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yīn,yān,yǐn][qín][liú][xìng][zì]
平仄:平平平仄仄
叠嶂回环处,桃源恐在兹。
云从马足起,藤向树头垂。
涧水喧迎客,岩花笑索诗。
殷勤留姓字,记我独来时。
【殷勤】殷勤(yīn-) : 1.情意深厚而周到:殷勤服侍。 2.情意深厚:未尝衔杯酒,接殷勤之馀欢。 3.勤勉:弟子亦颇殷勤,何尝懒惰。1.情意深厚。 2.指热情周到。 3.指巴结讨好。 4.衷情﹐心意。 5.借指礼物。 6.关注;急切。 7.频繁﹐反复。 8.恳切丁宁。 9.勤奋。
【姓字】姓氏和名字,犹姓名。
【殷】
殷【辰集下】【殳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於身切《集韻》《韻會》於巾切,音咽。《說文》作樂之盛稱殷。《易·豫卦》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
又凡盛皆曰殷。《書·洛誥》肇稱殷禮,祀于新邑。
又《呂》三后成功,惟殷于民。
又《爾雅·釋言》殷,中也,正也。《書·堯典》日中星鳥,以殷仲春,宵中星虛,以殷仲秋。《傳》殷,正也,以正春秋之氣節。鄭曰:殷,中也。春分,陽之中。秋分,隂之中。
又《禹貢》九江孔殷。《正義曰》言甚得地勢之中也。
又衆也。《詩·鄭風》殷其盈矣。《周禮·天官》陳其殷,置其輔。
又《春官·大宗伯》殷見曰同,殷覜曰視。《傳》《註》俱訓衆。
又大也。《禮·曾子問》服除而後殷祭。《疏》殷,大也。大祭謂之殷祭。《莊子·山木篇》翼殷不逝,目大不覩。《註》翼大逝難,目大視希,故不見人。
又當也。《史記·天官書》衡殷中州河、濟之閒。《正義曰》衡,北斗衡也。殷,當也。言斗衡當黃河、濟水之閒地。
又國號。《史記》契始封商,後盤庚遷都殷墟,改號曰殷。《書傳》殷,亳之別名,在河南。
又姓。《史記·殷本紀》其後分封,以國爲姓,有殷氏,北殷氏。
又齊人言殷聲如衣。今姓有衣者,殷之胄。見《禮記註疏》。
又《爾雅·釋訓》殷殷,憂也。《詩·邶風》憂心殷殷。《釋文》殷,於巾切,又音隱。
又俗謂周致爲殷勤,別作慇。
又《集韻》倚謹切《正韻》於謹切,音隱。雷發聲也。《詩·召南》殷其雷,在南山之陽。或从石作磤。
又殷殷,盛貌。《史記·蘇秦傳》輷輷殷殷,若有三軍之衆。《揚雄·羽獵賦》殷殷軫軫。
又《集韻》《韻會》於靳切。音㒚。《莊子·外物篇》其不殷非天之罪。《註》殷,當也,中也。○按當與中皆去聲讀。
又《廣韻》《正韻》烏閑切《集韻》於閑切《韻會》幺閑切,音黫。赤黑色也。《左傳·成二年》左輪朱殷。《杜註》血色久則殷。殷,音近煙。今人以赤黑爲殷色。《杜甫詩》曾閃朱旗北斗殷。《白居易詩》白珠垂露凝,赤珠滴血殷。俱讀黫yān。
【勤】
勤【子集下】【力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11画
〔古文〕瘽《唐韻》巨斤切《集韻》《正韻》渠中切《韻會》渠斤切,音芹。《說文》勞也。从力,堇聲。《爾雅疏》勤者,勞力也。《書·武成》王季其勤王家。
又《詩·豳風》恩斯勤斯。《註》勤,篤厚也。《左傳·僖三年》楚人伐鄭,鄭伯欲成,孔叔不可。曰:齊方勤我,棄德不祥。《註》勤我,言齊恤鄭難也。《前漢·司馬相如傳》重賜文君侍者,通殷勤。
又《揚子·法言》民有三勤。《註》勤,苦也。
又《韻補》叶渠焉切,音乾。《鄭曼贈陸雲詩》垂龔之會,匪言不宣。嗟我懷人,斯恩斯勤。
又通作廑。《前漢·揚雄傳》其廑至矣。《註》師古曰:古勤字。
又《集韻》渠之切,音其。通作期。耄勤,老稱也。
【留】
留【午集上】【田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正字通》俗畱字。
【姓】
姓【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息正切,音性。《說文》人所生也。《左傳·隱八年》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
又孫謂之子姓。《詩·周南》振振公姓。《楚語》率其子姓,從其時享。
又晐姓,備庶媵也。《吳語》一介嫡女願執箕箒,以晐姓于王宮。
又百姓,民庶也。《書·堯典》平章百姓。
又百官族姓。《酒誥》越百姓里居。
又生子曰姓。《左傳·昭四年》庚宗之婦人,獻以雉。問其姓,對曰:余子長矣,能奉雉而從我矣。
又姓。《前漢·食貨志》臨葘人姓偉,貲五千萬。《註》姓,姓也。偉,其名。
又推律定姓。京房本姓李,推律定姓爲京氏。
又筮易得姓,陸羽不知所生,自筮得蹇之漸,乃姓陸,名羽,字鴻漸。
又《集韻》師庚切,音生。人名。《春秋·哀四年》蔡殺其大夫公孫姓。
又叶桑經切,音星。《詩·唐風》豈無他人,不如我同姓。叶上菁。《鄭曉曰》姓,字从女生。上古八大姓,姜姬嬀姒嬴姞姚妘,皆从女。,从人。
【字】
字【寅集上】【子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自。《說文》乳也。
又愛也。《書·康誥》父不能字厥子。乃疾厥子。《周禮·地官·鄭註》小國貢輕,字之也。《左傳·成四年》楚雖大,非吾族也,其肯字我乎。
又文字。字者,孳也,六義相生無窮也。黃帝臣沮誦倉頡,體卦畫,摹鳥跡,引伸觸類,文字之形始立。《周禮·春官·外史》周禮春官掌達書名于四方。註古曰名,今曰字。疏滋益而多,故更稱曰字。
又名字。《禮·曲禮》男子二十冠而字。《儀禮·士冠禮》冠而字之,敬其名也。君父之前稱名,他人則稱字也。《又》女子許嫁筓而字。《註》亦成人之道也。
又女許嫁曰字。《易·屯卦》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又畜之牝者能孕字,故謂牝曰字。《史記·平準書》乗字牝者,儐而不得聚會。亦作牸。
又姓。《正字通》宋廉州判官字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