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dào][lín][yāo][fǎ][shè]
平仄:仄平平仄仄
木榻世情疏,燕阳偶卜居。
道林邀法社,玄度爱僧庐。
吏隐兼持律,家贫不废书。
清言吾意惬,步屧更何如。
出自:明代·欧大任《夏日陈忠甫同镇继正琇德清如序四诗僧过显恩精舍见访》
【法社】修道所结之会社。
【道】
道【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陶上聲。《說文》所行道也。《爾雅·釋宮》一達謂之道路。《詩·小雅》周道如砥。《前漢·董仲舒傳》道者所由適于治之路也。
又《廣韻》理也,衆妙皆道也,合三才萬物共由者也。《易·繫辭》一隂一陽之謂道。《又》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書·大禹謨》道心惟微。
又順也。《書·禹貢》九河旣道。《註》順其道也。
又國名。《左傳·僖五年》江黃道柏。《註》道國,在汝南安陽縣南。
又《韻會》州名。漢屬零陵郡,唐營州,攺道州。
又當道,草名。《博雅》當道,馬舄也。
又《集韻》《韻會》大到切《正韻》杜到切,陶去聲。《正韻》言也。《孝經》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大學》如切如磋者,道學也。
又由也。《禮·禮器》苟無忠信之人,則理不虛道。《中庸》尊德性而道問學。
又治也。與導同。《論語》道千乗之國。《史記·文帝紀》道民之略,在于務本。
又引也。《左傳·隱五年》請君釋憾于宋,敝邑爲道。
又從也。《前漢·淮南王傳》諸使者道長安來。《山海經》風道北來。《註》道,從也。
又《字彙補》動五切,音覩。《易林》冬藪枯腐,當風于道。蒙蔽塵埃,左氏勞苦。
又叶徒厚切,頭上聲。《詩·衞風》牆有茨,不可道也。叶下醜。
【林】
林【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力尋切《集韻》《韻會》犂針切《正韻》犂沈切,音臨。《說文》平土有叢木曰林。徐曰:叢木,故从二木。平土,故二木齊。《詩·小雅》依彼平林。
又野外謂之林。《詩·周南》施于中林。
又山木曰林。《穀梁傳·僖十四年》林屬于山爲麓。
又《周禮·地官·林衡註》竹木曰林,水衡曰衡。
又《爾雅·釋詁》林,君也。
又盛貌。《詩·小雅》有壬有林。
又林鐘,律名。《禮·月令》季夏之月律中林鐘。《周禮》作函鐘。
又羽林,星名。應劭曰:天有羽林,大將軍之星也。林喩若林木,羽翼,鷙擊之意,故以名武官。《前漢·宣帝紀》取從軍死事者之子,養爲羽林軍,號羽林孤兒。
又綠林,荆州山名。《後漢·劉元傳》諸亡命集于綠林。
又姓。《姓譜》殷比干後,避難長林山,因氏。
又平王世子林開之後,望出南安。○按《說文》林自爲部,棼、楚等字从之,今倂入。
【邀】
邀【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20画部外筆画:13画
《廣韻》于宵切《集韻》《韻會》伊消切《正韻》伊堯切,音腰。《廣韻》遮也。《晉書·陶潛傳》王弘令潛故人齎酒于半道,邀之。
又《正韻》招也。《李白詩》舉杯邀明月。
又《集韻》求也。通作徼。《中庸》小人行險以徼倖。
又《正韻》通作要。《孟子》使數人要於路。《又》修其天爵,以要人爵。
【法】
法【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佱灋翻入聲。《爾雅·釋詁》法,常也。《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曰法。
又象也。《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易·繫辭》崇效天,法地。
又執法,星名。《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揚子·太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
【社】
社【午集下】【示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常者切,闍上聲。土地神主也。《禮·祭義》建國之神位,右社稷而左宗廟。《詩·小雅》以社以方。《疏》社,五土之神,能生萬物者,以古之有大功者配之。共工氏有子句龍爲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爲社。后土,土官之名,故世人謂社爲后土。杜預曰:在家則主中霤,在野則爲社。《白虎通》人非土不立,封土立社,示有土也。《禮·祭法》王爲羣姓立社曰大社,王自爲立社曰王社,諸侯爲百姓立社曰國社,諸侯自爲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羣立社曰置社。
又《郊特牲》社祭土,而主隂氣也。天子大社,必受霜露風雨,以達天地之氣也。○按:社爲地祭,但祭有二祭法,大社卽《郊特牲》所云受霜露風雨,以達天地之氣者,曰方丘,亦曰太折。夏日至,地示之祭,於此行焉,此北郊之社與郊對舉者也。
又王社,《載芟》詩序所謂春籍田而祈社稷,《良耜》詩序所謂秋報社稷者,於此行焉,祭土穀之神,而以句龍后稷配,此庫門內右之社,不與郊稱者也。蓋大社以祭率土之地示,王社以祭畿內之土穀,均名爲社,而大小則不同耳。
又私社。《前漢·五行志》建昭五年,兗州刺吏浩賞,禁民私所自立社。《臣瓚註》舊制二十五家爲一社,而民或十家五家共爲田社,是私社也。
又書社。《史記·孔子世家》楚昭王將以書社地封孔子。《註》二十五家爲里,里各立社。書社者,書其社之人名於籍。
又社日。《月令廣義》立春後五戊爲春社,立秋後五戊爲秋社。
又後世賓朋會聚曰結社。《事文類聚》遠公結白蓮社,以書招淵明。
又謝靈運求入淨社,遠師以心雜止之。
又江淮謂母爲社。《淮南子·說山訓》社何愛速死,吾必悲哭社。
又複姓。《風俗通》齊昌徙居社南,因以爲氏。《何氏姓苑》有社北氏。
又叶他魯切,音土。《前漢·敘傳》布歷燕齊,叔亦相魯。民思其故,或金或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