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置同凡珉

出自:明代·杨士奇《送王胡两生归西昌》

拼音:[qì][zhì][tóng,tòng][fán][mín]

平仄:仄仄平平平

卞和得荆璞,献之以为珍。
当时不见信,弃置同凡珉
任公钓东海,终岁无寸鳞。
一朝乃大获,厌足浙河滨。
丈夫遇有时,屈伸理相因。
黄金筑高台,青云登要津。
古来公卿贵,皆出畎亩民。
两生吾乡彦,读书非隐沦。
白日辞都门,归卧烟萝春。
努力崇进脩,人生岂长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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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弃置】1.抛弃,扔在一边。 2.谓不被任用。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弃】

弃【寅集下】【廾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說文》古文棄字。《左傳·襄四年》是弃音器。《說文》捐也。《爾雅·釋言》忘也。《詩·周南》不我遐棄。《禮·冠禮·祝辭》棄爾幼志,順爾成德。(棄)

【置】

置【未集中】【网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智。《說文》赦也。《註》徐鍇曰:从直,與罷同意。置之則去之也。

《玉篇》立也。《廣韻》設也。《書·說命》王置諸其左右。《周禮·天官·大宰》三曰廢置,以馭其吏。《註》退其不能者,舉賢而置之祿。《前漢·周勃傳》不知置辭。《註》師古曰:置,立也。

《玉篇》安置也。

《廣雅》郵置,關驛也。《前漢·曹參傳》取狐父祁善置。《註》師古曰:置,若今之驛也。

《集韻》直吏切,音㯰。樹也。周禮,凡試廬事,置而搖之。

【同】

同【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正韻》徒紅切《集韻》《韻會》徒東切,音桐。《說文》合會也。《玉篇》共也。《廣韻》①也。《易·同人》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書·益稷》敷同日奏罔功。

《廣韻》齊也。《書·舜典》同律度量衡。《詩·小雅》我馬旣同。

聚也。《詩·小雅》獸之所同。《傳》同猶聚也。

和也。《禮·禮運》是謂大同。《註》猶和也,平也。

《周禮·春官·大司樂》六律六同。《註》六律合陽聲者,六同合隂聲者。

《典同》掌六律,六同之和。《註》律以竹,同以銅。言助陽宣氣,與之同也。

《周禮·春官·大宗伯》時見曰會,殷見曰同。《詩·小雅》赤芾金舄,會同有繹。

《周禮·地官·小司徒·井牧其田野註》司馬法曰:十成爲終,十終爲同,同方百里。《疏》謂之爲同者,取象震雷百里所聞同,故名百里爲同也。

爵名。《書·顧命》上宗奉同瑁。《註》同,爵。瑁,圭也。

州名。《廣韻》漢馮翊地有九龍泉,泉有九源,同爲一流,因以名之。《韻會》後魏以灃水攸同名州。

《正韻》通也。《莊子·在宥篇》聞廣成子在于空同之上。《註》呂吉甫曰:空同之上,無物而大通之處也。

姓。《正字通》唐有同谷。

《盧仝詩》仝不仝,異不異,是謂大仝而小異。

通作童。《列子·黃帝篇》狀與我童者,近而愛之。狀與我異者,疏而畏之。

《釋文》徒貢切,音洞。與詷同。《禮·祭統》鋪筵設同几,爲依神也。《註》同之言詷也。《疏》同之言詷也者,若單作同字,是齊同之同,非詷共之詷。若詷共之詷,則言旁作同。漢魏之時,字義如此,今則總爲一字。

叶徒黃切,音唐。《。

【凡】

凡【子集下】【几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符咸切,音帆。《說文》最括也。《玉篇》非一也。《廣韻》常也,皆也。《正韻》大槪也。

《前漢·揚雄傳》請略舉凡。《註》師古曰:凡,大指也。《杜預·左傳序》發凡以言例。

《玉篇》計數也。《前漢·石奮傳》凡號奮爲萬石君。《註》師古曰:凡,最計也。總合其一門,計五人爲二千石,故號萬石君。

最凡,諸凡之最目也。《周禮·天官·司會註》書謂簿書,契其最凡也。《小宰疏》凡要亦是簿書,如今印契,其凡目所最處印之。

輕微之稱。《廣韻》凡,輕也。《孟子》待文王而後興者,凡民也。

國名。在濬州。《春秋·隱七年》天王使凡伯來聘。《左傳·僖二十四年》凡蔣郉茅胙祭周公之胤也。

姓。《韻會》周公凡伯之後。

叶符筠切。《崔駟達旨》高樹靡隂,獨木不林。隨時之宜,道貴從凡。《註》凡,常也。

【珉】

珉【午集上】【玉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武巾切《集韻》《韻會》眉貧切《正韻》彌鄰切,音岷。《說文》石之美者。《廣韻》美石,次玉。《韻會》珉似玉而非也。《禮·玉藻》君子貴玉而賤珉。《山海經》岐山,其隂多白珉。

人名。《戰國策》韓珉處於趙。《註》珉,蓋韓人之善於齊秦而處趙者。

《集韻》悲巾切,音份。與瑉同。《史記·司馬相如傳》琳瑉琨珸。劉伯莊讀。《廣韻》亦作玟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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