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鹑澹无与

出自:明代·杨士奇《画鹑 其二》

拼音:[qīng][chún][dàn,tán][wú][yǔ,yù,yú]

平仄:平平平平平

疏菊吐幽华,清鹑澹无与
独立亦翛然,襳襹艳文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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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无与】1.不给予。 2.犹不跟,不同。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清】

圊【丑集上】【囗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七情切《集韻》親盈切,音淸。《說文》厠淸也。《徐鍇曰》厠古謂之淸者,言汚穢常當淸除也。《博雅》圂厠也。《釋名》雜也,言人雜厠其上也。

《集韻》倉經切,音靑。義同。

【鹑】

鶉【亥集中】【鳥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常倫切《集韻》《韻會》《正韻》殊倫切,。《淮南子·時則訓》田䑕化爲鶉。

《畢萬術》蝦蟆得爪化爲鶉。《交州記》南海有黃魚,九月則化爲鶉。《陸佃云》鶉無常居,而有常匹,故《尸子》曰:堯鶉居。詩曰:鶉之奔奔。言鶉能不亂其匹,衞人以爲宣姜鶉之不如也。

俗言此鳥性淳,飛必附草,行不越草,遇草橫前,卽旋行避之,故曰鶉。《正字通》鶉尾特禿,若衣之短結,故凡敝衣曰衣若縣鶉。

《山海經》崑崙之丘有鳥,名鶉鳥。是司帝之百服。

星名。《埤雅》南方朱鳥七宿,曰鶉首,鶉火,鶉尾。

縣名。《前漢·地理志》安定郡鶉隂縣。《後漢·郡國志》安定郡有鶉觚。

與醇同。《揚子·寡學篇》春木之芚兮,援我手之鶉兮。言孔子敎人,有以手援而醇和也。

《集韻》船倫切,音脣。義同。

《集韻》《正韻》都昆切,音敦。《莊子·天地篇》聖人鶉居而鷇食。

《集韻》《正韻》徒官切《韻會》徒丸切,音團。《詩·小雅》匪鶉匪鳶,翰飛戾天。《註》鶉,徒丸反。

【澹】

澹【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3画

《廣韻》《正韻》徒覽切《集韻》《韻會》杜覽切,談上聲。澹淡,水貌。《司馬相如·上林賦》隨風澹淡。《註》淡,音琰。

水名。《水經注》澹水承澧水于作唐縣。

恬靜也。《老子·道德經》澹兮其若海。

平澹也。《韓愈詩》姦窮怪變得,往往造平澹。

動也。《前漢·郊祀歌》相放,震澹心。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徒濫切,音啖。水搖動貌。《宋玉·高唐賦》水澹澹而盤紆。

安也。《前漢·郊祀歌》澹容與,獻壽觴。

《廣韻》《集韻》《韻會》徒甘切《正韻》徒監切,音談。澹臺,複姓。一曰水貌。

《集韻》都甘切,音儋。《史記·馮唐傳》破東胡,滅澹林。《註》澹林,一作襜襤。

《集韻》時豔切。與贍同。《前漢·食貨志》竭天下資財,以奉其政,猶不足以澹其欲。《註》古與贍通。

【无】

无【卯集下】【无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唐韻》武夫切,音巫。《說文》。王育說,天屈西北爲无。《易·乾卦》无咎。《釋文》无音無。易內皆作此字。《藝苑雄黃》无亦作亡。古皆用亡无,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無之無。詩、書、春秋、禮記、論語本用无字,變篆者變爲無,惟易、周禮盡用无。然論語亡而爲有,我獨亡,諸無字,蓋變隸時誤讀爲存亡之亡,故不改也。

《廣韻》莫胡切,音模。南无,出《釋典》。(無)〔古文〕而無傲。

《益稷》懋遷有無化居。

《爾雅·釋詁》虛無之閒也。《註》虛無皆有閒隙。《老子·道德經》萬物生于有,有生于無。《周子·太極圖說》無極而太極。

《禮·三年問》無易之道也。《註》無,猶不也。

縣名。《前漢·地理志》越巂郡會無縣。

姓。《正字通》漢無且明,無能。

《廣韻》漢複姓無庸無鉤,俱出自楚。

文無,藥名。《古今注》相別贈之以文無。文無,一名當歸。

《說文奇字作无。《玉篇》虛无也。周易無字俱作无。

《集韻》或作亡。《詩·衞風》何有何亡。

通作毋。書,無逸。《史記·魯世家》作毋逸。

通作毛。《後漢·馮衍傳》飢者毛食。《註》衍集:毛作無。今俗語猶然。或古亦通乎。《佩觿集》河朔謂無曰毛。《通雅》江楚廣東呼無曰毛。

《集韻》或作武。◎按禮器:詔侑武方。註:武當爲無,聲之誤也。鄭註:明言其誤。集韻合無,武爲一。非。《集韻》無或作橆。韻會,,尤非。

按讀書通云:通作勿莫末沒蔑微不曼瞀等字,或止義通,或止音近,實非一字也。讀書通誤。

梵言,南無呼那謨。那如拏之上聲,謨音如摩,猶云歸依也。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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