。《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贻】
貽【酉集中】【貝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與之切《集韻》《韻會》盈之切《正韻》延知切,音飴。《說文》贈遺也。經典通用詒。《爾雅·釋言》貽,遺。《註》相歸遺。《書·五子之歌》貽厥子孫。《詩·邶風》貽我彤管。《釋文》貽,本又作詒。
又《爾雅·釋魚》貽貝。《註》黑色貝也。
又《集韻》《類篇》羊吏切《正韻》以智切,音異。義同。
【彤】
彤【寅集下】【彡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韻會》徒冬切,音佟。《說文》丹飾也。从丹,从彡。彡,其畫也。《玉篇》赤色。《詩·邶風》貽我彤管。《左傳·定九年》靜女之三章取彤管焉。《註》彤管,赤管筆,女史記事規誨之所執。《疏》必用赤者,示其以赤心正人也。《書·文侯之命》彤弓一。《詩·小雅·彤弓傳》彤弓,朱弓也。
又姓。《史記·夏本紀》禹爲姒姓,其後分封,用國爲姓,有彤城氏。《註》索隱曰:周有彤伯,蓋彤城氏之後。《廣韻》彤伯爲成王宗枝。
【史】
史【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㕜《唐韻》疎士切《集韻》《韻會》爽士切《正韻》師止切,蘇公,式敬爾繇獄,以長我王國。《詩·小雅》旣立之監,或佐之史。《禮·曲禮》史載筆,士載言。
又《玉藻》動則左史書之,言則右史書之。
又《周禮·天官·宰夫》八職,五曰府,掌官契以治藏,六曰史,掌官書以贊治。○按《周禮》凡官屬皆有府史。
又《周禮·天官》女史掌王后之禮職。《春官》大史掌建邦之六典,小史掌邦國之志,內史掌王之八枋之灋,外史掌書外令。
又御史,長史,刺史,漢官名。
又太史,九河之一。《爾雅·釋水》太史。《疏》李巡云:禹大使徒衆,通其水道,故曰太史。
又姓。《廣韻》周卿,史佚之後,出建康。
又《廣韻》漢複姓,五氏:世本衞有史朝朱駒,漢書藝文志有靑史氏著書,又有新豐令王史音,吳有東萊太守太史慈,晉有東萊侯史光。
又叶疎土切。《易林》重黎祖後,司馬大史。陵氏之災,罹宮悲苦。《說文》本作㕜。从又持中。中,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