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
越【酉集中】【走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王伐切,音粵。《說文》度也。《玉篇》踰也。《易·繫辭傳》雜而不越。《註》各得其序,不相踰越。《禮·曲禮》戒勿越。《疏》戒愼毋得踰越。
又《書·太甲》無越厥命。《傳》越,墜也。《左傳·僖八年》恐隕越於下。《註》隕越,顚墜也。
又於也。《書·高宗》越有雊雉。《傳》越,於也。《詩·風》越以鬷邁。《傳》越,於也。
又遠也。《書·泰誓》予曷敢有越厥志。《註》越,遠也。
又瑟下孔爲越。《儀禮·鄕飮酒禮》二人皆左何瑟,後首挎越。《註》越,瑟下孔也。《禮·樂記》淸廟之瑟,朱絃而疏越。○按《儀禮》《禮記》越皆如字讀。《字彙》音活,非是。
又躐也。《禮·王制》越紼而行事。《註》越,猶躐也。
又《禮·緇衣註》越之言蹷也。
又散也。《左傳·昭四年》風不越而殺。《註》越,散也。
又《爾雅·釋言》越,揚也。《註》謂發揚。《周語》汨越九原。《註》越,揚也。《晉語》使越于諸侯。《註》發聲聞也。
又迂也。《魯語》越哉,孫氏之爲政也。《註》越,迃也。
又失也。《淮南子·精神訓》嗜慾者使人之氣越。《註》越,失也。
又國名。《左傳·宣八年》盟吳、越而還。《註》越國,今會稽山隂縣也。《吳越春秋》少康封其庶子於越。
又姓。《史記·管晏傳》越石父。《潛夫論》越象。
又布名。《後漢·馬皇后紀》白越三千端。《註》白越,越布。
又與粵通。○按《史記》南越、東越,漢書作粵。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戸括切,音活。《禮·禮運》越席疏布。《註》越席,翦蒲也。《左傳·桓二年》大路越席。《註》越席,結草。《廣韻》或作趏。
又《韻補》叶兪芮切。《曹植·王粲誄》人命靡常,吉凶異制。此歡之人,孰先隕越。
又叶魚橘切。《琳·瑪瑙勒賦》瑰姿瑋質,紛葩豔逸。英華內照,景流外越。
【裳】
裳【申集下】【衣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市羊切《集韻》《韻會》辰羊切《正韻》陳羊切,音常。《說文》下帬也。《釋名》下曰裳。裳,障也,所以自障蔽也。《詩·邶風》綠衣黃裳。《禮·曲禮》暑無褰裳。《揚子·方言》惜乎衣未成而轉爲裳也。《集韻》本作常。
【虽】
雖【戌集中】【隹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音綏。《說文》似蜥蜴而大。从虫唯聲。
又《玉篇》詞兩設也。《廣韻》助語也。《集韻》不定也。况辭也。《爾雅·釋訓》每有,雖也。《註》詩曰:每有良朋,辭之雖也。《禮·少儀》雖請退可也。《疏》雖,假令也。當此时假令請退則可也。
又《玉篇》推也。
又與唯通。《禮記·表記》唯天子受命於天。註:唯當爲雖。
又《荀子·性恶篇》今以仁義法正爲固無可知可有之理耶,然則唯禹不知仁義法正,不能仁義法正也。楊僦註:唯,讀爲雖。
【则】
則【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側。《說文》則等畫物也。从刀貝。貝,古之物貨也。《徐曰》則,節也。取用有節,刀所以裁制之也。
又《玉篇》法也。《爾雅·釋詁》則,常也。《疏》謂常禮法也。《周禮·天官·冢宰》以八則治都鄙。《鄭註》則,法也。
又《增韻》凡制度品式皆曰則。《書·說命》明哲實作則。
又天理不差曰則。《易·乾卦》乃見天則。《詩·大雅》順帝之則。
又法其可法者曰則。《書·無逸》繼自今嗣王,則其無淫于觀,于逸,于遊,于田。《註》戒成王效法文王也。《詩·小雅》君子是則是傚。
又《周禮》五命賜則註:地未成國之名。
又夷則,七月律名。《前漢·律歷志》則,法也。言陽氣法度,而使隂氣夷當傷之物。
又《韻會》助辭,又然後之辭。《論語》行有餘力,則以學文。
【献】
献【巳集下】【犬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篇海》同獻。《字彙》俗獻字。(獻)《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許建切,音憲。《說文》宗廟犬名羹獻,犬肥者以獻之。从犬,鬳聲。《禮·曲禮》犬曰羹獻。
又《廣韻》進也。《爾雅·釋詁》享獻也。《疏》致物於尊者曰獻。《周禮·天官·小宰》膳獻。《註》膳獻,禽羞俶獻也。
又《膳夫》王燕飮酒,則爲獻主。
又《書·益稷》萬邦黎獻。《傳》獻,賢也。《論語》文獻不足故也。
又《爾雅·釋言》獻,聖也。《諡法》聰明叡哲曰獻。知質有聖曰獻。
又《爾雅·釋天》太歲在亥曰大淵獻。
又姓。《風俗通》秦大夫獻則。
又《集韻》桑何切,音娑。酒尊名,飾以翡翠,鄭司農說。本作犧,或作戲。詳牛部犧字註。
又《禮·明堂位》周獻豆。《註》獻,疏刻之。《疏》正義曰:獻,音娑。娑是希疏之義,故爲疏刻之。《釋文》素何反。
又《集韻》魚羈切,音宜。儀也。《周禮·春官·司尊彝》鬱齊獻酌。《註》鄭司農云:獻,讀爲儀。儀酌有威儀多也。
又《正韻》虛宜切,音羲。《前漢·王莽傳》建華蓋,立斗獻。《註》師古曰:獻音犧,謂斗魁及杓末如勺之形也。
又叶虛言切,音軒。《詩·小雅》有兔斯首,炮之燔之。君子有酒,酌言獻之。
【以】
以【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㠯《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
又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又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
又《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又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
又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註》韓文與多作以。
又《集韻》與似同。《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雉】
雉【戌集中】【隹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東方曰鶅,北方曰鵗,西方曰鷷。《疏》別諸雉之名也。《易·說卦》離爲雉。《周禮·春官·大宗伯》六摯,士執雉。《公羊傳·襄二十七年》昧雉彼視。
又《爾雅·釋鳥》鵽鳩,雉,一名鵽鳩。
又《晏子·問篇》鄒滕雉犇而出其地,猶稱公侯。
又《晉語》雉經於新城之廟。《註》雉經,頭搶而懸也。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匠人》王宮門阿之制五雉,宮隅之制七雉,城隅之制九雉。《註》雉,長三丈,高一丈。《左傳·隱元年》都城過百雉。《註》方丈曰堵,三堵曰雉。一雉之牆,長三丈,高一丈。侯伯之城方五里,徑三百雉,故其大都不過百雉。《管子·海王篇》吾欲藉於臺雉。
又《春秋·定二年》雉門及兩觀災。《註》雉,公宮之南門。
又《揚雄·甘泉賦》列新雉於林薄。《註》服虔曰:新雉,香草也。
又《爾雅·釋詁》雉,也。《註》義未詳。
又《揚子·方言》雉,理也。
又《韻會》姓也。殷後有雉氏。
又《前漢·高后紀註》荀悅曰:諱雉之字曰野雞。師古曰:呂后名雉,故臣下諱雉也。《韻會》漢人諱之,謂雉爲野雞。
又《集韻》序字註。
又《集韻》演爾切,音酏。縣名。《前漢·地理志》江夏郡下雉縣。《註》雉,羊氏反。《又》南陽郡雉縣。《註》弋爾反。
又《集韻》口駭切,音鍇。桂林人謂人短爲矲雉,或作。
又直利切,音稚。野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