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ì][shù,shú,zhú][luó][dì][zhái]
平仄:仄平平仄平
通衢拥车骑,四术罗第宅。
仙宫郁云兴,邈与红尘隔。
交疏被朱绣,飞薨绚金碧。
竹树纷掩映,烟霞互辉赫。
爰有一羽人,于焉托其迹。
皓皓白玉姿,翩翩异人格。
我来扣松关,相与论玄默。
阶前孤鹤舞,林下啼猿寂。
于兹究典坟,信足探幽阒。
无田寄閒身,翘思羡乡国。
天台与赤城,聊可资游息。
丹丘有遗构,琼台多旧识。
胡为旷归期,久作周南客。
出自:明代·杨士奇《武昌游道院 其二 客字》
拼音:[sì][shù,shú,zhú][luó][dì][zhái]
平仄:仄平平仄平
通衢拥车骑,四术罗第宅。
仙宫郁云兴,邈与红尘隔。
交疏被朱绣,飞薨绚金碧。
竹树纷掩映,烟霞互辉赫。
爰有一羽人,于焉托其迹。
皓皓白玉姿,翩翩异人格。
我来扣松关,相与论玄默。
阶前孤鹤舞,林下啼猿寂。
于兹究典坟,信足探幽阒。
无田寄閒身,翘思羡乡国。
天台与赤城,聊可资游息。
丹丘有遗构,琼台多旧识。
胡为旷归期,久作周南客。
【四术】1.诗﹑书﹑礼﹑乐四种经术。 2.治国的四种方法。《尸子.治天下》:"治天下有四术。一曰忠爱,二曰无私,三曰用贤,四曰度量。"一说指忠爱﹑无私﹑用贤﹑简能。见宋王应麟《小学绀珠.治道.四术》。 3.指四方的通道。
【第宅】犹宅第﹐住宅。
【四】
四【丑集上】【囗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息利切,音泗。《說文》囗,四方也。八,別也。囗中八,象四分之形。
又《玉篇》隂數次三也。《正韻》倍二爲四。《易·繫辭》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又》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又姓。《正字通》宋有四象,慶元閒知汀州府。
又《正字通》今官司文移變四作肆,防詐譌易,非四之本義也。
又《集韻》息七切,音悉。關中謂四數爲悉。○按《正字通》云平聲音司,引《樂譜》四五讀司烏,不知此特口變易,非四有司音也。《正字通》誤。
【术】
術【申集下】【行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韻會》食律切,音秫。《廣韻》技術也。《人物志》思通造化,策謀奇妙,是爲術家。
又心術。《漢書註》師古曰:述,道徑也,心之所由也。《禮·樂記》心術形焉。
又道也。《晏子·雜下篇》言有文章,術有條理。
又業也。《禮·儒行》營道同術。
又《說文》邑中道也。《管子·度地篇》百家爲里,里十爲術,術十爲州。《左思·蜀都賦》亦有甲第,當衢向術。
又《博雅》迹也。
又與述通。《禮·祭義》結諸心,形諸色,而術省之。《註》術當爲述。
又與沭通。《史記·建元以來侯者年表》術陽侯建德。《索隱曰》在下邳。
又《集韻》徐醉切,音燧。六鄕之外地。一曰道也,通作遂。《禮·學記》術有序。《註》術當爲遂。《周禮·地官》萬二千五百家爲遂。
【罗】
羅【未集中】【网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4画
《廣韻》魯何切《集韻》《韻會》良何切《正韻》朗何切,音蘿。《說文》以絲罟鳥。古者芒氏初作羅。《爾雅·釋器》鳥罟謂之羅。《註》謂羅絡之。《詩·王風》雉離於羅。《周禮·夏官·羅氏》掌羅烏鳥。
又《類篇》帛也。《釋名》羅文,疎羅也。《戰國策》下宮糅羅紈,曳綺縠。
又《廣雅》羅,列也。《楚辭·九歌》羅生兮堂下。《註》羅列而生。
又國名。《左傳·桓十二年》羅人欲伐之。《註》羅,熊姓國,在宜城縣西山中,後徙。
又水名。《史記·屈原傳》遂自投汨羅。《註》汨水在羅,故曰汨羅。
又新羅,東夷國名。《唐書·東夷傳》新羅,弁韓苗裔也,居漢樂浪地。
又姓。《姓氏急就篇》羅氏,顓頊後,封于羅,今房州也。子孫以爲氏。
又羅羅,獸名。《山海經》北海有獸,狀如虎,名曰羅羅。《駢雅》靑虎謂之羅羅。
又菴羅,果名。《本草》梨之類,色黃,如鵝梨。
又《集韻》鄰知切,音離。義同。
又《集韻》郞佐切,音囉。邏或省作羅。巡也。
【第】
第【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特計切《集韻》《韻會》《正韻》大計切,音弟。次第也。《左傳·哀十六年》子西曰:楚國第我死,令尹、司馬非勝而誰。《註》用士之次第。
又但也。《史記·陳丞相世家》陛下第出僞遊雲夢。《註》第,且也,但也。
又第宅。《前漢·高帝紀》爲列侯者賜大第。《註》孟康曰:有甲乙次第,故曰第也。《司馬相如·喻巴蜀檄》位爲通侯,居列東第。
又複姓。《後漢·第五倫傳》齊諸田徙園陵者多,故以次第爲氏,有第五、第八等氏。
又同弟。《說文》第本作弟,韋束之次第也。今爲兄弟字。
又《集韻》一曰順也。
又《韻會》舊註作苐,非。苐,草也。
【宅】
宅【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澤。《說文》宅,所托也。《爾雅·釋言》居也。《疏》謂居處也。《釋名》宅,擇也,擇吉處而營之也。《書·禹貢》四隩旣宅。《召誥》太保朝至于洛卜宅。
又《周禮·地官·大司徒》辨十有二土之名物,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
又所居之位亦曰宅。《書·舜典》使宅百揆。
又《立政》克用三宅三俊。《註》宅以位言,俊以德言。三宅,謂居常伯常任準人之位者。
又《禮·郊特牲》土反其宅。
又定也。《書·康誥》亦惟助王宅天命。《註》安定天命也。
又宅兆亦曰宅。《禮·雜記》大夫卜宅與葬日。
又叶徒落切,音鐸。《詩·小雅》其究安宅。叶上作。《大雅》乃眷西顧,此維與宅。叶上廓莫。《集韻》或作度。