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番道俗要还醇

出自:明代·林俊《西台志喜》

拼音:[yī][fān,pān][dào][sú][yào,yāo][huán,hái][chún]

平仄:平平仄平平平平

清明作育重冠绅,荐纸连登十一人。
亨会风云元异数,圣怀天地本同仁。
六司并属疲民命,五郡尤悬赤子身。
浮靡叔风烦就念,一番道俗要还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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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一番】1.一回;一次;一阵。 2.一种;一类。 3.一张;一片。
【道俗】出家之人与世俗之人。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一】

一【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1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弌《唐韻》《韻會》於悉切《集韻》《正韻》益悉切,漪入聲。《說文》惟初大始,道立於一。造分天地,化成萬物。《廣韻》數之始也,物之極也。《易·繫辭》天一地二。《老子·道德經》道生一,一生二。

《廣韻》同也。《禮·樂記》禮樂政,其極一也。《史記·儒林傳》韓生推詩之意,而爲內外傳數萬言,其語頗與齊魯閒殊,然其歸一也。

少也。《顏延之·庭誥文》選書務一不尚煩密。《何承天·答顏永嘉書》竊願吾子舍兼而遵一也。

《增韻》純也。《易·繫辭》天下之動貞夫一。《老子·道德經》天得一以淸,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盈,萬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爲天下正。

均也。《唐書·薛平傳》兵鎧完礪,徭賦均一。

誠也。《中庸》所以行之者,一也。

正一。《唐書·司馬承楨傳》得陶隱居正一法,逮四世矣。

一一。《韓非子·內儲篇》南郭處士請爲齊宣王吹竽。宣王悅之,廩食以數百人。湣王立,好一一聽之,處士逃。《韓愈詩》一一欲誰憐。《蘇軾詩》好語似珠穿一一。

《星經》天一星,在紫微宮門外。太一星,在天一南半度。

太一,山名,卽終南山。一名太乙。

三一。《前漢·郊祀志》以太牢祀三一。《註》天一,地一,泰一。泰一者,天地未分元氣也。

尺一,詔版也。《後漢·蕃傳》尺一選舉。《註》版長尺一,以寫詔書。

百一,詩篇名,魏應璩著。

姓,明一炫宗。

三字姓。北魏有一那婁氏,後改婁氏。

一二三作壹貳叄。《大學》壹是皆以修身爲本。《史記·禮書》總一海內。《前漢·霍光傳》作總壹。《六書故》今惟財用出納之簿書,用壹貳叄以防姦易。

《韻補》叶於利切,音懿。《左思·吳都賦》藿蒳豆蔲,薑彙非一。江蘺之屬,海苔之類。

叶弦雞切,音兮。《參同契》白者金精,黑者水基。水者道樞,其數名一。

【番】

番【午集上】【田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蹯。

《廣韻》《集韻》《韻會》孚袁切《正韻》孚艱切,音翻。數也,遞也。《前漢·武帝紀》賢良直宿東番。

山名。《山海經》番條之山,無草木,多沙。

《集韻》蒲波切《正韻》蒲禾切,音婆。鄱陽豫章縣。《史記·伍子胥傳》闔閭使太子夫差將兵伐楚,取番。《註》索隱曰:蓋鄱陽也。

番吾,趙地。《戰國策》秦甲涉河,踰漳據番吾,則兵必戰於邯鄲之下矣。《釋文》番,音婆。

音蒲。亦音盤。《括地志》蒲吾,故東今之眞定府平山縣,卽漢番吾。番,當音蒲。

姓。《史記·河渠書》河東守番係。《註》番,音婆。

音潘。詩小雅云:番維司徒。番,氏也。《前漢·高帝紀》故衡山王吳芮與子二人,兄子一人,從百粵之兵,以佐諸侯誅暴秦,有大功,諸侯立以爲王項羽侵奪之地,謂之番君。《釋文》番,音蒲何反。《正字通》姓譜,潘姓爲周文王畢公之後,食采於潘,因氏。讀判平聲。番姓爲吳芮封番君,支孫因氏,讀婆。字彙番姓亦音潘,合潘番二姓爲一音。誤。

《廣韻》普官切《集韻》《韻會》鋪官切,音潘。番禺,南海地名。《史記·貨殖傳》番禺,亦其一都會也。珠璣,犀,瑇瑁,果布之湊。《左思·蜀都賦》蒟醬流味於番禺之鄕。《釋文》番,音潘。《註》西北牂牁江廣數里,出番禺城下。

《廣韻》薄官切《集韻》蒲官切,音槃。番和,縣名。在張掖郡。見《前漢·地理志》。

《後漢·來歙傳》歙從番須回中徑至略陽。《註》番,音盤。番須,回中,地名。

《廣韻》博禾切《集韻》《韻會》逋禾切《正韻》補禾切,音波。《爾雅·釋訓》番番,勇也。《書·秦誓》番番良士。《傳》武勇番番之良士。《詩·大雅》申伯番番。《傳》番番,武勇貌。

《廣韻》《集韻》補過切,音播。獸足。

《集韻》孚萬切《韻會》甫患切,音販。與音翻義同。《杜甫詩》會須上番看成竹。《獨孤及詩》舊日霜毛一番新,別時芳草兩回春。

《集韻》普半切,音判。縣名。在上谷。本亦作潘。

《史記·扁鵲倉公傳》切之得番隂脈,番隂脈入虛裏乗肺脈。《註》番音芳遠反。

【道】

道【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陶上聲。《說文》所行道也。《爾雅·釋宮》一達謂之道路。《詩·小雅》周道如砥。《前漢·董仲舒傳》道者所由適于治之路也。

《廣韻》理也,衆妙皆道也,合三才萬物共由者也。《易·繫辭》一隂一陽之謂道。《又》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書·大禹謨》道心惟微。

順也。《書·禹貢》九河旣道。《註》順其道也。

國名。《左傳·僖五年》江黃道柏。《註》道國,在汝南安陽縣南。

《韻會》州名。漢屬零陵郡,唐營州,攺道州。

當道,草名。《博雅》當道,馬舄也。

《集韻》《韻會》大到切《正韻》杜到切,陶去聲。《正韻》言也。《孝經》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大學》如切如磋者,道學也。

由也。《禮·禮器》苟無忠信之人,則理不虛道。《中庸》尊德性而道問學。

治也。與導同。《論語》道千乗之國。《史記·文帝紀》道民之略,在于務本。

引也。《左傳·隱五年》請君釋憾于宋,敝邑爲道。

從也。《前漢·淮南王傳》諸使者道長安來。《山海經》風道北來。《註》道,從也。

《字彙補》動五切,音覩。《易林》冬藪枯腐,當風于道。蒙蔽塵埃,左氏勞苦。

叶徒厚切,頭上聲。《詩·衞風》牆有茨,不可道也。叶下醜。

【俗】

俗【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圱《唐韻》似足切《集韻》《韻會》《正韻》松玉切,音續。習也。上所化曰風,下所習曰俗。《釋名》俗,欲也,俗人所欲也。《禮·曲禮》禮從宜,使從俗。

《周禮·天官》八則治都鄙,六曰禮俗,以馭其民。

不雅曰俗。《黃庭堅曰》士俗不可醫。或問不俗之狀,庭堅曰:難言也。視其平居,無以異於人,臨大節而不可奪,此不俗人也。《說文》从人,谷聲。《徐曰》俗之言續也。轉相習也。

【要】

要【申集下】【襾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邀。《博雅》約也。《論語》久要不忘平生之言。《註》久要,舊約也。《左傳·哀十四年》使季路要我,吾無盟矣。

求也。《孟子》脩其天爵,以要人爵。

䙅也。《詩·魏風》要之襋之,好人服之。

會也。《禮·樂記》要其節奏。《註》要,猶會也。《釋文》要,一遙反。

《廣韻》勒也。

劫也。《前漢·文帝紀》上自欲征匈奴,羣臣諫不聽,皇太后固要,上乃止。

劾也,察也。《周禮·秋官·鄕士》異其死之罪而要之。《疏》要,劾實也。《書·康誥要囚傳》要察囚情,得其辭以斷獄。

衞圻之外,謂之要服。《書·禹貢》五百里要服。

姓。《通志·氏族略》吳人要離之後,漢有河南令要兢,唐建中朔方大將軍要珍。

水名。《水經注》濡水,又東南流與要水合。

靑要,山名。《山海經》靑要之山,寔惟帝之密都。

高要,縣名。《一統志》屬廣州府。

與腰通。《說文》身中也,象人要自之形。今作腰。別詳肉部。

《廣韻》於笑切。讀去聲。《篇海》凡要也,要會也。《孝經》先王有至德要道。《晉書·宣帝紀》軍事大要有五。

《論語》久要,亦讀去聲。《王安石·老人行》古來人事已如此,今日何須論久要。叶入誚韻。

《集韻》伊鳥切,音杳。與騕同。騕褭,良馬名。或作要。

以紹切,音。與偠同。偠紹或作要紹。舒緩貌也。

【还】

还【備考·酉集】【辵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篇海類編》音浮。

音否。俗作還字,非。(還)《唐韻》戸關切《集韻》《韻會》《正韻》胡關切,音環。《說文》復也。《玉篇》反也。《詩·小雅》爾還而入,我心易也。還而不入,否難知也。《註》反也。

《正韻》退也,歸也。《儀禮·鄕飮酒禮》主人答拜還,賔拜辱。《註》還,猶退也。《前漢·高帝紀》還守豐。

《灌嬰傳》還定三秦。

顧也。《左傳·昭二十年》無所還忌。《註》還,猶顧也。

償也。《老子·道德經》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還。

大還、小還,日至之名。《淮南子·天文訓》日至于鳥次,是謂小還。至于女紀,是謂大還。

與環同。《前漢·食貨志》還廬樹桑。

《廣韻》似宣切《集韻》《韻會》旬宣切,音旋。與旋同。《禮·禮運》五行、四時、十二月,還相爲本也。《註》迭相終而還相始,如環無端也。

《正韻》轉也。《禮·玉藻》周還中規,折還中矩。《註》周旋圓轉,折旋方轉也。

便捷貌。《詩·齊風》子之還兮。

速也,卽也。《前漢·董仲舒傳》此皆可使還至而立效者也。

《集韻》《韻會》《正韻》胡慣切,音患。遶也,圍也。《儀禮·旣夕》祖還車不易位。《司馬相如·子虛賦》旋還乎後宮。

【醇】

醇【酉集下】【酉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純。《說文》不澆酒也。《前漢·曹參傳》來者皆欲有言,至者參輒飮以醇酒。《註》醇酒不澆,謂厚酒也。《後漢·劉盆子傳》乃益釀醇酒。

《玉篇》專也。

粹淸也。《嵆康·養生論》神氣以醇白獨著。

厚也。《前漢·景帝紀》至于移風易俗,黎民醇厚。《老子·道德經》其政悶悶,其民醇醇。《註》其政敎寬大,而民醇醇富厚,自相親睦。

精也。《易·繫辭》天地絪縕,萬物化醇。《疏》萬物變化而精醇也。《朱子·本義》醇謂厚而凝也。

謹重也。《史記·萬石君傳》事不關決于丞相,丞相醇謹而已。《前漢·衞綰傳》醇謹無他。

《博雅》醇鉤,劒也。

同純。《書·說命》惟厥攸居,政事惟醇。《註》居者,止而安也。安於義理之所止,故政事不雜也。

《前漢·禮樂志》河龍供鯉醇犧牲。《註》師古曰:醇謂色不雜也。

《食貨志》天子不能具醇駟。《梅福傳》一色成體謂之醇。《集韻》或作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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