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事与抡材

出自:明代·杨巍《漫翁诗》

拼音:[guǐ][shì][yǔ,yù,yú][lūn,lún][cái]

平仄:仄仄平平平

子美称漫郎,次山号漫叟。
两公皆伟人,斯名传不朽。
予本疏阔士,且与病为偶。
性惟率其真,名不居其右。
虽尝为文章,不习韩与柳。
诗韵尚未谐,况能辨好丑。
亦尝涉世故,世故良难剖。
轨事与抡材,舛错恒八九。
自信惟此心,得失两无有。
所幸遂归来,惟与鹿豕友。
耕也不知获,渔也不用笱。
富贵若浮云,诗书成敝帚。
于今年八十,万事空回首。
茫茫视天地,未知谁长久。
仍欲惜豹文,仍欲竞鸡口。
纵得千载名,何如一杯酒。
岁月自盈虚,吾生无誉咎。
从此称漫翁,可并古人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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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抡材】1.选择材木。 2.见"抡才"。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轨】

軌【酉集下】【車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音宄。《說文》車轍也。《孟子》城門之軌。《註》車轍迹也。

車軸也。《禮·少儀》其在車,左執轡,右受爵,祭左右軌范乃飮。《註》軌,謂轊頭也。

《正韻》法也,則也。《左傳·隱五年》講事以度軌量謂之軌。《前漢·賈山傳》軌,事之大者也。《註》軌謂法度,故凡不循法度者,謂之不軌。

《正韻》循也。《史記·天官書》星辰軌道。《註》謂循其常道也。《前漢·賈誼傳》諸侯軌道。《註》言循法度也。

與宄通。《左傳·成十七年》亂在外爲姦,在內爲軌。御姦以德,御軌以。《註》軌本作宄。

《儀禮·公食大夫禮》宰夫設黍稷六簋于俎西。《註》簋,古文作軌。

叶居有切,音九。《詩·邶風》濟盈不濡軌,雉鳴求其牡。

叶果許切,音舉。《陸機·凌霄賦》削陋跡于介丘兮,省仙遊而投軌。覬情累以遂濟兮,豈時俗之云阻。○按《周禮·冬官考工記匠人》經涂九軌。註:軌,謂轍廣,非。軌卽轍也。《韻會》,輪有高下廣狹,皆定于軌。輪中之軌旣同,則轍迹亦同,因謂車轍亦曰軌。其實軌乃轊頭也。自《說文》以軌爲車轍,後人沿之,遂專以車轍訓軌,失其字之本義矣。《郉昺·孝經序》疏云:兩轍之閒曰軌,車所轢曰轍。此爲確詁云。

【事】

事【子集上】【亅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叓音示。大曰政,小曰事。《廣韻》使也,立也,由也。《釋名》事,偉也。偉立也。凡所立之功也。《書·大禹謨》六府三事允治。

《詩·小雅》三事大夫,莫肯夙夜。《註》三公也。

《詩·大雅》三事就緒。《註》三農之事也。

奉也。《禮·曲禮》年長以倍。則父事之。

營也,治也。《史記·曹參世家》卿大夫以下吏及賓客,見參不事事。

《廣韻》《類篇》側吏切。事刃,與倳剚同。別見人部倳字註。

《韻補》叶逝支切,音時。《蔡邕詞》帝曰休哉,命公三事。乃耀柔嘉,是式百司。

叶詩紙切,音始。《詩·召南》于以用之,公侯之事。叶沚。

叶疎語切,書上聲。《韓非子·揚權篇》使雞司夜,令狸執鼠。皆用其能,上乃無事。

叶常御切,音樹。《易林》雖慍不去,復職內事。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抡】

掄【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盧昆切,音崘。《說文》擇也。《周禮·地官·山虞》凡邦工入山林,掄材不禁。《晉語》君掄賢人之後,有常位於國者而立之。《唐書·劉廸傳》文部始掄材,終授位。

《廣韻》貫也。

《唐韻》力迍切《集韻》《韻會》《正韻》龍春切,音倫。亦擇也。

【材】

材【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昨哉切《集韻》《韻會》《正韻》牆來切,音才。《說文》木梃也。徐曰:木勁直堪入於用者。《孟子》材木不可勝用。

《周禮·地官》委人掌斂疏材。《疏》材是木實,榛栗之屬。

《周禮·冬官考工記》五材:金、木、水、火、土也。

六材:木工、金工、皮工、設色之工、刮磨之工、搏埴之工也。

《太宰之職》百工飭化八材:珠、象、玉、石、土、金、革、羽也。

與才同。《書·咸有一德》任官惟賢材。

與財通。《孟子》有達財者。

質性也。《中庸》必因其材而篤焉。

《集韻》昨代切,音在。材具也。

叶前西切,音齊。《劉向·列女傳》妻往說公,陳其幹材,列言勞苦。公遂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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