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洲留得傍渔蓑

出自:明代·欧大任《答刘宪使见讯》

拼音:[cāng][zhōu][liú][dé,děi,de][bàng][yú][suō]

平仄:平平平平仄平平

滇江兵后信蹉跎,不为衡阳雁少过。
西去朱陵题字满,南来铜柱勒功多。
龙骧使者书频寄,鸡骨山人病奈何。
匣有芙蓉霜雪色,沧洲留得傍渔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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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沧洲】滨水的地方。古时常用以称隐士的居处。
【渔蓑】1.亦作"渔簔"。 2.渔人的蓑衣。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沧】

滄【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古文〕音倉。水名。《書·禹貢》嶓冢導漾,東流爲漢。

東爲滄浪之水。

河名。《水經注》濕水左會淸夷水,亦謂之滄河。

湖名。《廣輿記》在韶州府樂昌縣。

州名。《廣韻》後魏所置,蓋取滄海爲名。

《說文》寒也。《逸周書》天地之道有滄熱。亦作倉。《揚雄·甘泉賦》東燭倉海。

《集韻》楚亮切,音創。與凔同。

【洲】

洲【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正韻》職流切《集韻》《韻會》之由切,音周。《說文》水渚也。《爾雅·釋水》水中可居曰洲。

《釋名》聚也。人及鳥物所聚息之處也。《詩·周南》在河之洲。

靈洲,漢縣名,屬北地郡。

《韻補》叶專於切,音朱。《劉楨·魯都賦》素秋二七,天漢指隅。緹帷彌津,丹帳覆洲。《說文》本作州,後人加水以別州縣字。

【留】

留【午集上】【田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正字通》俗畱字。

【得】

得【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

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

貪也。《論語》戒之在得。

《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

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

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易林》入市求鹿,不見頭足,終日至夜,竟無所得。《集韻》或作㝶。

【傍】

傍【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步光切《集韻》《韻會》蒲光切。通旁。《說文》近也。《廣韻》側也。

姓。唐北地羌豪傍企本。

《集韻》補朗切,音縍。左右也。《賈子保傅篇》成王之生,仁者養之,孝者强之,四聖傍之。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正韻》倚也。《集韻》亦近也。或作並䧛。

《正韻》補耕切,音綳。《詩·小雅》四牡彭彭,王事傍傍。《朱傳》傍傍然不得已也。

【渔】

漁【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語居切《集韻》《韻會》《正韻》牛居切,音魚。《說文》捕魚也。《易·繫辭》以佃以漁。

侵取無擇曰漁。《禮·坊記》諸侯不下漁色。《註》漁色,取象捕魚,然中網取之,是無所擇。

或作。《周禮·天官》人掌以時。

水名,在漁陽。《水經注》漁水,出縣東南。

姓,宋漁仲脩。

《集韻》《正韻》。《徐曰》从二魚,魚多也。篆文从省。

【蓑】

蓑【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0画

〔古文〕《唐韻》蘇和切,音莎。《玉篇》草衣也。《詩·小雅》何蓑何笠。《傳》蓑所以備雨。

《韻會》覆也。《公羊傳·定元年》仲幾之罪,何不蓑城也。《註》不以蓑苫城也。

《唐韻古音》初危切,音摧。《郭璞·山海經註》蓑,辟雨之衣也,音催。

《集韻》蘇回切,音毸。華蘂下垂貌。《張衡·南都賦》敷華蘂之蓑蓑。

蘇煎切,音暹。《郭璞·山海經贊》江疑所居,風雲是潛。獸有獓,毛如披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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