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樛】
樛【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居虯切《集韻》《韻會》《正韻》居尤切,音鳩。木下句曰樛。《詩·周南》南有樛木。《毛傳》木枝下曲。
又絞也。《儀禮·喪服》不樛垂。《註》不絞其帶之垂者。亦與繆通。《禮·檀弓》叔仲皮死,其妻衣衰而繆絰。《註疏》繆當爲樛,謂兩股相交也。《前漢·五行志》天雨草,葉相樛結,大如彈丸。
又樛流,周流也。《揚雄·反騷》望崑崙以樛流。
又姓。《史記·尉陀傳》陀太子嬰齊,取邯鄲樛氏女。
又《集韻》亡幽切,音鷚。木名。
又憐蕭切,音聊。義同。
【葛】
葛【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集韻》《正韻》居曷切,音割。《玉篇》蔓草也。《易·困卦》困于葛藟。《註》引蔓纏繞之草。《埤雅》瓜葛皆延蔓相及,故屬之綿遠者取譬瓜葛。《蔡邕·獨斷》凡與先帝、先后有瓜葛者,皆會尚書官屬陛西除下。
又《說文》絺綌,草也。《詩·周南》葛之覃兮。《傳》葛所以爲絺綌。《周禮·地官·掌葛掌》以時徵絺綌之材于山農。
又《司馬相如·大人賦》雜遝膠葛以方馳。《註》膠葛,驅馳也。
又國名。《書·仲虺之誥》乃葛伯仇餉。《春秋·桓十四年》邾人、牟人、葛人來朝。
又水名。《水經注》沭水又南與葛陂相會。
又山名。《越絕書》有葛山。《山海經》葛山之首無草木。
又姓。《通志·氏族略》葛氏有三,嬴氏之後,以國爲氏。
又諸葛,有熊氏之後爲詹葛氏,齊人語訛,以詹葛爲諸葛。
又《毛詩古音攷》音結。《詩·邶風》旄丘之葛兮,何誕之節兮。《馬融·圍棋賦》乍緩乍急兮上且未別,黑白紛亂兮於約如葛。
又《唐韻古音》《路史》葛天氏,葛音蓋。◎按古本葛與蓋通。
【兼】
兼【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縑。《說文》幷也。从手禾。兼持二禾也。《徐曰》會意。秉持一禾,兼持二禾。可兼持者,莫若禾也。《易·繫辭》兼三才而兩之。《前漢·王莽傳》縣宰缺者,數年守兼。《註》師古曰:不拜正官,令人守兼也。
又姓。《韻會》衞公子兼之後。
【垂】
垂【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是爲切,音甀。自上縋下。《易·大傳》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詩·小雅》垂帶而厲。
又布也。《後漢·鄧禹傳》垂功名於竹帛。
又同陲。堂之盡處近階者。《書·顧命》一人冕執戣,立于東垂。一人冕執瞿,立于西垂。《史記·袁盎傳》臣閒千金之子,坐不垂堂。
又邊垂。《左傳·成十三年》虔劉我邊垂。《前漢·谷永傳》方今四垂宴然。
又地名。《春秋·隱八年》宋公衞侯遇于垂。《註》垂,衞地,濟隂句陽縣東北有垂亭。《宣八年》仲遂卒于垂。《註》齊地。
又《集韻》馳僞切,音縋。鄉名。在縣。
又《集韻》樹僞切《正韻》殊僞切,音瑞。《書·舜典》垂共工。陸德明讀。
又將及也。杜甫有垂老別詩。
【逮】
逮【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逯《廣韻》《集韻》《韻會》徒戴切《正韻》度耐切,音代。《說文》及也。《易·繫辭》水火相逮。《註》水火不相入而相逮及。《書·周官》夙夜不逮。
又《正韻》追也。《前漢·法志》逮繫。《註》辭之所及,則追捕之,故謂之逮。
又《集韻》《韻會》《正韻》蕩亥切,音迨。與迨同。
又《廣韻》特計切《集韻》《韻會》大計切,音第。逮逮,安和貌。《禮·孔子閒居》威儀逮逮。
又叶吐內切,音退。《前漢·郊祀歌》靑陽開動,根荄以遂。膏潤幷愛,跂行畢逮。
【下】
下【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丅遐上聲。在下之下,對上之稱。《易·乾·文言》本乎地者親下。
又《說文》底也。《玉篇》後也。
又賤也。
又《儀禮·士相見禮》始見于君,執摯至下。《鄭註》下謂君所。《賈疏》不言所而言下者。凡臣視袷已下,故言下也。
又《集韻》《韻會》亥駕切,遐去聲。《正韻》降也,自上而下也。《易·屯卦》以貴下賤。《詩序》君能下下。
又《爾雅·釋詁》下,落也。《郉疏》下者,自上而落也。草曰零,木曰落。
又去也。《周禮·夏官·司士》歲登,下其損益之數。
又《韻補》叶後五切,音戶。《詩·召南》于以奠之,宗室牖下。與女叶。《吳棫曰》毛詩下字一十有七,陸德明皆此讀。《第·古音考》與吳同。
又叶胡佐切,音賀。《曹丕·寡婦賦》風至兮淸厲,隂雲曀兮雨未下。伏枕兮忘寐,逮乎朝兮起坐。
【诗】
詩【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始平聲。《說文》志也。《釋名》之也,志之所之也。《書·舜典》詩言志。《傳》心之所之謂之志。心有所之,必形于言,故曰詩言志。《詩·國風·關雎序》在心爲志,發言爲詩。《前漢·藝文志》誦其言,謂之詩。《舊唐書·經籍志》詩以紀興衰誦歡。
又六詩。《周禮·春官·大師》敎六詩。《疏》按詩上下惟有風雅頌是詩之名也。三者之中有比賦興,故總謂之六詩。《鄭康成·六藝論》詩,絃歌諷諭之聲也。朱子曰:風雅頌,聲樂部分之名。賦比興,則所以制作風雅頌之體也。
又樂章也。《荀子·勸學篇》詩者,中聲之所止也。《註》詩謂樂章,所以節聲音,至乎中而止,不使流淫也。
又《類篇》承也,持也。《禮·內則》國君世子生三日,卜士負之,吉者宿齊,朝服寢門外,詩負之。《註》詩之言承也。《疏》《詩含神霧》云:詩者,持也。以手維持,則承奉之義,謂以手承下而抱負之。
又姓。《後漢·南蠻傳》詩索,交阯朱䳒人。
又《字彙補》讀作誅。《荀子·王制篇》修憲令,審詩商。《註》詩商,當爲誅賞。《樂論篇》作審誅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