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jīng][dào][xīn][shōu][jiǎ][shì][gēng]
平仄:平仄平平仄仄平
省郎四十已专城,忼慨何妨度岭行。
綵笔长安传赋草,铜符沧海借才名。
鱼龙久避戈船战,粳稻新收甲士耕。
下教应知求赵德,州人不用更谈兵。
出自:明代·欧大任《送丘计部谦之出守潮州二首 其一》
拼音:[jīng][dào][xīn][shōu][jiǎ][shì][gēng]
平仄:平仄平平仄仄平
省郎四十已专城,忼慨何妨度岭行。
綵笔长安传赋草,铜符沧海借才名。
鱼龙久避戈船战,粳稻新收甲士耕。
下教应知求赵德,州人不用更谈兵。
【粳稻】稻的一种,茎秆较矮,叶子较窄,深绿色,米粒短而粗。
【甲士】披甲的战士。泛指士兵。
【粳】
粳【未集上】【米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7画
《集韻》居行切,音庚。《玉篇》稻不黏者。《爾雅·釋草疏》秔糯甚相類,黏不黏爲異。《周禮·天官·食醬註》稌稉也。《梁·庾肩吾集》有《謝賚粳米啓》。《韻會補》粳,俗秔字。
【稻】
稻【午集下】【禾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徒皓切《集韻》《韻會》杜皓切,濕。《爾雅翼》稻,米粒如霜,性尤宜水,一名稌。然有黏,有不黏,今人以黏爲稬,不黏爲秔。
又有一種曰秈,比於秔小,而尤不黏,其種甚早,今人號秈爲早稻,秔爲晚稻。《六書故》稻性宜水,亦有同類而陸種者,謂之陸稻。記曰:煎醢加於陸稻上,今謂之旱稜。南方自六月至九月穫,北方地寒,十月乃穫。
又姓。《何氏姓苑》今晉陵人。
又地名。《前漢·地理志》琅琊郡有稻縣。
又《集韻》土皓切,音討。秔也。關西語。
又叶徒苟切。《詩·豳風》十月穫稻,爲此春酒,以介眉壽。
又叶徒故切,音度。《易林》蝗齧我稻,驅不可去。實穗無有,但見空藳。
【新】
新【卯集下】【斤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音辛。《說文》取木也。
又《博雅》初也。《易·大畜》日新其德。《書·胤征》咸與惟新。《詩·豳風》其新孔嘉。《禮·月令》孟秋,農乃登穀,天子嘗新,先薦寢廟。
又《唐書·禮樂志》正旦羣臣上千秋萬歲壽,制曰履新之慶。
又姓。《晉語》新穆子。
又複姓。《史記·魯仲連傳》新垣衍。《註》索隱曰:新垣,姓。衍,名也,爲梁將。
又州名。漢屬合浦郡,梁立新州。
又《詩·小雅》薄言采芑,于彼新田。《朱傳》田一歲曰葘,二歲曰新田。
又《韻補》叶蘇前切。《道藏歌》終劫複始劫,愈覺靈顏新。道林蔚天京,下光諸他仙。
【收】
收【卯集下】【攴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㧃《唐韻》式周切《集韻》尸周切,音荍。《說文》捕也。《五經文字》作収,訛。《詩·大雅》此宜無罪,女反收之。《傳》收,拘收也。
又《詩·周頌》我其收之。《傳》收,聚也。
又《禮·玉藻》有事則收之。《疏》當有事之時,則收斂之。
又《左傳·襄二十七年》何以恤我,我其收之。《註》收,取也。
又《戰國策》秦可以少割而收害也。《註》收,猶息也。
又《博雅》收,振也。《中庸》振河海而不洩。《朱傳》振,收也。
又車軫也。《詩·秦風》小戎俴收。《傳》收,軫也。
又夏冠名。《儀禮·士冠禮》周弁,殷冔,夏收。《註》收,言所以收斂髮也。
又神名。《禮·月令》其神蓐收。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舒救切,音狩。獲多也。《禮·月令》農事備收。《釋文》收,如字,又守又反。
又《易·井卦》井收勿幕。《疏》凡物可收成者,則謂之收。《朱子·本義》收,汲取也。詩救反,又如字。
【甲】
甲【午集上】【田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夾。草木初生之莩子也。《易·解卦》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疏》百果草木皆莩甲開坼,莫不解散也。《後漢·章帝紀》方春生養,萬物孚甲。《註》葉裏白皮也。
又十干之首。《爾雅·釋天》歲在甲曰閼逢,月在甲曰畢。《易·蠱卦》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疏》甲者,造作新令之日。《書·益稷》娶于塗山,辛壬癸甲。《禮·郊特牲》社日用甲,用日之始也。
又凡物首出羣類曰甲。《戰國策》臣萬乗之魏,而甲秦楚。《釋文》甲,一作申,言居二國之上也。《張衡·西京賦》北闕甲第。《註》第,館也。甲,言第一也。《蘇軾·表忠觀》吳越地方千里,象犀珠玉之富甲於天下。
又始也。《書·多方》因甲于內亂。《註》甲,始也。
又科甲。《正字通》漢有甲乙丙科,平帝時歲課甲科四十人爲郞,乙科二十人爲太子舍人,丙科四十人補文學掌故。順帝陽嘉元年,增甲乙科員。
又《爾雅·釋言》甲,狎也。《註》謂習狎。《詩·衞風》雖則佩韘,能不我甲。《毛傳》甲,狎也。《朱註》甲,長也。言才能不足以長於我也。
又兵甲。《易·說卦》離爲甲冑。《疏》爲甲冑,取其剛在外也。《左傳·襄三年》組甲三百。《註》組甲,漆甲成組文。《禮·王制》命大司徒敎士以車甲。《周禮·冬官考工記》函人爲甲,犀甲七屬,兕甲六屬,合甲五屬。
又《揚子·方言》汗襦,自關而東謂之甲。《正字通》衣亦曰甲,元世祖制一衣,前有裳無衽,後長倍於前,亦無領袖,綴以雨襻,名比甲,以便弓馬。
又爪甲。《管子·四時篇》隂生金與甲。《註》隂氣凝結堅實,故生金爲爪甲也。
又甲帳,殿也。
又甲庫。《正字通》唐制,甲庫,藏奏鈔之地也。程大昌曰:唐中書門下吏部,各有甲曆,凡三庫以若干人爲一甲,在選部則名團甲。貞元四年,吏部奏三庫敕甲,又經失墜,乃至制敕旨甲皆被攺毀。據此則甲非甲乙之甲。龎元英文昌雜錄謂甲庫如令甲令丙,誤也。宋時有敕甲旨甲之稱,猶今言底言案也。遼史有架閣庫管句,元有左右部架閣庫,卽唐之甲庫也。
又《淮南子·覽冥訓》質壯輕足者爲甲卒。《註》甲鋩也。
又令甲,法令首章也。亦曰甲令。《戰國策》臣敬循衣服以待令甲。《史記·惠景閒侯年表》長沙王者至令甲,稱其忠焉。《註》瓚曰:漢以芮忠故特王之。以非制,故特著令。漢時決事,集爲令甲三百餘篇。如淳曰:令有先後,故有令甲,令乙,令丙。師古曰:若今第一,第二篇。《後漢·皇后紀》向使因設外戚之禁,編著甲令。
又官名。《周禮·夏官》司甲。《疏》司甲,兵戈盾官之長者。
又保甲。《正字通》編籍民戸,彼此詰察,防容隱姦宄也。
又宋元豐,以諸路義勇攺爲保甲。紹興閒詔淮漢閒,取主戸之雙丁,十戸爲甲,五甲爲團,團有長。乾道閒,漕臣馮忠嘉言敎閱保甲,皆義勇民兵也。
又國名。《春秋·宣十六年》晉人滅赤狄甲氏及留吁。《註》甲氏留吁,赤狄別種。《傳·昭十六年》徐子及郯人莒人會齊侯盟于蒲隧,賂以甲父之鼎。《註》甲父,古國名。高平昌邑縣東南有甲父亭。
又姓。《莊子·庚桑楚》昭景也,甲氏也。《釋文》一說昭景甲三者,皆楚同宗也。昭景甲,三姓雖異,論本則同也。
又赤甲,山名。《杜甫詩》卜居赤甲遷居新。《註》白鹽,赤甲,皆峽口大山。赤甲山高,不生草木,上皆赤色,望之如人袒胛,在夔州。
又蟲介曰甲。
又鳥名。《博雅》定甲鴠也。
又《韻補》叶訖立切,音急。《揚雄·長楊賦》今樂遠出以露威靈,數動搖以疲車甲。叶上德。
又叶吉協切,音頰。《楚辭·九歌》操吳戈兮被犀甲,車錯轂兮短兵接。
【士】
士【丑集中】【士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集韻》《韻會》鉏里切,音仕。四民士爲首。《詩·大雅》譽髦斯士。《禮·王制》命鄕論秀士,升之司徒,曰選士。司徒論選士之秀者,升之學,曰俊士。升於司徒者,不征於鄕,升於學者,不征於司徒,曰造士。大樂正論造士之秀者,升之司馬,曰進士。
又官總名。《書·立政》庶常吉士。《禮·王制》天子之元士,諸侯之上士,中士,下士。
又《孔安國曰》士,理官也,欲得其曲直之理也。《書·舜典》帝曰:臯陶,汝作士。《左傳·僖二十八年》士榮爲大士。
又漢制,嘗爵爲公侯奪免者,曰公士。
又《前漢·鄒陽傳》武力鼎士。《註》能舉鼎者。
又《前漢·李尋傳》拔擢天士。《註》能知天道者。
又《後漢·李業傳》王莽以業爲酒士。《註》時官酤酒,故置酒士。
又侍從之士。《通鑑》唐杜如晦等十八學士,時謂之登瀛州。
又士卒。《左傳·丘甲註》革車一乘,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家語》孔子之宋,匡人以。甲士圍之。
又男子通稱。《詩·周頌》有依其士。
又女之有士行者曰女士。《詩·大雅》釐我女士。
又《管子·牧民篇》有士經。《註》士,事也。經,常也。
又《梵書》釋子勤佛行者曰德士,無上士。
又俗塐神像曰木居士。《韓愈詩》偶然題作木居士,便有無窮求福人。
又《山海經》大荒西有國,名淑士。
又士鄕。《後漢·鄭傳》昔齊置士鄕。《註》管仲相桓公,制國爲二十一鄕,工商之鄕六,士鄕十五。
又縣名,勇士縣,屬天水郡,見《後漢·西羌傳》。
又姓。陶唐之苗裔士蔿之後,爲士氏,見《統譜》。
又複姓,漢士孫瑞,扶風人。
又與事通。《書·洛誥》見士于周。《註》悉來赴役也。《詩·豳風》勿士銜枚。《註》自今可勿爲行銜枚之事。
又叶主矩切,音雨。《詩·大雅》赫赫明明,王命卿士。叶下父。父,音甫。《說文》士,事也。數始于一,終于十,从一从十。《集韻》本作。
又與仕通。
【耕】
耕【未集中】【耒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畊《唐韻》古莖切《韻會》古庚切《正韻》古衡切,音更。《說文》犂也。古者井田,故从井。《易·无妄》六二不耕穫,不葘畬,則利有攸往。《禮·王制》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山海經》稷之孫曰叔均,是始作牛耕。
又《正字通》凡致力不怠,謂之耕。
又假它事代食,若力田然,亦曰耕。《揚子·法言》耕道得道,獵德得德,是獲饗也。吾不睹參辰之相比也。《拾遺記》賈逵門徒來學,不遠千里,獻粟盈倉。或云:逵非力耕,所謂舌耕也。《任彥昇·薦士表》旣筆耕爲養。《唐書·王勃傳》心織而衣,筆耕而食。《宋史·王韶傳》家酷貧,執卷不輟。家人誚其不耕。韶曰:我嘗目耕。
又人名。《史記·仲尼弟子傳》司馬耕,字子牛。
又鬼名。《山海經》東南三百里曰豐山,神耕父處之。《張衡·東京賦》囚耕父於淸冷。《註》耕父,旱鬼。
又鳥名。《山海經》西北一百里,曰堇里之山,有鳥焉,其狀如鵲,靑身白喙,白目白尾,名曰靑耕,可以禦疫。
又琴曲名。《張衡·思賦》嘉曾氏之歸耕兮。《註》琴操曰:歸耕者,曾子之所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