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bān][lín][tǎng,cháng][kě,kè][yù]
平仄:平平平仄仄
远游返旧山,武夷何岖崟。
凿户印壁峭,搴蕊历窦深。
浮云足拟志,澄渊可比心。
谁言鲜欢娱,丘中有鸣琴。
谁言岩处劬,桂树有清阴。
玉茹供晨餐,祥风披夕襟。
陇泉多异脉,谷鸟多殊音。
嗟哉还山人,冲夷难具寻。
班麟倘可驭,迟尔罗浮岑。
出自:明代·梁有誉《送傅木虚返闽中 其一》
拼音:[bān][lín][tǎng,cháng][kě,kè][yù]
平仄:平平平仄仄
远游返旧山,武夷何岖崟。
凿户印壁峭,搴蕊历窦深。
浮云足拟志,澄渊可比心。
谁言鲜欢娱,丘中有鸣琴。
谁言岩处劬,桂树有清阴。
玉茹供晨餐,祥风披夕襟。
陇泉多异脉,谷鸟多殊音。
嗟哉还山人,冲夷难具寻。
班麟倘可驭,迟尔罗浮岑。
【班】
班【午集上】【玉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音頒。《書·堯典》班瑞于羣后。
又《爾雅·釋言》班,賦也。《註》謂布與。《書·洪範》武王旣勝殷,邦諸侯班宗彝。《傳》賦宗廟彝器酒罇賜諸侯。《左傳·襄二十六年》班荆相與食。《註》班,布也。《公羊傳·僖三十一年》晉侯執曹伯,班其所取侵地于諸侯。
又《博雅》班,秩序也。《左傳·文六年》趙孟曰:辰嬴賤班在九人。《註》班,位也。
又《集韻》次也。《左傳·桓六年》諸侯之大夫戍齊,齊人饋之餼,使魯爲其班。《註》班,次也。
又《集韻》別也。《左傳·襄十八年》有班馬之聲。《註》班,別也。夜遁馬不相見,故作離別聲也。
又徧也。《晉語》車班外內,順以訓之。《註》班,徧也。
又《揚子·方言》班,徹列也。北燕曰班,東齊曰徹。《易·屯卦》乗馬班如。《疏》六四應初,故乗馬也。慮二妨已路,故初時班如旋也。《書·大禹謨》班師振旅。
又雜色也。《禮·王制》班白者不提挈。《註》雜色曰班。
又班班,車聲。《後漢·五行志》車班班入河閒。
又姓。《風俗通》楚令尹鬪班之後。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班氏。《註》屬代郡。
又班茅,蟲名。《古今注》藥種有五物,五曰班茅,戎鹽解之。
又《集韻》或作辨。《前漢·王莽傳》辨社諸侯。
又《韻會》通作般。《左傳·成十三年》鄭公子班自訾求入于大宮。《釋文》班,本亦作般。《前漢·郊祀歌》先以雨,般裔裔。《註》先以雨,言神欲行,令雨先驅也。般,讀與班同,布也。裔裔,飛流之貌。
又《韻補》叶。《正韻》亦作頒朌。
【麟】
麟【亥集下】【鹿部】康熙筆画:23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力珍切,音鄰。《說文》大麚也。麕身牛尾,狼額馬蹄,五彩腹下黃,高丈二。《玉篇》仁獸也。《詩·周南》麟之趾。《傳》麟信而應禮,以足至者也。《箋》麟角末有肉,示有武不用。《大戴禮》毛蟲三百六十,麟爲之長。《禮·禮運》麟以爲畜,故獸不狘。《註》狘,驚走也。
又州名。漢五原,河西二地,唐置麟州。
又《十洲記》鳳麟州有集弦膠。
又與燐通。光明也。《揚雄·劇秦美新文》炳炳麟麟。
又叶陵延切,音連。《韓愈·雜詩》指摘相告語,雖還今誰親。翩然下大荒,被髮騎麒麟。親叶音千。此詩終篇皆先韻。○按經傳皆作麟字。《爾雅》《公羊》《京房易傳》皆作麐。《說文》麐,牝麒也。麟,大牝鹿也。據此,則麐與麟有分。《爾雅註疏》幷州界有麟,大如鹿,非瑞麟也。故司馬相如賦曰:射糜脚麟,謂此麟也。《爾雅》麠大麃牛尾一角,註云:謂之麟者,此是也。然麟麐二字,今俱通用。互詳麐字註。
【倘】
倘【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集韻》齒兩切《正韻》昌兩切,音敞。忽止貌。
又《集韻》他朗切,湯上聲。義同。
又同儻。《莊子·在宥篇》雲將見之,倘然止。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又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又《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又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又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又《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又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又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又《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又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驭】
馭【亥集上】【馬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2画
《廣韻》牛倨切《集韻》牛據切《正韻》魚據切,、御。御一曰侍也,進也。《周禮·夏官·馭夫》掌馭貳車從車使車,分公馬而駕治之。
又《天官·大宰》以八柄詔王馭羣臣,以八統詔王馭萬民。
又《夏官·大馭》掌馭玉路以祀及犯軷。《註》大馭,馭之最尊者。軷,祭行道之神也。通作御。
又《地官·保氏》五馭。《註》一鳴和鸞,二逐水曲,三過君表,四舞交衢,五逐禽左。《正韻》詩書皆作御。御與馭,義同者不得重押,義異者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