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
稷【午集下】【禾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0画
〔古文〕,其米爲黃米。《通志》稷苗穗似蘆,而米可食。《月令章句》稷,秋種夏熟,歷四時,備隂陽,穀之貴者。《詩·王風》彼稷之苗。《禮·曲禮》稷曰明粢。
又神名。《風俗通義》稷,五穀之長。五穀衆多,不可徧祭,故立稷而祭之。
又農官名曰后稷。《書·舜典》汝后稷播時百穀。《左傳·昭二十九年》蔡墨曰:稷,田正也。有烈山氏之子曰柱,爲稷,自夏以上祀之。周棄亦爲稷,自商以來祀之。
又疾也。《詩·小雅》旣齊旣稷。《註》齊整稷疾。言祭祀禮容莊敬也。○按《毛傳》訓稷爲疾。鄭箋仍訓黍稷之稷。朱註本《毛傳》,宜从毛訓爲是。
又姓。漢上津令稷嗣。
又地名。《左傳·宣十五年》晉侯治兵于稷。《註》稷,晉地。河東聞喜縣西有稷山。《前漢·地理志》西河郡美稷縣。
又與昃通。《穀梁傳·定十五年》戊午日下稷,乃克葬。《註》稷,昃也。下稷謂脯時。○按《隷釋·郙閣。
【契】
契【丑集下】【大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苦計切《集韻》《韻會》詰計切《正韻》去計切,音栔。約也。《易·繫辭》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禮·曲禮》獻粟者執右契。《註》兩書一契,同而別之。
又合也。《周禮·天官》宰夫掌官契以治藏。《前漢·高帝紀》帝與功臣,剖符作誓,丹書鐵契。《唐書·宗紀》木契銅魚起兵。
又神合也。《神仙傳》魏伯陽作參同契二卷。
又憂苦也。《詩·小雅》契契寤歎。
又灼龜具。《詩·大雅》爰契我龜。《註》契,所以然火而灼之者也。
又怯也。《周禮·冬官考工記·輈人》馬不契需。《註》契,怯。需,懦也。
又姓。見《姓苑》。
又《廣韻》《集韻》《韻會》私列切《正韻》先結切。。
又《廣韻》苦結切《集韻》《韻會》《正韻》詰結切。同挈,勤苦也。《詩·邶風》死生契闊。
又疎闊也。《前漢·范丹傳》行路急卒,非契闊之所。
又刻也。《呂覽》契舟求劒。與鍥通。
又絕也,缺也。《司馬相如·封禪文》陛下謙讓而弗發,契三神之歡。《註》三神,上帝,泰山,梁父。《前漢·毋將隆傳》契國威器。
又《集韻》欺訖切,音乞。契丹,國號。宋爲南朝,契丹北朝,後攺號遼。
又訖黠切,音拮。戲也。
又叶似入切,音習。《禰衡顏子》知微知章,聞一覺十用舍行藏,與聖合契。从丯从刀从大。俗作契,非。
【勋】
勛【子集下】【力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10画
《說文》《廣韻》古文勳字。註見十四畫。
【堪】
堪【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口含切《集韻》《韻會》枯含切《正韻》苦含切,音戡。《說文》勝也。
又任也,可也。《家語》子貢曰:吳王爲人猛暴,羣臣不堪。《羊祜讓開府表》臣有何功,可以堪之。
又堪輿,天地總名。《范浚心箴》茫茫堪輿,俯仰無垠。
又《孟康曰》堪輿,神名,造輿宅書者。
又山形奇怪也。《揚雄·蜀都賦》堪當隱倚。
又姓。《風俗通》八元仲堪之後。
又《說文》地突也。《徐鉉註》地穴中出也,據此與龕同。
又《集韻》楚錦切,音墋。土也。一曰不淸澄。通作勘,戡。別作龕。《正字通》經傳錯互者,因聲近而譌。
【继】
繼【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20画部外筆画:14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爲㡭。俗作継,非。
又《集韻》吉棄切,音繫。縛也。《後漢·李固傳》羣下繼望。《註》劉攽曰:繼是繼續之義,不可施於此。蓋本是繫字,繫綴天下之望也。○按繼又音繫,訓縛,卽繫之義。劉欲改繼爲繫,非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