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院隔尘境

出自:明代·潘希曾《次韵温内翰民怀夜坐见寄》

拼音:[jìng][yuàn][gé][chén][jìng]

平仄:仄仄平平仄

静院隔尘境,微凉生暮天。
写怀诗俊逸,投我意勤拳。
鹤梦风惊觉,花神月与传。
想应箕踞处,清极不成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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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尘境】原为佛教语。佛教以色﹑声﹑香﹑味﹑触﹑法为六尘,因称现实世界为"尘境"。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静】

靜【戌集中】【青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㣏《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疾郢切,音穽。《說文》審也。从靑,爭聲。《註》徐鍇曰:丹靑明審也。

《增韻》動之對也。《易·坤卦》至靜而德方。

《書·堯典》靜言庸違。《傳》靜,謀也。

《詩·邶風》靜言思之。《傳》靜,安也。

《鄭風》琴瑟在御,莫不靜好。

《詩·邶風》靜女其姝。《傳》靜,貞靜也。

《廣韻》息也。《禮·月令》百官靜事毋。

《韻會》澄也。

《廣韻》和也。

《韻會》通作靖。亦通作靚。亦通作竫。

《韻會》《正韻》疾正切,音淨。義同。《前漢·揚雄傳》京師爲之語曰:維寂寞自投閣,爰淸靜作符命。

《詩·大雅》籩豆靜嘉。《箋》潔淸而美。《釋文》淸,如字,又才性反。淸靜皆可讀去聲。◎按玉篇、廣韻、集韻、類篇,靜字皆無去聲。韻會始收入敬韻,正韻因之。考大雅、釋文,及揚雄傳京師語,靜字本可讀去聲,但韻會引解嘲爰淸爰靜句,云,顏註合韻,音才性切,則謬甚。解嘲云,爰淸爰靜,游神之庭。卽音才性切,如何與庭叶,是必因爰淸靜句而誤記也。正韻仍其失,今特辨之。

叶千廷切,音淸。《六韜》秋道斂,萬物盈。冬道藏,萬物靜。

【院】

院【戌集中】【阜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王眷切《集韻》《韻會》于眷切,音瑗。《說文》堅也。《玉篇》周垣也。亦作寏。《增韻》有垣牆者曰院。《唐書·宣宗紀》作五王院,以處皇子之幼者。

官廨曰院。《唐書·明皇紀》置麗正書院,聚文學之士。

《令狐綯傳》綯爲翰林學士,夜對禁中燭盡,以金蓮花炬送歸院。

《南部新書》自唐初來,歷五院惟二人,李商隱,張延賞。《註》五院,謂監察殿中侍御史中丞大夫也。

儒者所居曰書院。《方隅勝略》白鹿書院,在廬山。鵝湖書院,在鉛山縣。

浮屠所居曰僧院。《傳燈錄》本行和尙云:若有人道得著,老僧分半院與汝同住。

道流所居曰道院。《白樂天·尋郭道士詩》看院止留雙白鶴。

《廣韻》《集韻》胡官切,音桓。

《集韻》委遠切,音婉。義同。

【隔】

隔【戌集中】【阜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古核切《集韻》《韻會》各核切《正韻》各頟切,音膈。《說文》障也。《玉篇》塞也。《史記·秦始皇紀》防隔內外。《前漢·常惠傳》欲隔絕漢。

通作鬲。《荀子·大略篇》鬲如也。《註》謂鬲絕於上。《史記·大宛傳》鬲漢道焉。《前漢·薛宣傳》西州鬲絕。

《陸厥與沈約書》一家之文,工拙壤鬲。

《韻會小補》叶訖得切,音祴。《柳宗元·懲咎賦》讒妬結而不戒兮,猶斷斷於所執。勢危疑而多詐兮,逢天地之否隔。○按正字通引柳賦云,質韻音屹,固非。而韻會小補叶訖得切,亦謬。得在職韻,執在緝韻,職緝不相通,以隔叶執,不當作訖得切。

與融通。《史記·秦始皇紀》昭隔內外,靡不淸淨,施於後嗣。《註》隔,一作融。

【尘】

尘【寅集上】【小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字彙補》古文塵字。註詳土部十一畫。(塵)〔古文〕。埃也。《爾雅·釋詁》久也。謂塵垢稽久也。《詩·小雅》無將大車,祗自塵兮。《後漢·班固傳》風伯淸塵。《拾遺記》石虎起樓四十丈,異香爲屑,風起則揚之,名芳塵。《嶺南表異錄》犀角爲簪梳,塵不著髮,名辟塵犀。

淫視爲遊塵,見《穀梁序疏》。

明窻塵,丹砂,藥名。《李白·草創大還詩》髣髴明窻塵。

《梵書·圓覺經》根塵虛妄。《註》根塵,六根之塵,謂眼、耳、鼻、舌、心、意。

《列仙傳》麻姑謂王方平曰:見東海三變爲桑田,今將行復揚塵乎。

姓,見《統譜》。

叶直連切,音廛。《班彪·北征賦》忽進路以息節兮,飮予馬兮洹泉。朝露漸予冠蓋兮,衣晻藹而蒙塵。

【境】

境【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正韻》居影切《集韻》《韻會》舉影切,音景。《說文》疆也。一曰竟也,疆土至此而竟也。《魯語》外臣之言不越境。《史記·諸侯王表》諸侯比境。《註》地相接次也。《前漢·地理志》開地斥境。通作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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