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高偏与水云宜

出自:明代·潘希曾《梅始开叠前韵》

拼音:[gé][gāo][piān][yǔ,yù,yú][shuǐ][yún][yí]

平仄:平平平平仄平平

梅花照眼忽枝枝,冠绝中园不论迟。
香远自缘冰雪助,格高偏与水云宜
临芳合有金声赋,送酒何惭玉液卮。
湖上孤山应更好,偏舟终拟遂吾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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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水云】1.水和云。多指水云相接之景。 2.水上方的云。 3.指将要下雨的云。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格】

格【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古柏切《集韻》《韻會》《正韻》各額切,音隔。《說文》木長貌。《徐曰》樹高長枝爲格。

至也。《書·堯典》格于上下。

來也。《書·舜典》帝曰:格汝舜。

感通。《書·說命》格于皇天。

變革也。《書·益稷謨》格則承之庸之。

格,窮究也。窮之而得亦曰格。《大學》致知在格物。

物格而後知至。

法式。《禮·緇衣》言有物而行有格也。

正也。《書·冏命》繩愆糾謬,格其非心。

登也。《書·呂》皆聽朕言,庶有格命。《疏》格命,謂登壽考者。

牴牾曰格。《周語》穀洛鬭。韋昭云:二水格。

頑梗不服也。《荀子·議兵篇》服者不禽,格者不赦。

也。《詩·魯頌》在泮獻馘。《鄭箋》馘謂所格者之左耳。

舉持物也。《爾雅·釋訓》格格,舉也。

格也。凡書架、肉架皆曰格。《周禮·牛人註》挂肉格。

敵也。《史記·張儀傳》驅羣羊攻猛虎,不格明矣。

《爾雅·釋天》太歲在寅曰攝提格。

《爾雅·釋詁》格,陞也。《方言》齊、魯曰,梁、益曰格。

標準也。《後漢·博奕傳》朝廷重其方格。

格例。《唐書·裴光庭傳》吏部求人不以資考爲限,所獎拔惟其才,光庭懲之,乃爲循資格。

《廣韻》度也,量也。

姓。《統譜》漢格班。

《唐韻》古落切《集韻》《韻會》《正韻》葛鶴切,音各。樹枝也。

廢格,阻格也。《前漢·梁孝王傳》袁盎有所關說,大后議格。

格五,角戲也。《前漢·吾丘壽王傳》以善格五召待詔。

杙也。亦以杙格獸也。《莊子·胠篋篇》削格羅落罘之知多,則獸亂于澤。《左思·吳都賦》峭格周施。

扞格,不相入也。《禮·學記》發然後禁,則扞格而不勝。《註》格,胡客反。

《集韻》《韻會》歷各切,音洛。籬落也。《前漢·鼂錯傳》謂之虎落。《揚雄·羽獵賦》謂之虎路。通作格。

《類篇》曷各切,音鶴。格澤,妖星也。見《史記·天官書》。

【高】

高【亥集上】【高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古勞切《集韻》《韻會》居勞切,,貴賤位矣。《註》高謂天體也。《又》崇高莫大乎富貴。

《史記·高祖紀註》張晏曰:禮諡法,無高以爲功,最高而爲漢帝之太祖,故特起名焉。

地名。《前漢·地理志》沛郡高縣。

姓。《史記·仲尼弟子傳》高柴。

《集韻》《韻會》居号切,音誥。度高曰高。《左傳·隱元年·都城過百雉註》一雉之牆,長三丈,高一丈。《釋文》高,古報反。

如字。

叶居侯切,音鉤。《柳宗元·柳評事墓銘》柳侯之分,在北爲高,充于史氏,世相重侯。

叶居何切。《蘇黃門·嚴顏》相傳昔者嚴太守,刻石千歲字已譌。嚴顏生平吾不記,獨憶城破節最高。《韻會》俗作髙。

【偏】

偏【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芳連切《集韻》《韻會》《正韻》紕延切,音篇。頗也,側也。《書·洪範》無黨無偏,王道平平。

中之兩旁曰偏。《左傳·隱十一年》鄭伯使許大夫百里,奉許叔以居許東偏。

屬也。《左傳·襄三年》君子謂祁奚于是能舉善矣,舉其偏不爲黨。

《周禮·夏官》疏:五十人爲偏。

《司馬法》車戰,二十五乗爲偏。詳前伍字註。

偏枯。《荀子·非相篇》禹跳湯偏。《鄭註》湯半體枯。

姓。漢偏呂。見《史游急就章》。

偏翩篇古通用。《易·泰卦》翩翩不富以其鄰。陸德明作篇篇。古文作偏偏。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黑水,國名,卽韐。

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姓。

《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云】

云【子集上】【二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集韻》王分切《韻會》《正韻》于分切,音雲。《說文》山川氣也。象回轉形。後人加雨作雲,而以云爲云曰之云。《正字通》與曰音別義同。凡經史,曰通作云。

運也。《管子·戒篇》天不動,四時云下,而萬物化。《註》云:運動貌。

狎昵往復也。《詩·小雅》昏姻孔云。《朱傳》云:旋也。《左傳·襄二十九年》晉不鄰矣,其誰云之。《註》云:猶旋。旋歸之也。

語助。《詩·小雅》伊誰云憎。《史記·封禪書》秦文公獲若石云于倉北坂。

陸佃曰:云者,有應之言也。《左傳·襄二十六年》子朱曰:朱也當御。三云:叔向不應。

云云:衆語也。《前漢·汲黯傳》上曰,吾欲云云。《註》猶言如此如此也。

云云:山名。《前漢·郊祀志》封大山禪云云:《註》云云:太山下小山。

云爲。《易·繫辭》變化云爲。

姓。漢云敞。

與芸同。《莊子·在宥篇》萬物云云。《註》盛貌。老子作芸芸。

紛云:興作貌。《呂覽·圜道篇》雲氣西行云云然。《前漢·司馬相如傳》威武紛云。俗作紜。

《韻補》叶于先切,言也。《韓愈·剝啄行》我謝再拜,汝無復云。往追不及,來可待焉。

【宜】

宜【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儀。《說文》所安也。《增韻》適理也。《易·泰卦》后以財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禮·王制》齊其政,不易其宜。

《左傳·成二年》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註》職方氏所謂靑州宜稻粱,雍州宜黍稷之類是也。

《詩·周南》宜其室家。《傳》宜者,和順之意。

《爾雅·釋詁》宜,事也。《詩·大雅》公尸來燕來宜。《毛傳》宜其事也。

《玉篇》當也,合當然也。《禮·樂記》武之遲久,不亦宜乎。

祭名。《書·泰誓》類于上帝,宜于冢土。《註》祭社曰宜。冢土,社也。《禮·王制》宜乎社。《註》引爾雅,起大事,動大衆,必先有事乎社,令誅罰得宜。

州名。古百越地,庸置粵州,改宜州。

姓。《正字通》元宜桂可,博通經史。

通作儀。《前漢·地理志》伯益能儀百物。儀讀與宜同。

叶五何切,音俄。《詩·鄘風》如山如河,象服是宜。叶上佗下何。◎按《音學五書》宜古音魚何反。宜字《詩》凡九見,《易》一見,《儀禮》一見,《楚辭》一見,同。後人誤入五支韻,據此則又非但叶音矣。《集韻》宐,隸作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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