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肉斯文信不诬

出自:明代·殷奎《仆客中主吕簿所因得遍交府县诸公今日小至辱德和使君招饮馆舍而玄凤丞公又有夜筵之卜客边怀感作此赠之》

拼音:[gǔ,gū][ròu][sī][wén][xìn,shēn][bù,fǒu][wū]

平仄:平仄平平平仄平

交游岁晚遍江湖,骨肉斯文信不诬
一郡官曹同妙选,百年文运启昌符。
山梅雪后冲寒发,春酒沙头满眼沽。
节物又惊逢小至,离怀禁得上长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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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骨肉】1.指父母兄弟子女等亲人:~之情丨~团聚丨亲生~。 2.比喻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关系:亲如~丨情同~。
【斯文】1.《论语·子罕》:“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斯:此。文:礼乐制度。)后以“斯文”指文人或文化:假充斯文|斯文之族|斯文扫地。 2.文雅:故作斯文|不尚斯文|还像方才大家坐着,说说笑笑,岂不斯文些儿!
【不诬】不妄;不假。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骨】

骨【亥集上】【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韻會》古忽切《集韻》吉忽切,音汨。《說文》肉之覈也。《釋名》骨,滑也。骨堅而滑也。《靈樞經》腎主骨,張筋化髓榦,以立身。《周禮·天官·疾醫》以酸養骨。《註》酸木味,木根立地中似骨。《疏》謂似人之骨立肉中者。《列子·天瑞篇》精神者,天之分。骨骸者,地之分。屬天,淸而散。屬地,濁而聚。

牲骨。《禮·祭統》凡爲俎者,以骨爲主。《儀禮·鄕射禮註》以骨名肉,骨貴也。

姓。《隋書·骨儀傳》骨儀,京兆長安人。

《唐書·東夷傳》新羅,其族名第一骨,第二骨,以自別。

苦骨,苦參別名。

多骨,白荳別名。見《本草綱目》。

【肉】

肉【未集下】【肉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宍《唐韻》如六切《集韻》《韻會》《正韻》而六切,。《易·噬嗑》噬乾肉。《禮·孔子閒居》觴酒豆肉。《左傳·莊十年》肉食者鄙。《管子·水地篇》五藏已具,而後生肉。《又》心生肉。五肉已具,而後發爲九竅。

《正字通》禽鳥謂之飛肉。《揚子·太經》明珠彈于飛肉,其得不復。

肉三。《註》黥劓二,左右趾合一,凡三。

芝草名。《抱朴子·僊藥卷》五芝者,有石芝,有木芝,有草芝,有肉芝。

視肉,獸名。見《山海經·郭璞註》視肉,形如牛肝,有兩目,食之無盡,尋復更生如故。

土肉,生海中。色黑,長五寸,大如小兒臂,有腹,無口耳,多足,可炙食。《本草》李時珍曰:此蟲魚之屬,與土精名封同類。《郭璞·江賦》土肉石華。

《本草》人頂生瘡,五色,如櫻桃,破則自頂分裂,連皮剝脫至足,名曰肉人。夏子益奇疾方,常飮牛乳,卽消。

《釋名》肉,柔也。

《集韻》《韻會》《正韻》如又切,音輮。錢璧之體。《爾雅·釋器》肉倍好謂之璧。《註》肉,邊也。好,孔也。《釋文》肉,如字。

如授反。

錘體爲肉。《前漢·律歷志》圜而環之,令之肉倍好者。《註》錘之形如環,體爲肉,孔爲好。

肥滿也。《禮·樂記》使其曲直繁瘠,廉肉節奏,足以感動人之善心而已矣。《疏》肉謂肥滿。《又》寬裕肉好,順成和動之音作,而民慈愛。《註》肥也。《釋文》而救反。

《史記·樂書》寬裕肉好。《註》肉好,言音之洪美。

《集韻》儒遇切,音孺。肌肉也。

《韻會》《正韻》而由切,音柔。邊也。

《正字通》音腴。《周禮·地官·大司徒》其民豐肉而庳。劉昌宗讀。

【斯】

斯【卯集下】【斤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風》墓門有棘,斧以斯之。《箋》維斧可以開析之。《呂覽·報更篇》趙宣孟見桑下餓人,與之脯一朐,曰斯食之。《註》斯,析也。

《爾雅·釋詁》斯,此也。《易·解卦》朋至斯孚。《詩·召南》何斯違期。

《詩·小雅》鹿斯之奔。《疏》此鹿斯與斯柳斯,斯皆辭也。

《禮·玉藻》二爵而言言斯。《註》斯,猶耳也。《疏》耳是助句之辭。

卽也。《書·金縢》大木斯拔。

賤也。《後漢·左雄傳》郞官部吏,職斯祿薄。《註》斯,賤也。

《正字通》雞斯,馬名。商王拘西伯於羑里。太公得犬戎雞斯之乗,以獻。

波斯,國名。

姓。《吳志·賀齊傳》剡縣史斯從。

與鮮同。《詩·小雅》有兔斯首。《箋》斯,白也。今俗語斯白之斯作鮮。齊魯之閒聲近斯。

與纚同。《禮·問喪》雞斯。《註》當爲筓,纚聲之誤也。

《集韻》山宜切,音釃。義同。

《集韻》斯義切,音賜。《詩·大雅》王赫斯怒。《箋》斯,盡也。《釋文》鄭音賜。

《韻補》叶新於切。《蔡邕·短人賦》熱地蝗兮蘆卽且,蒲中蛹兮蠶蠕須,視短人兮形若斯。《集韻》或作撕,亦作廝。

【文】

文【卯集下】【文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無分切,音紋。《說文》錯畫也。《玉篇》文章也。《釋名》文者,會集衆綵,以成錦繡。合集衆字,以成辭義,如文繡然也。《易·繫辭》物相雜,故曰文。《周禮·天官·典絲》供其絲纊組文之物。《註》畫繪之事,靑與赤謂之文。《禮·樂記》五色成文而不亂。

《尚書序》古者伏犧氏之王天下也,始畫八卦,造書契,以代結繩之政,由是文籍生焉。《疏》文,文字也。《說文》序》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卽謂之字。《古今通論》倉頡造書,形立謂之文,聲具謂之字。

《易·乾卦文言疏》文謂文飾。

《易·坤卦》文在中也。《疏》通達文理。《史記·禮書》貴本之謂文,親用之謂理。兩者合而成文,以歸太一,是謂太隆。

《書·堯典》欽明文思安安。《疏》發舉則有文謀。

《禮·禮器》先王之立禮也,有本有文。忠信,禮之本也。義理,禮之文也。《史記·樂書》禮自外作,故文。《註》文猶動,禮肅人貌。貌在外,故云動。

《禮·樂記》禮減而進,以進爲文。樂盈而反,以反爲文。《註》文,猶美也,善也。

《左傳·僖二十三年》吾不如衰之文也。《註》有文辭也。

《前漢·酷吏傳》司馬安之文法。《註》以文法傷害人也。《又》按其獄皆文致不可得反。《註》言其文案整密也。

姓。《前漢·循吏傳》文翁,廬江舒人也。

《史記·諡法》經緯天地曰文,道德博聞曰文,勤學好問曰文,慈惠愛民曰文,愍民惠禮曰文,錫民爵位曰文。

獸名。《山海經》放臯之山有獸焉,其狀如蜂,岐尾,反舌,善呼,曰文文。

《集韻》文運切,音問。《論語》小人之過也,必文。《朱傳》文,飾之也,去聲。

眉貧切,音珉。飾也。《禮·玉藻》大夫以魚須文竹,劉昌宗讀。

《韻補》叶微勻切。《崔駰·達旨》摛以皇質,雕以唐文。六合怡怡,比屋爲仁。《張衡·西京賦》都邑游俠,張趙之倫。齊志無忌,擬跡田文。

叶無沿切。《蔡洪棊賦》畫路表界,白質朱文。典直有正,方而不圓。

【信】

信【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㐰䚱《唐韻》息晉切《集韻》《正韻》思晉切,音訊。愨也,不疑也,不差爽也。《易·繫辭》人之所助者,信也。《左傳·僖七年》守命共時之謂信。

《爾雅·釋地》大蒙之人信。《註》地氣使然也。

《左傳·莊三年》一宿爲舍,再宿爲信。《詩·豳風》于女信處。

《周頌》有客信信。《註》四宿也。

符契曰信。《前漢·平帝紀》漢律,諸乗傳者持尺五木轉信。《註》兩行書繒帛,分持其一。出入關,合之乃得過。或用木爲之。《後漢·竇武傳》取棨信閉諸禁門。《註》棨,有衣戟也。

古人謂使者曰信。與訊通。《史記·韓世家》軫說楚王,發信臣,多其車,重其幣。《司馬相如·諭巴蜀檄》故遣信,使曉諭百姓。

州名。唐置信州,卽今廣信府。

姓。信陵君無忌之後。

複姓。《何氏姓苑》有信都,信平二氏。

《集韻》《正韻》升人切。與申同。《易·繫辭》往者,屈也。來者,信也。《詩·邶風》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同身。《周禮·春官》侯執信圭,伯執躬圭。《註》信圭,刻人形伸也。躬圭,刻人形屈也。

叶斯鄰切,音新。《詩·小雅》庶民弗信。叶上親。◎按《正韻》云:韓王信本與淮隂侯同名,嫌誤讀作新。今《敘傳》韓信音新,是信本有平、去兩音,其讀平者亦音,而非叶矣。

【不】

不【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

《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

《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䳡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未定之辭也。《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姓。《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詩·小雅》鄂不韡韡。《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陸璣詩疏》柎作跗。《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與丕同。《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秦·和鐘銘》不顯皇祖。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韻補》叶補美切,音彼。《荀子·賦篇》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诬】

誣【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武扶切《集韻》《韻會》《正韻》微夫切,矯誣。《註》加罪無辜曰誣。《荀子·大略篇》不能而居之,誣也。

《讀書通》通作憮。《論語》君子之道焉,可誣也。《前漢·薛宣傳》引作憮。《晉灼註》憮同誣。《篇韻》譌作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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