畬耕与野蚕

出自:明代·林弼《广西舟中》

拼音:[shē,yú][gēng][yǔ,yù,yú][yě][cán]

平仄:平平平仄平

连山峡长江,千里不一断。
南通交广域,西接邕桂管。
竹树深蔽蔚,湍濑多激悍。
林居杂众猺,水处绝群蜑。
喜人怒为兽,抚循贵宽简。
皇天祚明运,秽浊均涤浣。
曾未烦戈兵,先已入图版。
畬耕与野蚕,民喜无蹑短。
我行持使节,道路绝阻蹇。
颇闻北来士,游宦愁僻远。
十人九物故,岚瘴嗟满眼。
蝮蛇长于人,蜮虫毒于蝘。
蝑蚿点醯酱,红宿不敢饭。
苦言何戚戚,中心因悹悹。
天地共一域,风气各有限。
朔南殊俗习,川陆异物产。
江险不可堙,山高不可挽。
土风固云恶,善调亦已罕。
饮食当慎节,起居在和衎。
心清体则夷,气正神自散。
修短有命存,达人常坦坦。
山果红堪羞,江鱼白堪馔。
閒来惟酒杯,醉后即茗椀。
临风歌此诗,闻者当一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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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畬耕】指采用刀耕火种的方法耕种田地。宋范成大有《劳畬耕》诗。
【野蚕】1.野生蚕的统称。 2.昆虫,形状和家蚕相似,幼虫黑色,有长毛,长大后暗黑色,有黑色斑纹。生长在桑树上,茧可以缫丝。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畬】

畬【午集上】【田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唐韻》以諸切,音余。《說文》三歲治田也。《易·无妄》不耕穫,不葘畬。《詩·周頌》如何新畬。《傳》一歲曰甾,二歲曰新田,三歲曰畬。《禮·坊記引易不葘畬鄭註》田一歲曰葘,二歲曰畬,三歲曰新。《詩詁》一歲爲葘,始反草也。二歲爲畬,漸和柔也。三歲爲新田,謂已成田而尚新也。四歲則曰田。若二歲曰新田,三歲則爲田矣,何名爲畬。《正字通》據此則詩傳,爾雅,說文謂三歲爲畬。皆不足信。當從鄭註。

《集韻》羊茹切,音豫。治田也。或書作畭。

詩車切,音奢。火種也。

【耕】

耕【未集中】【耒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畊《唐韻》古莖切《韻會》古庚切《正韻》古衡切,音更。《說文》犂也。古者井田,故从井。《易·无妄》六二不耕穫,不葘畬,則利有攸往。《禮·王制》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山海經》稷之孫曰叔均,是始作牛耕。

《正字通》凡致力不怠,謂之耕。

假它事代食,若力田然,亦曰耕。《揚子·法言》耕道得道,獵德得德,是獲饗也。吾不睹參辰之相比也。《拾遺記》賈逵門徒來學,不遠千里,獻粟盈倉。或云:逵非力耕,所謂舌耕也。《任彥昇·薦士表》旣筆耕爲養。《唐書·王勃傳》心織而衣,筆耕而食。《宋史·王韶傳》家酷貧,執卷不輟。家人誚其不耕。韶曰:我嘗目耕。

人名。《史記·仲尼弟子傳》司馬耕,字子牛。

鬼名。《山海經》東南三百里曰豐山,神耕父處之。《張衡·東京賦》囚耕父於淸冷。《註》耕父,旱鬼。

鳥名。《山海經》西北一百里,曰堇里之山,有鳥焉,其狀如鵲,靑身白喙,白目白尾,名曰靑耕,可以禦疫。

琴曲名。《張衡·思賦》嘉曾氏之歸耕兮。《註》琴操曰:歸耕者,曾子之所作也。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野】

野【酉集下】【里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埜音也。《說文》郊外也。《易·同人》同人于野,亨。《疏》野,是廣遠之處。《詩·魯頌》駉駉牡馬,在坰之野。《傳》邑外曰郊,郊外曰野。

《周禮·地官·遂人》掌邦之野。《註》郊外曰野,此野爲甸稍縣都。

《周禮·秋官》縣士掌野。《註》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

《韻會》朴野。《論語》質勝文則野。《禮·檀弓》故騷騷爾則野。《疏》田野之人,急切無禮。

官名。《左傳·昭十八年》使野司,縣士也。《禮·月令》季春之月,命野虞,毋伐桑柘。《註》野虞,謂主田及山林之官。

地名。《書·禹貢》原隰底績,至于豬野。《傳》猪野,地名。《左傳·宣十七年》晉人執晏弱于野王。《註》野王縣,今屬河內。

《昭二十五年》齊侯唁公于野井。《註》濟南祝阿縣東有野井亭。

鉅野,縣名。見《前漢·地理志》。

藪名。《書·禹貢》大野旣豬。《周禮·夏官·職方氏》河東曰兗州,其山鎮曰岱山,其澤藪曰大野。

東野,複姓。《呂氏春秋》東野稷以御見莊公。

《莊子·逍遙遊》野馬也,塵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註》野馬者,遊氣也。

《博雅》野雞,雉也。

《廣韻》《正韻》承與切《集韻》上與切。與墅同。《集韻》田廬也。《正韻》此正古墅字,田下已从土,後人以其借爲郊野字,復加土字。

《集韻》演女切,音與。郊外也。

《韻補》叶賞呂切,音暑。《詩·邶風》之子于歸,遠送于野。協上羽下雨。《左傳·昭二十五年》童謠曰:鸐鵒之羽,公在外野,往饋之馬。馬,音姥。

叶烏果切,倭上聲。《後漢·隴坻歌》念我所欲,飄然曠野。登高遠望,涕泣雙墮。

叶常御切,音樹。《班固·西都賦》罘網連紘,籠山絡野。列卒周匝,星羅雲布。

【蚕】

蚕【申集中】【虫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正韻》。絲蟲也。《說文》任絲也。《詩·豳風》蠶月條桑。《書·禹貢》桑土旣蠶。《淮南子·天文訓》蠶珥絲而商絃絕。《博物志》蠶三化,先孕而後交,不交者亦產子。《爾雅翼》蠶之狀,喙呥呥類馬,色斑斑似虎。初拂謂之蚝,以毛掃之,蠶尚小,不欲見露氣。桑葉著懷中令暖,然後切之得氣,則衆惡除也。《酉陽雜俎》食而不飮者蠶。

原蠶。《埤雅》再蠶謂之原蠶,一名魏蠶,今以晚葉養之。

紅蠶。蠶足於葉三俯三起,二十七日而蠶已老,則紅,故謂之紅蠶。

野蠶。《後漢·光武紀》野蠶成繭,被于山阜。

華蠶。《述異記》園客種五色香草,啖華蠶,得繭一百二十枚,大如甕。

《本草》石蠶,一名沙蝨,乃東澗水中細蟲。

雪蠶,生隂山及峨嵋山,北人謂之雪蛆。

金蠶,屈如指環,食故緋帛錦,如蠶之食葉也。

蠶室。《晉書·禮志》皇后親乗車東郊苑中蠶室祭蠶神。

蠶神。《爾雅翼》今蠶神曰苑窳婦人、寓氏公主,凡二神。

人名。《成都記》蠶叢氏,蜀君也。

地名。《前漢·地理志》蜀郡蠶陵。《國名記》彭之遵縣有蠶厓。

蠶繭,草名。《本草》治腫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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