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分自南衡

出自:明代·欧大任《太霞洞》

拼音:[zhī][fēn,fèn][zì][nán,nā][héng]

平仄:平平仄平平

岭南总百粤,清淑夙鸠凝。
兹山罗浮麓,支分自南衡
交广古邹鲁,风序蔼冠缨。
哲人今挺生,钟彼川岳灵。
餐霞隐中洞,白云为之扃。
白云时出山,霖雨四海盈。
归来保太玄,飘飖入朱明。
曾城望不远,导我升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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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支分】1.分割,分解。 2.古代碎裂犯人肢体的一种酷刑。 3.处置;安排。 4.支使;分派。 5.支付;付给财物。 6.分辩。 7.犹分支。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支】

支【卯集下】【支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巵。《說文》去竹之枝也。从手,持半竹。《註》徐鍇曰:竹葉下垂也。《增韻》俗作攴,非。

《韻會》庶也。《詩·大雅》本支百世。《傳》支,支子也。《儀禮·士昏禮》支子則稱其宗。《註》支子,庶昆弟也。

《廣韻》持也。《左傳·定元年》天之所壞,不可支也。

《周語》武王克殷,作詩以爲飮歌,名之日支。《註》支,拄也。

《廣韻》度也。《晉書·職官志》有度支尚書。

《韻府》支,券也。《魏書·盧仝傳》一支付勳人,一支付行臺。《韓愈·寄崔立之詩》當如合分支。《註》今時人謂析產符契爲分支帳。

《大戴禮》燕支地計衆,不與齊均也。《註》支,猶計也。

《玉篇》支離自異。《類篇》一曰分也。《王延壽·魯靈光殿賦》支離分赴。《註》支離,分散也。

《玉篇》載充也。

《韻會》十二支,辰名。《史記·天官書註》爾雅釋天云:歲陽者,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干是也。歲隂者,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支是也。

《後漢·王符傳》明帝時,以反支日,不受章奏。《註》凡反支日,用月朔爲正,十二支終戌亥,反還於子丑。如朔日遇戌亥,卽初一爲反支也。見隂陽書。

國名。《書·禹貢》崑崙,析支,渠搜,西戎卽敘。《註》馬云:析支在河關西。《前漢·平帝紀》黃支國獻犀牛。《註》應劭曰:黃支在日南之南。

《西域傳》條支國臨西海。

山名。《史記·匈奴傳》出隴西,過焉支山。《註》焉支山,在丹州。

荔支,果名。《後漢·和帝紀》舊南海獻荔支。

姓。《莊子·列禦》朱泙曼學屠龍於支離益。《何氏姓苑》支氏,琅邪人。《後趙錄》司空支雄。

與胑肢通。《易·坤卦》美在其中,而暢於四支。《疏》四支,猶人手足。

與枝通。《詩·衞風》芄蘭之支。《前漢·揚雄傳》支葉扶疎。

與梔通。《前漢·司馬相如傳》鮮支黃礫。《註》鮮支,卽今梔子樹也。

《集韻》翹移切,音衹。令支,縣名。《齊語》刜令支。《註》今爲縣在遼西。

《集韻》支義切,音寘。《揚子·方言》南楚謂謰謱爲支註。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自】

自【未集下】【自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疾二切,音字。《玉篇》由也。《集韻》從也。《易·需卦》自我致寇,敬愼不敗也。《疏》自,由也。《書·湯誥》王歸自克夏,至于亳。《詩·召南》退食自公,委蛇委蛇。《傳》自,從也。

《玉篇》率也。

《廣韻》用也。《書·臯陶謨》天秩有禮,自我五禮,有庸哉。《傳》自,用也。《詩·周頌》自彼成康,奄有四方,斤斤其明。《傳》自彼成康,用彼成安之道也。《古義》自彼者,近數昔日之辭。

自然,無勉强也。《世說新語》絲不如竹,竹不如肉,漸近自然。

《集韻》己也。《正韻》躬親也。《易·乾卦》天行健,君子以自彊不息。

《五音集韻》古文鼻字。註詳部首。◎按說文作鼻本字。

【南】

南【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那含切,音男。《說文》草木至南方,有枝任也。《徐曰》南方主化育,故曰主枝任也。《前漢·律歷志》太陽者,南方。南,任也。陽氣任養物,於時爲夏。《白虎通》八月之律,謂之南呂何。南者,任也。言陽氣尚有任生薺麥也。

樂名。《詩·小雅》以雅以南。《韻會》南亦雅樂名,猶九夏也,南夏皆文明之方,故名南。周南召南,亦樂名。

姓。《韻會》魯大夫南遺。《宋書·律志》班左並馳,董南齊轡。

雙南,金也。《范仲淹金在鎔賦》英華旣發,雙南之價彌高。鼓鑄未停,百鍊之功可待。

《翻譯名義》合掌作禮曰和南。《淳化帖衞夫人書》衞和南。

《韻補》叶尼心切,音寧。《詩·邶風》遠送于南。沈重讀。《陸雲·喜霽賦》朱明啓,凱風自南,復火正之舊司,黜后土于重隂。

【衡】

衡【申集下】【行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0画

〔古文〕音行。《書·舜典》同律度量衡。《前漢·律歷志》衡,平也。所以任權而均物,平輕重也。《荀子·禮論》衡誠懸矣,則不可欺以輕重。

《書·舜典》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傳》璣衡,王者正天文之器,可運轉者。《漢書註》衡謂渾天儀也。

樓殿邊欄楯也。《前漢·袁盎傳》百金之子不騎衡。

勺柄,龍頭也。《周禮·冬官·玉人》大璋、中璋九寸,邊璋七寸,衡四寸。

眉目之閒也。《蔡邕·釋誨》揚衡含笑。《左思·魏都賦》盱衡而誥。

斗之中央也。《前漢·天文志》衡殷南斗。

橫也。《前漢·法志》合縱連衡。《師古曰》戰國時,齊楚韓魏燕趙爲縱,秦國爲衡。秦地形東西橫長,故爲衡也。

楅衡,所以楅持牛,使不得抵觸也。《周禮·地官》凡祭祀,飾其牛牲,設其楅衡。

《小爾雅》斤十謂之衡,衡有半謂之秤。

維持冠者曰衡。《左傳·桓二年》衡紞紘綖。

掌山林者謂之衡。《周禮·天官·太宰》虞衡作山澤之材。

阿衡,官名。《書·太甲》惟嗣王不惠于阿衡。

地名。《周語》以諸侯朝于衡雝。《註》衡雝,鄭地,在今河內。

山名。《爾雅·釋山》江南衡。《註》南岳衡山也。

水名。《水經注》衡水東經阜城縣故城。

姓。《通志·氏族略》伊尹爲湯阿衡,子孫因以爲氏。一云魯公子衡之後,以王父字爲氏。漢有衡威、衡驃卿。

與蘅通,杜衡也。《司馬相如·子虛賦》其東則有蕙圃、衡蘭。

《集韻》胡盲切。與橫通。《詩·齊風》衡從其畝。《疏》衡,古通橫。

《詩·陳風》衡門之下,可以棲遲。《註》衡木爲門也。

《毛詩古音攷》音杭。《小雅》:約軧錯衡,八鸞瑲瑲。《史記·自序》:維契作商,爰及成湯,太甲居桐,德盛阿衡。,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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