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办黄灯传法祖

出自:明代·林俊《龙华感事》

拼音:[zhǔn][bàn][huáng][dēng][chuán,zhuàn][fǎ][zǔ]

平仄:仄仄平平平仄仄

忆昔龙华几到门,稻田流水似江村。
帝城山色中天见,海寺钟声隔岸闻。
准办黄灯传法祖,会留遗钵付僧孙。
题诗丈室依然在,荔壁秋荒隐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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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传法】1.佛教谓师徒以佛法相传授。 2.泛指以学问﹑方法相传授。
【法祖】1.教主。 2.效法先祖。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准】

准【子集下】【冫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集韻》肫上聲。《說文》平也。《前漢·律歷志》繩直生準。準者,所以揆平取正也。《書·立政》準人。《正義》準人,正法之人,謂士官。

均也。《禮·月令》先定準直。《正義》謂輕重平均。

《周禮·冬官考工記》權之然後準之。《註》謂準擊平正之也。

平準,漢官名。武帝置平準官,籠天下鹽鐵。

則也,倣也。《易·繫辭》易與天地準。

樂器,漢京房所作,以定律數。亦作准。《莊子·天道篇》平中準,大匠取法焉。《字林》準與準同。

《唐韻》職悅切《集韻》《韻會》《正韻》朱劣切,音拙。《史記·高祖本紀》隆準而龍顏。《註》服虔曰:準,頰權也。文穎曰:準,鼻也。

《集韻》數軌切《正韻》式軌切,音水。亦平也。一曰車轅脊不停水。(準)

【办】

辦【酉集下】【辛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集韻》《韻會》皮莧切《正韻》備莧切,音辨。《說文》致力也。《集韻》具也。《史記·項羽紀》項梁常爲主辦。《前漢·韓信傳》多多益辦。

與辨通。《周禮·冬官考工記》以辨民器。《註》辨,猶具也。

【黄】

黃【亥集下】【黃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皇。《說文》地之色也。《玉篇》中央色也。《易·坤卦》黃裳元吉。象曰:黃裳元吉,文在中也。《文言》君子黃中通理。

《史記·天官書》日月五星所行之道曰黃道。

山名。《前漢·東方朔傳》北至池陽,西至黃山。

黃河。《爾雅·釋水》河出崑崙虛,色白,所渠幷千七百,一川色黃。

地名。《春秋·哀十四年》公會晉侯及吳子于黃池。《註》陳留封丘縣南有黃亭。

國名。《左傳·桓八年》楚子合諸侯于沈鹿,黃隨不會。《註》黃國,今弋陽縣。

州名。古邾國,漢西陵縣,隋黃州。

縣名。《前漢·地理志》黃縣屬東萊郡,內黃屬魏郡,外黃屬留郡。《註》縣有黃溝澤,故名。師古曰:惠公敗宋師于黃,杜預以爲外黃縣東有黃城,卽此地。

中黃,天子內藏。《後漢·桓帝紀》建和元年,芝生於黃藏府。

官名。《杜氏通典》乗黃令,晉官,主乗輿金根車。《又》晉以后,給事黃門侍郞,散騎常侍,俱屬門下省,稱曰黃散。

老人曰黃髮。《禮·曲禮》君子式黃髮。《疏》人初老則髮白,太老則髮黃。《爾雅·釋詁》黃髮齯齒鮐背耈老,壽也。《疏》壽考之通稱。

小兒曰黃口。《淮南子·汜論訓》古之伐國,不殺黃口。《高誘註》黃口,幼也。《唐開元志》凡男女始生爲黃,四歲爲小,十六爲丁,六十爲老。每歲一造計帖,三年一造戸籍,卽今之黃冊也。

翠黃,飛黃,馬名。《淮南子·覽冥訓》靑龍進駕,飛黃伏皁。《詩·魯頌》有驪有黃。《註》黃騂曰黃。

鵹黃,鳥名。《爾雅·釋鳥倉庚註》卽鵹黃也。

黃目,卣罍類。《禮·郊特牲》黃目,鬱氣之上尊也。黃者,中也。目者,氣之淸明者也。

大黃,弩名。《太公·六韜》陷堅敗强敵,用大黃連弩。《史記·李廣傳》以大黃射其裨將。

大黃,地黃,硫黃,雄黃,雌黃,藥名。

流黃,綵也。《古詩》少婦織流黃。《廣雅》作留黃。

會稽竹簟供御,亦號流黃。《唐詩》珍簟冷流黃。

《正字通》貼黃,卽古引黃。唐制,詔勑有更改,以紙貼黃,其表章略舉事目,見於前封皮者,謂之引黃。后世卽以引黃爲貼黃,不用黃紙。

倉黃,急遽失措貌。《風土記》大雪被南越,犬皆倉黃吠噬。

《玉篇》馬病色也。《爾雅·釋詁》虺隤,黃病也。《註》皆人病之通名,而說者便以爲馬病。《詩·周南》我馬虺隤。

【灯】

灯【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集韻》當經切,音丁。《玉篇》火也。《類篇》烈火也。《字彙》《正字通》都騰切,音登。《玉篇》燈火也。《春明退朝錄》上元然燈,自昏至畫。《西京雜記》元夕然九華燈于南山上,照見百里。《又》咸陽宮有靑玉五枝燈,高七尺五寸,作蟠螭,以口銜燈,燈然鱗甲皆動,炳若列星。

釋書以燈喻法,有傳燈錄。《杜甫詩》傳燈無白日。

《正字通》金燈草,一名山慈姑,醫方取此合爲丸,名玉樞丹,詳本草綱目。

叶都郞切,音當。《魏·敷鯨魚燈賦》寫載其形托于金燈,隆脊矜尾鬐甲舒張。《集韻》本作鐙。《說文》鐙,錠也。《註》徐鉉曰:錠中置燭,故謂之鐙。今俗別作燈。非是。

【传】

傳【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11画

《廣韻》直攣切《集韻》《韻會》《正韻》重緣切,音椽。轉也。《左傳·莊九年》公喪戎路,傳乗而歸。《註》戎路,兵車。傳乗,乗他車。《釋文》傳,直專反。

丁戀反。

《正韻》授也,續也,布也。《周禮·夏官·訓方氏》誦四方之傳道。《註》傳說往古之事也。讀平聲。

《禮·曲禮》七十曰老而傳。《註》倦勤,傳家事于子也。

《禮·內則》父母,舅姑之衣衾,簟席枕几不傳。《註》移也。

《集韻》《韻會》《正韻》株戀切,專去聲。傳舍。《釋名》傳,轉也。人所止息,去者復來。轉,相傳無常主也。《史記·酈食其傳註》高陽傳舍。

《說文》遽也,驛遞曰傳。《禮·玉藻》士曰傳遽之臣。《註》驛傳車馬,所以供急遽之令,士賤而給役使,故自稱如此。

古者以車駕馬,乗詣京師,謂之傳車。後又置驛騎,用單馬乗之,若今之遞馬。凡四馬高足爲置傳,四馬中足爲馳傳,四馬下足爲乗傳,一馬二馬爲軺傳。漢律,諸當乗傳及發駕置傳者,皆持尺五寸木傳信,封以御史大夫印章,其乗傳參封之。參,三也。有期會絫封兩端,端各兩封,凡四封。乗置馳傳五封之,兩端各二,中央一軺,傳兩馬再封之,一馬一封,以馬駕軺車而乗傳,曰一封軺傳。

關傳。《周禮·地官·司關》凡所達貨賄,則以節傳出之。《前漢·文帝紀》《註》張晏曰:信也,若今過所也。如淳曰:兩行書繒帛,分持其一,出入關,合之乃得過,謂之傳。師古曰:今或用棨刻木爲合符。《後漢·蕃傳》投傳而去。《註》符也。丁戀切。《釋名》傳,轉也。轉移所在,執以爲信也。

《集韻》《韻會》《正韻》柱戀切,音瑑。訓也。賢人之書曰傳。

紀載事迹以傳於世亦曰傳,諸史列傳是也。《釋名》傳,傳也。以傳示後人也。

續也。《孟子》傳食於諸侯。

叶重倫切,音。《前漢·敘傳》帝庸親親,厥國五分,德不堪寵,四支不傳。◎按諸字書傳本有直攣、知戀、直戀三切,《廣韻》分析極細,《正韻》因之。然歷考經史註疏,驛傳之傳,平、去二音可以互讀,至傳道、傳聞、傳授之傳,乃一定之平聲,紀載之傳,一定之去聲。此音之分動靜,不可易者也。《正字通》專闢動靜字音之說,每於此等處,爲渾同之說以亂之,此斷斷不可从者。

按《廣韻》二仙,傳,直攣切,音椽,又持戀,丁戀二切。三十三線,傳,直戀切,卽持戀切。知戀切,卽丁戀切。丁戀切蓋用交互門法,不如用音和知戀切爲安也。

【法】

法【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佱灋翻入聲。《爾雅·釋詁》法,常也。《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註》法,八法也。

制度也。《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禮法也。《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曰法。

象也。《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效法也。《易·繫辭》崇效天,法地。

執法,星名。《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姓。《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韻補》叶敷弗切,音拂。《揚子·太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叶芳未切,音廢。《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

【祖】

祖【午集下】【示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組。《玉篇》父之父也。

先祖,始祖,通謂之祖。《詩·小雅》似續妣祖。《禮·喪服小記》別子爲祖。

《說文》始廟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匠人》左祖右社。

《廣韻》始也,上也,本也。《禮·中庸》祖述堯舜。《仲尼燕居》如此則無以祖洽於衆。《前漢·食貨志》舜命后稷,以黎民祖饑。《孟康註》謂黎民始饑也。

法也。《禮·鄕飮酒義》亨狗於東方,祖陽氣之發於東方也。

習也。《魯語》祖識地德。

祭道神曰祖。共工之子曰修,好遠遊,舟車所至,靡不窮覽,故祀以爲祖神。祖者,徂也。《詩·大雅》仲山甫出祖。《註》祖,將行犯軷之祭也。《左傳·昭七年》公將往,夢襄公祖。

姓。祖已之後,出范陽。

《集韻》咨邪切,音。《前漢·地理志》安定郡有祖厲縣。

神名。《山海經》祖狀之尸。《註》音如柤棃之柤。

叶阻渚切,音樹。《張衡·東京賦》敺以就役,惟力是視。百姓弗能忍,是用息肩於大漢,而欣戴高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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