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得麟符去

出自:明代·欧大任《送卫比部君大守温州》

拼音:[wò][dé,děi,de][lín][fú][qù]

平仄:仄平平平仄

握得麟符去,谁知请郡情。
渔樵歌五裤,郊遂望双旌。
白雨江心寺,青枫斗口城。
琅琊王内史,犹重永嘉名。

查看原文

注释

【麟符】1.亦作"麐符"。 2.古代朝廷颁发的麟形符节。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握】

握【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音渥。《說文》搤持也。陸佃云:持五指也,在外爲持,在內爲握。《詩·小雅》握粟出卜。《儀禮·鄉射禮》箭籌長尺有握。《註》握。本所持處也。《又》大夫之矢,則兼束之,以茅上握焉。《註》握,謂中央也。《禮·王制》宗廟之牛,角握。《前漢·律歷志》算法,用竹徑一分,長六寸,二百七十一枚,而成六觚,爲一握。

《集韻》烏谷切,音屋。小貌。《易·萃卦》若號一握爲笑,鄭氏讀。《前漢·司馬相如傳》委瑣握,局陿也。

《爾雅·釋言》握,具也。《疏》握持辦具也。《鄭註》握卽屋字。

與幄通。《周禮·春官·巾車》翟車貝面組總,有握。《註》有握,則無蓋矣。如今輧車是也。《釋文》握音屋,又烏學反。

於切,音漚。喪用束手者。或作䌂。

【得】

得【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

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

貪也。《論語》戒之在得。

《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

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

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易林》入市求鹿,不見頭足,終日至夜,竟無所得。《集韻》或作㝶。

【麟】

麟【亥集下】【鹿部】康熙筆画:23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力珍切,音鄰。《說文》大麚也。麕身牛尾,狼額馬蹄,五彩腹下黃,高丈二。《玉篇》仁獸也。《詩·周南》麟之趾。《傳》麟信而應禮,以足至者也。《箋》麟角末有肉,示有武不用。《大戴禮》毛蟲三百六十,麟爲之長。《禮·禮運》麟以爲畜,故獸不狘。《註》狘,驚走也。

州名。漢五原,河西二地,唐置麟州。

《十洲記》鳳麟州有集弦膠。

與燐通。光明也。《揚雄·劇秦美新文》炳炳麟麟。

叶陵延切,音連。《韓愈·雜詩》指摘相告語,雖還今誰親。翩然下大荒,被髮騎麒麟。親叶音千。此詩終篇皆先韻。○按經傳皆作麟字。《爾雅》《公羊》《京房易傳》皆作麐。《說文》麐,牝麒也。麟,大牝鹿也。據此,則麐與麟有分。《爾雅註疏》幷州界有麟,大如鹿,非瑞麟也。故司馬相如賦曰:射糜脚麟,謂此麟也。《爾雅》麠大麃牛尾一角,註云:謂之麟者,此是也。然麟麐二字,今俱通用。互詳麐字註。

【符】

符【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防無切《集韻》馮無切《正韻》逢夫切,音扶。《說文》符,信也。漢制以竹,長六寸,分而相合。《釋名》符,付也。書所敕命于上,付使傳行之也。《玉篇》符,符節也。分爲兩邊,各持一以爲信。《篇海》符者,輔也,所以輔信。

驗也,證也,合也。《六書音義》符之爲言扶也,兩相符合而不差也。《周禮·地官》門關用符節。《註》符節者,如今諸官詔符也。《史記·五帝紀》黃帝合符釜山。《註》合諸侯符契圭璋而朝于釜山。《高祖紀》六年,剖符行封。《孝文紀》初與郡國守相爲銅虎符、竹使符。《註》張晏曰:符以代古之圭璋,从易也。師古曰:竹使符,與郡守各分其半,右留京師,左以與之。

符瑞。《禮·記註》萬物之符長。《疏》符謂甘露、醴泉之屬。

符籙。《帝王世紀》黃帝討蚩尤,西王母以符授之,乃立請祈之壇,親自受符。

木膚也。《山海經》丹木赤符而黑理。

書名。《黃帝泰階六符經》《隂符經》《春秋·感精符》。

官名。《前漢·趙堯傳》堯爲符璽御史。

姓。《廣韻》魯頃公之孫雅仕,秦爲符璽令,因而氏焉。

地名。《前漢·地理志》沛郡有符離縣,犍爲郡有符縣,巴郡有符特山。《趙充國傳》匈奴發騎,旁塞至符奚盧山。《北史·隋本紀》開皇十五年,旅王符山。《山海經》符禺之山,符禺之水出焉,北流注于渭。

獸名。《後漢·班超傳》月氏貢符拔。《註》符拔,形似麟而無角。

竹名。《廣東新語》雙髻峰下百十步,劉仙壇側有符竹,竹不甚高大,止數尺,葉上有文如蝸涎,如古篆籀,其行或複或單,或疎或密,葉葉不同,若今巫覡所書符者。一竹中有一葉二葉,或數十竹中無一葉,葉雖枯而文色不改。文多白,與葉色不同。山人謂之竹葉符,每以餉客。

敷無切。《史記·律書》萬物剖符甲而生。《註》符,音孚。

叶房尤切。《陳琳·大荒賦》考律歷于鳳鳥兮,問民事于九鳩。傷典墳之圯墜兮,關大聖之顯符。

【去】

去【子集下】【厶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韻會》丘據切,墟去聲。《說文》人相違也。《廣韻》離也。《增韻》來去,離去,去就之去。《玉篇》行也。《史記·莊助傳》汲黯招之不來,麾之不去。

棄也。《後漢·申屠剛傳》愚聞人所歸者,天所與。人所畔者,天所去也。

《唐韻》羌舉切《集韻》《韻會》口舉切《正韻》丘舉切,墟上聲。《集韻》徹也。

藏也。《前漢·蘇武傳》掘野鼠,去草實而食之。《註》去,收藏也。

《集韻》或作弆。《前漢·遵傳》遵善書,與人尺牘,皆藏弆以爲榮。《註》弆,亦藏也。

《韻會》《正韻》丘於切,音墟。疾走。《正字通》同驅。《詩·小雅》鳥鼠攸去,君子攸芋。《左傳·僖十五年》秦伯伐晉。卜之,曰:千乘三去,三去之餘,獲其雄狐。

相关诗句
猜您喜欢
关于夏天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