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qīng][fēn,fèn][dào][qí][shuǐ]
平仄:平平仄平仄
寒荫竹梢云,清分稻畦水。
无令鸥鹭知,惊散菰蒲雨。
【稻畦】稻田。
【清】
圊【丑集上】【囗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七情切《集韻》親盈切,音淸。《說文》厠淸也。《徐鍇曰》厠古謂之淸者,言汚穢常當淸除也。《博雅》圂厠也。《釋名》雜也,言人雜厠其上也。
又《集韻》倉經切,音靑。義同。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稻】
稻【午集下】【禾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徒皓切《集韻》《韻會》杜皓切,濕。《爾雅翼》稻,米粒如霜,性尤宜水,一名稌。然有黏,有不黏,今人以黏爲稬,不黏爲秔。
又有一種曰秈,比於秔小,而尤不黏,其種甚早,今人號秈爲早稻,秔爲晚稻。《六書故》稻性宜水,亦有同類而陸種者,謂之陸稻。記曰:煎醢加於陸稻上,今謂之旱稜。南方自六月至九月穫,北方地寒,十月乃穫。
又姓。《何氏姓苑》今晉陵人。
又地名。《前漢·地理志》琅琊郡有稻縣。
又《集韻》土皓切,音討。秔也。關西語。
又叶徒苟切。《詩·豳風》十月穫稻,爲此春酒,以介眉壽。
又叶徒故切,音度。《易林》蝗齧我稻,驅不可去。實穗無有,但見空藳。
【畦】
畦【午集上】【田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戸圭切《集韻》《韻會》懸圭切,音攜。《說文》田五十畝曰畦。《屈原·離騷》畦留荑與揭車兮,雜杜蘅與芳芷。《註》五十畝爲畦。《莊子·人閒世》彼旦爲無町畦,亦與之爲無町畦。
又《廣韻》菜畦。《史記·貨殖傳》千畦薑韭。《註》徐廣曰:千畦,二十五畝。駰案,韋昭曰:畦猶壠。《前漢·食貨志》還廬樹桑,菜茹有畦,瓜瓠果蓏。《註》師古曰:畦區也。
又地名。《史記·封禪書》故作畦畤櫟陽,而祀白帝。《索隱註》漢舊儀云:祭人先於隴西西縣人先山,山上皆有土人,上下有畤,如種韭畦,畦中各有二土封,故云畦畤也。
又《集韻》涓畦切,音圭。田起堳埒也。
又《集韻》勻規切,音䔺。
又《五音集韻》息遺切,音綏。義同。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